[年报]信澳领先智选混合 (012608): 信澳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5年03月28日 12:16:20 中财网

原标题:信澳领先智选混合 : 信澳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





信澳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年度报告
2024年 12月 31日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年 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4年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
1.1 重要提示 .................................................................................................................. 1
1.2 目录 .......................................................................................................................... 2
§2 基金简介 ..........................................................................................................................4
2.1 基金基本情况 ........................................................................................................... 4
2.2 基金产品说明 ........................................................................................................... 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5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4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5
§7 年度财务报表 ................................................................................................................ 18
7.1 资产负债表............................................................................................................. 18
7.2 利润表 .................................................................................................................... 19
7.3 净资产变动表 ......................................................................................................... 20
7.4 报表附注 ................................................................................................................ 22
§8 投资组合报告 ................................................................................................................ 56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6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7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8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73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75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76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76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76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77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77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77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78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78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79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79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79
§11 重大事件揭示 .............................................................................................................. 80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80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80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80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80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80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80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81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83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84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 84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84
§13 备查文件目录 .............................................................................................................. 84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84
13.2 存放地点 .............................................................................................................. 85
13.3 查阅方式 .............................................................................................................. 85


基金名称信澳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信澳领先智选混合
基金主代码012608
交易代码01260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 6月 30日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503,307,716.13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港股 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股 指期货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 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 800指数收益率×9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银 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的,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余源志朱萍
 联系电话0755-83172666021-3188888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895528 
传真0755-83196151021-63602540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 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 2666号 中国华润大厦 L1001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 道科苑南路 2666号中国华润 大厦 10层上海市博成路 1388号浦银中 心 A栋 
邮政编码518054200126 
法定代表人朱永强张为忠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www.fscinda.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 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 10层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 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注册登记机构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 道科苑南路 2666号中国华润 大厦 10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24年2023年2022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155,756,311.43-766,552,053.36-796,394,990.89
本期利润42,619,032.36-377,132,228.44-1,399,206,962.4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 润0.0112-0.0874-0.3085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2.03%-12.44%-36.5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4.03%-12.20%-29.6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370,428,414.03-1,468,752,350.83-1,206,811,207.90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 润-0.3912-0.3597-0.2707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333,547,251.112,614,442,036.943,251,160,192.88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66610.64030.7293
3.1.3 累计期末指标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33.39%-35.97%-27.07%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投资组合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15.06%2.63%-1.44%1.64%16.50%0.99%
过去六个月25.63%2.55%13.50%1.59%12.13%0.96%
过去一年4.03%2.38%12.12%1.32%-8.09%1.06%
过去三年-35.72%1.89%-18.89%1.13%-16.83%0.76%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33.39%1.81%-21.04%1.09%-12.35%0.72%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信澳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1年 6月 30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过去三年基金无利润分配情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 2006年 6月 5日,注册资本 1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中国深圳,在北京和上海设有分公司,是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澳大利亚联邦银行全资子公司设立的合资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71号文)设立的国内首家由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2015年 5月 22日,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与East Topco Limited共同持有公司股份,持股比例分别为 54%和 46%。2022年 3月 21日,由于公司外方股东的实控人变更,以及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正式更名为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共管理 79只公募基金产品。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执行监事。董事会层面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作,并由各委员会包括经营管理委员会、投资审议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产品审议委员会、IT治理委员会、运营委员会、市场销售管理委员会、问责委员会等协助其议事决策。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架构,设立了权益投资部、权益投资二部、研究咨询部、混合资产投资部、固收投资总部、固收研究部、量化投资部、市场销售部、机构销售总部、银行机构总部、互联网金融部、战略客户部、券商业务部、市场支持部、投资管理部、产品创新部、运营管理总部、风险控制部、行政人事部、财务会计部、监察稽核部、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各部门分工协作,职责明确。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宋若冰先生以参加董事会会议、参加风险控制委员会、邮件、现场与管理层沟通、通讯表决董事会决议、审阅公司重要报告和提交工作报告等方式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累计履职时间达到法定要求;独立董事杨棉之先生以参加董事会会议、邮件、现场与管理层邮件沟通、通讯表决董事会决议、审阅公司重要报告和提交工作报告等方式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累计履职时间达到法定要求;独立董事屈文洲先生以参加董事会会议、邮件、现场与管理层沟通、通讯表决董事会决议、审阅公司重要报告和提交工作报告等方式履行职责,报告期内累计履职时间达到法定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及基金运作未发生重大利益冲突事件,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冯明远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首 席投资官, 联席投资总 监2021-06-3 0-14年浙江大学工学硕士。2010 年 9月,任平安证券综合 研究所研究员,2014年 1 月加入信达澳亚基金公 司,历任研究员,基金经 理助理,现任首席投资官、 联席投资总监。曾任信澳 精华配置混合基金基金经 理(2017年 12月 26日起 至 2022年 7月 19日)、信 澳匠心臻选两年持有期混 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20 年 10月 30日起至 2023年 1月 13日)、信澳先进智造 股票基金基金经理(2019 年 1月 17日起至 2023年 2 月 3日)、信澳核心科技混 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8月 14日起至 2023年 2 月 16日)、信澳科技创新 一年定开混合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0年 5月 29日起 至 2023年 11月 17日)、 信澳星奕混合基金的基金 经理(2021年 1月 22日起 至 2023年 11月 17日)。 现任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 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10 月 19日起至今)、信澳研 究优选混合基金的基金经 理(2020年 6月 22日起至 今)、信澳领先智选混合基 金的基金经理(2021年 6 月 30日起至今)、信澳智 远三年持有期混合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2年 1月 25
     日起至今)。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任职或离任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实施办法》在投资决策、交易执行、风险监控等环节建立了严谨的内控制度,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严谨的公平交易机制,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贯彻,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风险监控信息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进行公平交易分析,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等进行分析,形成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分析报告。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若发现涉嫌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并采取相关控制和改进措施。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建立了投资决策及交易内控制度,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严谨的公平交易机制,确保不同基金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基金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公司对报告期内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利用数据统计和重点审查价差原因相结合的方法,对连续四个季度内、不同时间窗口(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对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进行了审核和监控,未发现公司所管理的投资组合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形。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出现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4年,本基金的持仓以电子、机械、新能源、计算机、汽车零部件行业为主。中国的新兴制造业经历近二年的去库阶段,未来行业有望呈现温和复苏状态。本基金所投资的新兴制造业公司涉及光伏、锂电、储能、汽车零部件相关产业。本基金将持续投资于中国的新兴制造业领域,力争为投资者分享中国新兴制造业崛起的时代红利。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6661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0.6661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4.0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12.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当前阶段,美元利率仍在阶段性高位,全球地缘政治、军事冲突不断,割裂的世界对中国的科技、制造产业提出了挑战。在充满挑战的宏观环境下,我们观察到中国的优秀企业凭借技术、效率、成本优势,持续扩大全球市场份额,本基金将与这些优秀的公司一起成长,为投资者创造价值。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规范运作、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的原则,由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各业务条线、日常经营管理、投资交易、基金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稽核检视,并定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向公司管理层和监管机构进行报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重点完成了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业务开展实际,适时调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2)落实合规文化建设与合规文化宣导,着力提升员工(特别是投资管理人员)的法律合规意识。
(3)监督后台运营业务安全、准确运行,推进完善信息技术系统,履行反洗钱义务。

(4)监督市场营销、基金销售的合规性,落实执行投资者适用性原则。

(5)加强对员工包括投资管理人员的监察监督,严格执行防范投资人员合规风险的有关措施,规避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未发生内幕交易和不当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估值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

为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人由分管运营的公司领导担任;估值委员会成员由权益投资总部、固收投资部门、风险控制部、监察稽核部、基金运营部指定专人并经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担任;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评价现有估值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及对估值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基金经理对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估值程序可以提出建议,但不参与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工作。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包括基金托管人和会计师事务所,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流动性折扣、预期信用损失等估值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托管人”)在对信澳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信澳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以及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期内,由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本托管人复核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 70013104_H34号
信澳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澳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信澳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信澳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信澳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信澳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3 其他信息
信澳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6.4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信澳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信澳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6.5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信澳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信澳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高 鹤 邓 雯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2025年 3月 27日


资产附 注号本期末 2024年 12月 31 日上年度末 2023年 12月 31 日
资 产:   
货币资金7.4.7.199,025,957.13140,888,719.90
结算备付金 8,558,969.6714,722,473.98
存出保证金 696,236.30648,458.34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2,221,750,216.372,468,877,714.50
其中:股票投资 2,177,332,714.422,463,016,529.48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44,417,501.955,861,185.0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应收清算款 18,599,322.075,982,824.9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579,590.81933,154.6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5--
资产总计 2,349,210,292.352,632,053,346.26
负债和净资产附 注号本期末 2024年 12月 31 日上年度末 2023年 12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2,307,035.731,757,004.10
应付赎回款 6,286,547.654,102,973.79
应付管理人报酬 2,425,202.682,991,745.40
应付托管费 404,200.44498,624.24
应付销售服务费 1,010,501.111,117,230.75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206.8913.44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63,229,346.747,143,717.60
负债合计 15,663,041.2417,611,309.32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73,503,307,716.134,082,922,275.04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7.4.7.8-1,169,760,465.02-1,468,480,238.10
净资产合计 2,333,547,251.112,614,442,036.9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349,210,292.352,632,053,346.26
注:报告截止日 2024年 12月 31日,信澳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 0.6661元,基金份额总额 3,503,307,716.13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信澳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 注号本期 2024年 1月 1 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上年度可比期 间 2023年 1月 1 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82,596,240.66-308,996,366.35
1.利息收入 488,974.48771,212.50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9488,974.48771,212.50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16,641,177.93-699,389,941.9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0-135,802,230.82-731,809,120.93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12,135,103.568,713,650.5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7.4.7.12--
股利收益7.4.7.1317,025,949.3323,705,528.4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若 有)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7.4.7.14198,375,343.79389,419,824.9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4.7.15373,100.32202,538.18
减:二、营业总支出 39,977,208.3068,135,862.09
1.管理人报酬7.4.10.225,103,569.8645,189,047.76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若有) --
2.托管费7.4.10.24,183,928.387,531,507.96
3.销售服务费7.4.10.210,459,820.7115,182,998.16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信用减值损失7.4.7.16--
7.税金及附加 77.6588.84
8.其他费用7.4.7.17229,811.70232,219.3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42,619,032.36-377,132,228.4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42,619,032.36-377,132,228.4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2,619,032.36-377,132,228.44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信澳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项目本期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4,082,922,275.04-1,468,480,238.102,614,442,03 6.94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4,082,922,275.04-1,468,480,238.102,614,442,03 6.94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579,614,558.91298,719,773.08-280,894,78 5.83
(一)、综合收 益总额-42,619,032.3642,619,032.3 6
(二)、本期基 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净资产变 动数(净资产减 少以“-”号填列)-579,614,558.91256,100,740.72-323,513,81 8.19
其中:1.基金申 购款659,640,812.23-286,665,040.36372,975,771. 87
2.基金赎 回款-1,239,255,371.14542,765,781.08-696,489,59 0.06
(三)、本期向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净资产变 动(净资产减少 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3,503,307,716.13-1,169,760,465.022,333,547,25 1.11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4,457,971,400.78-1,206,811,207.903,251,160,19 2.88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4,457,971,400.78-1,206,811,207.903,251,160,19 2.88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375,049,125.74-261,669,030.20-636,718,15 5.94
(一)、综合收--377,132,228.44-377,132,22
益总额  8.44
(二)、本期基 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净资产变 动数(净资产减 少以“-”号填 列)-375,049,125.74115,463,198.24-259,585,92 7.50
其中:1.基金申 购款759,876,389.07-217,490,127.41542,386,261. 66
2.基金 赎回款-1,134,925,514.81332,953,325.65-801,972,18 9.16
(三)、本期向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净资产变 动(净资产减少 以“-”号填 列)---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4,082,922,275.04-1,468,480,238.102,614,442,03 6.9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 7.1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朱永强 方敬 刘玉兰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797号《关于准予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4,999,996,912.71元,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0467227_H0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信达澳银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年 6月 3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5,000,316,912.64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319,999.9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2022年 3月 21日,基金管理人公司名称变更为“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6月 1日,本基金名称变更为“信澳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占股票资产的比例不超过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 800指数收益率*9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24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红利再投资所引起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转入、红利再投资或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时,申购、转入、红利再投资或赎回、转出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转入、红利再投资或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时,申购、转入、红利再投资或赎回、转出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转入、红利再投资确认日或基金赎回、转出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2)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投资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债务工具投资的,在持有期间将按票面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投资收益,扣除该部分利息后的公允价值变动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除上述之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扣除在适用情况下预估的增值税费后的净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本基金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1)本基金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2)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基金;3)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3)其他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

外币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汇兑损益科目。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估值日采用估值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直接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7.4.4.13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1)增值税及附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年 5月 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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