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 (010706): 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5年03月28日 12:25:53 中财网

原标题: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 : 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



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年度报告

202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5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5年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3.3 其他指标 .................................................................... 9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5 §5 托管人报告 ..................................................................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5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5 §7 年度财务报表 ................................................................ 17 7.1 资产负债表 ................................................................. 17 7.2 利润表 ..................................................................... 19 7.3 净资产变动表 ............................................................... 20 7.4 报表附注 ................................................................... 22 §8 投资组合报告 ................................................................ 46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6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6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7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8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2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2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3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3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3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3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3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4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4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4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 54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5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5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5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5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5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5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6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6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6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1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3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3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3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4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4 13.2 存放地点 .................................................................. 64 13.3 查阅方式 .................................................................. 64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
基金主代码01070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5月7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8,968,397.5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投资于具有高成长潜力的优势企业,充分把握其高成长 特性和市值高速扩张所带来的投资机会,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资本 增值,以及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综合分析和持续跟踪基本面、政策面、市场面等多方面因素 并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等要求提出资产配置的建议,经投资决 策委员会审核后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二)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秉承成长投资策略,以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自 下而上”的方式精选具有较大成长潜力和成长空间的优质成长型企 业,构建投资组合。 (三)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 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 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四)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 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 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 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 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 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 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 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五)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 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1、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 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2、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
 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 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3、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 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六)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 的,运用国债期货对基本投资组合进行管理,提高投资效率。本基 金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合约,通过多头或空头 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七)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参与股票期 权交易。本基金将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 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 资比例。 (八)融资策略 本基金在参与融资业务时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法律法规允许 的范围和比例内、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融资业 务。
业绩比较基准创业板综合指数收益率*75%+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2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 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杨皞阳王小飞
 联系电话0755-82370388021-6063710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21-60637228 
传真0755-22381339021-60635778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 1号楼 
邮政编码518048100033 
法定代表人李进张金良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ig wfm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01-12室
注册登记机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 座21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和指标2024年2023年2022年
本期已实现 收益635,956.73-8,081,167.31-34,634,674.57
本期利润1,673,456.01-9,242,359.79-37,927,476.04
加权平均基 金份额本期 利润0.0272-0.1370-0.4066
本期加权平 均净值利润 率3.47%-15.51%-42.32%
本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 率3.18%-15.31%-23.59%
3.1.2 期末 数据和指标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22,328,260.07-24,382,994.67-19,883,771.90
期末可供分 配基金份额 利润-0.3786-0.3897-0.2701
期末基金资 产净值47,680,687.9649,036,047.7968,132,141.90
期末基金份 额净值0.80850.78360.9253
3.1.3 累计 期末指标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增长 率-19.15%-21.64%-7.47%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金资产。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11.04%2.33%3.58%2.48%-14.62%-0.15%
过去六个月10.00%2.29%23.85%2.20%-13.85%0.09%
过去一年3.18%2.03%10.11%1.88%-6.93%0.15%
过去三年-33.23%1.65%-15.24%1.38%-17.99%0.27%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19.15%1.57%-0.98%1.32%-18.17%0.2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50%-95%,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21年5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2021年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实际计算期间为2021年05月0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 2003年 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1%。

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并设立全资子公司——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本公司拥有公募、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等业务资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旗下共管理191只开放式基金,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海外投资、资产配置等多个领域布局。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梁荣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2 年 10月 21 日-11年经济学硕士。曾任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助 理研究员、研究员。2015年9月加入本公 司,担任研究部研究员,自2022年10月 起担任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现任研究部 基金经理。具有11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 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和交易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制定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该《指引》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对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交易指令的分配执行、公平交易监控、报告措施及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的防范和异常交易的监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平等地享有研究成果;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主题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独立进行投资决策。

2、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
本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同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3、交易指令分配的控制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管理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后分配至交易员执行。

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需根据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经过公平性审核,公平对待多个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4、公平交易监控
本公司建立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交易管理部负责异常交易的日常实时监控,风险管理部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1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对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26次,均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4年,中国经济呈现两头好、中间弱的态势,一季度和四季度经济表现相对较好,二、三季度相对偏弱。国内政策相机抉择,二季度在经济表现偏弱的情况下,开始出台宽松政策,包括房地产放松限购限贷、降低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等。但政策效果的持续性不足,三季度经济仍相对偏弱,于是在9月末政策又继续加码,央行降息降准、降低存量房贷利率,财政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等。在各项政策的推动下,四季度经济边际有所改善。向前看,预计政策有一定的延续性,2025年经济有望进一步改善。

操作层面,我们 2024年的配置方向以地产和新能源为主。地产方面,2024年二季度以来,开始出台各类宽松政策,包括放松限购、限贷、下调首付比例等,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企稳。我们在2024年二季度增加了地产的配置。向前看,一线城市房价已经有止跌企稳的迹象,后续伴随库存的去化,预计房价有望进一步企稳;这也有助于房企估值的修复。新能源方面,光伏行业过去两年受制于产能过剩和价格下跌,全行业陷入亏损。2024年三季度以来,行业协会呼吁大家控制内卷式竞争,促进行业良性发展。预计后续伴随落后产能的退出和需求的增长,盈利会迎来改善。我们在2024年下半年逐步增加了光伏主产业链的配置,看好后续供需的改善和盈利的恢复。

此外,我们还有一些自下而上的选股。仓位层面,我们大部分时间维持合同约定范围内的高仓位运作。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1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0.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后市,我们看好新能源行业供需的改善和价格的恢复,也看好房地产市场止跌企稳。伴随宽松的货币政策和逆周期财政政策的进一步发力,以及支持消费的政策的延续,经济基本面有望逐步改善,市场也有望进一步修复。我们会继续挖掘基本面改善、估值有性价比的标的,努力为投资人创造更好的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基金合同以及基金招募说明书对本基金的投资、销售、运营等业务中的内部控制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察稽核,对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定期编制监察稽核报告,及时报送上级监管部门(如需)。

为提高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确保经营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安全完整,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已经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包括内控组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2、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在已建立的基本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规章等基础上,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法律法规的颁布情况,对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规章进行全面修订及更新,从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进一步强化内部制度的执行力度。

3、坚持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在岗位设置上继续采取严格的分离制度,形成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4、持续地对基金经营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采取了实时监控、常规稽核、专项稽核和临时稽核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并督促改进,防范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执行以 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 主要绩效指标)为风险控制主要手段和评估标准的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控制以及监督程序。并通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和监督,从而确认、评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和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出风险控制决策。

6、采用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采用电子化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有效地防止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作风险。

7、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旗下各只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有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8、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合规培训。通过结合外部律师培训、内部合规培训以及证券业协会的后续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合规教育,健全公司合规文化。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会。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截至本报告期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未满足收益分配条件,不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从2023年11月29日至2024年4月30日,从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9月26日,本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已按照基金合同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解决方案。同时为减轻迷你基金固定费用支出给投资者造成的负担,切实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自2024年8月30日起,我司承担本基金的固定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审计费等)。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70015711_H151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 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利 润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 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 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 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 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 础。
其他信息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 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 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 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 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 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 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 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 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 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 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 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景顺长城景骊 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 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 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吴翠蓉胡莲莲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中国 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2025年3月26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7.4.7.13,100,198.973,513,715.52
结算备付金 43,327.06194,142.53
存出保证金 10,311.6437,922.96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43,952,539.7145,217,287.43
其中:股票投资 43,952,539.7145,217,287.43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890,965.33391,337.11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2,103.8726,493.7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
资产总计 47,999,446.5849,380,899.32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32,032.29
应付赎回款 170,160.2612,890.48
应付管理人报酬 52,797.7748,977.52
应付托管费 8,799.628,162.9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87,000.97242,788.33
负债合计 318,758.62344,851.53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58,968,397.5662,574,724.54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11,287,709.60-13,538,676.75
净资产合计 47,680,687.9649,036,047.79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47,999,446.5849,380,899.32
注: 报告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0.8085元,基金份额总额58,968,397.56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 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2,416,798.54-8,143,962.96
1.利息收入 18,804.8634,583.6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18,804.8631,059.24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3,524.38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1,348,965.05-7,026,352.3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290,374.66-7,475,117.70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372,229.7116,894.2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686,360.68431,871.1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7.4.7.201,037,499.28-1,161,192.48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7.4.7.2111,529.358,998.27
减:二、营业总支出 743,342.531,098,396.83
1.管理人报酬7.4.10.2.1578,841.16840,964.85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7.4.10.2.296,473.54140,160.78
3.销售服务费7.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1.100.03
8.其他费用7.4.7.2368,026.73117,271.1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1,673,456.01-9,242,359.79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673,456.01-9,242,359.7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673,456.01-9,242,359.79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62,574,724.54--13,538,676.7549,036,047.79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62,574,724.54--13,538,676.7549,036,047.79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3,606,326.98-2,250,967.15-1,355,359.83
(一)、综合收益 总额--1,673,456.011,673,456.01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3,606,326.98-577,511.14-3,028,815.84
其中:1.基金申 购款5,461,110.96--712,531.594,748,579.37
2.基金赎 回款-9,067,437.94-1,290,042.73-7,777,395.21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58,968,397.56--11,287,709.6047,680,687.96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73,625,559.05--5,493,417.1568,132,141.90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73,625,559.05--5,493,417.1568,132,141.90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11,050,834.51--8,045,259.60-19,096,094.11
(一)、综合收益 总额---9,242,359.79-9,242,359.79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11,050,834.51-1,197,100.19-9,853,734.32
其中:1.基金申 购款2,094,770.90--202,581.351,892,189.55
2.基金赎 回款-13,145,605.41-1,399,681.54-11,745,923.87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62,574,724.54--13,538,676.7549,036,047.79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850号《关于准予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401,733,299.9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37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景骊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5月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01,819,579.5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86,279.6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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