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银华长丰混合发起式 (008978): 银华长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5年03月28日 12:56:17 中财网

原标题:银华长丰混合发起式 : 银华长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



银华长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年度报告

202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5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5年03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4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7 7.3 净资产变动表 ............................................................... 18 7.4 报表附注 ................................................................... 20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0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1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9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2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2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63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3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63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3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3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4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4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4 9.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64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5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5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5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5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5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5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5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6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6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71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3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73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3 §13 备查文件目录 ............................................................... 73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73 13.2 存放地点 .................................................................. 73 13.3 查阅方式 .................................................................. 73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银华长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银华长丰混合发起式
基金主代码00897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4月1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59,184,148.5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通过把握不同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银行间市场的收益率变化,在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投资人获取稳健回报。
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上而下分析的方法进行大类资产配置,确定股票、 债券、现金的投资比例;根据国家政治经济政策精神,确定可投资 的行业范围。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长期来看将以权益性资产为主 要配置,同时结合资金面情况、市场情绪面因素,适当进行短期的 战术避险选择。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 (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其 余资产投资于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 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股指期货等金融工具;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将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的比例下限设为零,本基金可根据投 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 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 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 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 ×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将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将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 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 险。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 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 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杨文辉王小飞
 联系电话(010)58163000021-6063710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021-60637228 
传真(010)58163027021-60635778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 区报业大厦19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 广场C2办公楼15层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 1号楼 
邮政编码100738100033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张金良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 厦901-22至901-26
注册登记机构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 城C2办公楼15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据和 指标2024年2023年2022年
本期已实 现收益16,863,602.92-4,096,257.62-40,140,502.54
本期利润21,935,029.42-4,337,279.25-46,319,294.45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0.1547-0.0293-0.2703
本期加权 平均净值 利润率11.19%-2.26%-19.43%
本期基金13.04%-2.62%-16.76%
份额净值 增长率   
3.1.2 期 末数据和 指标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34,804,892.3614,078,521.9820,483,602.95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0.21860.10330.1337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227,196,047.56172,144,811.34198,657,901.95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1.42731.26261.2966
3.1.3 累 计期末指 标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增长率42.73%26.26%29.66%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本报告中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2.74%0.94%-0.11%1.15%-2.63%-0.21%
过去六个月1.08%0.90%11.71%1.12%-10.63 %-0.22%
过去一年13.04%0.78%12.68%0.94%0.36%-0.16%
过去三年-8.37%0.73%-7.38%0.83%-0.99%-0.1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42.73%1.05%13.13%0.81%29.60%0.2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股指期货等金融工具;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将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的比例下限设为零,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注册资本2.222亿人民币,是一家全牌照、综合型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为深圳,有北京和上海两家分公司,银华资本、银华国际、银华永泰三家子公司。公司拥有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社保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机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等多项业务资格。截至2024年末,银华基金管理公募基金217只,涵盖股票型基金、指数型基金、QDII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等各类产品,拥有完善的产品线。

银华基金秉承“坚持做长期正确的事”的企业价值观,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赢得了投资者和业界的广泛认可,十次获得“金牛基金管理公司”奖。公司坚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成立深圳市银华公益基金会,致力于改善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推动社会教育环境的改善,促进教育公平和可持续发展;并自2020年起连续四年实现经营层面碳中和。
银华基金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有人利益至上,做价值投资理念的坚定追随者,不盲目追求短期收益,注重控制投资风险,以细水长流的方式积蓄力量,追求长期持续的稳健回报。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 (助理基金经理 )期限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胡银 玉先 生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0年4 月1日-10年博士学位。2014年8月-2015年5月加入 光大证券研究所,任医药行业分析师。2015 年6月加入银华基金,历任研究部化工行 业研究员、大宗组组长、研究主管、投资 管理一部投资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现任 多元策略投资管理部基金经理/投资经理 助理(社保、基本养老)/投资经理(社保、 基本养老) 。自2020年4月1日起担任 银华长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自2021年6月18日起兼任银华长 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4 年3月6日起兼任银华新材料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25年3月 13日起兼任银华鑫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 籍:中国。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长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以及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建立了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池管理制度和细则,投资管理制度和细则,集中交易管理办法,公平交易操作指引,异常交易管理制度等公平交易相关的公司制度或流程指引。通过加强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完善对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以及履行相关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防范投资管理业务中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过去四个季度不同时间窗内(1日内、3日内及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从T检验(置信度为95%)和溢价率占优频率等方面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有7次,原因是量化投资组合投资策略需要,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4年,市场走势总体表现为先抑后扬,前三季度总体处于下跌的趋势,三季度末在各项政策的鼓舞下,市场迎来了显著的反弹。全年各大指数均有一定的涨幅,代表性的中证800指数上涨12.20%,恒生指数上涨17.67%。行业上,银行、非银、通信、家电和电子等行业涨幅靠前,医药、农业、食品饮料等行业跌幅靠前。

本年度末,本产品的重点持仓品种仍然是银行,我们仍然看好银行的长期投资价值。虽然银行在过去两年总体有一定的涨幅,但其估值仍然处于较低的水平,股息率在各类行业中仍然位于前列。从基本面来看,市场过往担忧的地方债务和房地产问题,边际上都有望迎来改善。关于房地产,2024年10月1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表示会同有关部门,抓存量政策落实,抓增量政策出台,打出一套组合拳,推动市场止跌回稳。关于地方债务问题,2024年11月8日,财政部公开了12万亿元的化债组合拳,让地方在2028年底之前显著降低隐性债务规模。随着地方债务和房地产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预计银行的估值仍有提升空间。

增了非银持仓,是我们相对看好金融市场未来的大发展,在当前居民储蓄率较高且股市估值较低的情况下,结合高层明确提出“稳住楼市股市”的背景,我们认为非银金融行业的景气度有望得到提升。新增了电池龙头企业的持仓,是看好全球电动车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电池等新兴产业的蛋糕将继续做大,龙头企业有望持续分享时代发展果实。新增了家电行业的持仓,是基于对国内居民消费持续回暖的信心。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4273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3.0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6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5年,我们对宏观经济向好的趋势充满信心。2024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25年要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扩大国内需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要稳住楼市股市,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和外部冲击;要系统集成协同发展,要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财政赤字率,增加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我们理解,随着各项积极政策的落实,宏观经济有望持续向好。

展望证券市场,我们认为 2025年预计将仍然是值得期待的。从估值来看,2024年底代表性的沪深300指数的PE-TTM为12.93倍,在历史上处于中等水平,指数对应的股息率超过3%,相对于债券等资产来说长期来看有一定的性价比。随着宏观经济基本面的向好,与宏观经济周期密切相关的行业,经营情况有望逐步改善,或将对稳定市场起到积极的作用。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始终坚持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持续践行“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文化,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持续健全合规管理及监察稽核机制,改进合规管理方式,提高合规管理能力,推进合规文化建设,提升合规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始终以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公司制度为基础,持续健全合规制度,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提升专业能力,通过合规审核、合规检查、合规咨询等管理和防范潜在合规风险,保障各项业务规范开展。本基金管理人贯彻落实基于风险的反洗钱理念,健全反洗钱制度建设、夯实人员队伍、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与金融科技运用,持续完善反洗钱合规和风险管理长效机制。本基金管理人综合运用合规培训、合规宣导、合规承诺、合规提示、合规谈话等多种举措厚植合规经营文化,强化人员合规意识,夯实合规文化体系基础。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监管规则、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建立合规风险库机制并动态务中存在的合规问题和风险隐患;同时,根据年初制定监察稽核工作计划及实际情况,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或抽查的形式开展了对投资、研究、交易、营销、宣传推介、投资者适当性、员工行为、反洗钱业务等业务环节的合规检查工作,督促责任部门落实整改,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合规运作、稳健经营。

与此同时,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容诚审字[2025]100Z0864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银华长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银华长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银华长丰混合发起式”)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 12月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 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 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 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银华长丰混合发起式 2024年 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 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银华长丰混合发起式,并履行了职 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 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不适用。
其他事项不适用。
其他信息不适用。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银华长丰混合发起式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

 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银华长丰混 合发起式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 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 算银华长丰混合发起式、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银华长丰混合发起式的财务报告 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 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 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银华长丰混 合发起式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 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 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 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银华长丰混合发起式 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 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陈熹陈玉珊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 

 901-26
审计报告日期2025年3月26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华长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7.4.7.116,899,554.7616,603,194.38
结算备付金 2,076,507.34976,461.12
存出保证金 80,409.6531,939.22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195,474,125.77150,247,770.00
其中:股票投资 195,474,125.77150,224,726.42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23,043.5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9,230,973.588,611,333.07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6,193,550.151,760,725.29
应收股利 112.40-
应收申购款 27,960.2232,331.8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
资产总计 229,983,193.87178,263,754.88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0.695,339,098.01
应付赎回款 1,986,864.16227,960.40
应付管理人报酬 232,374.15175,459.40
应付托管费 38,729.0229,243.2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0.35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529,178.29347,182.18
负债合计 2,787,146.316,118,943.54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159,184,148.55136,336,974.65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68,011,899.0135,807,836.69
净资产合计 227,196,047.56172,144,811.3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29,983,193.87178,263,754.88
注: 报告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4273元,基金份额总额159,184,148.55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华长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 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24,835,115.19-1,108,548.25
1.利息收入 393,900.05264,727.5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129,489.1379,127.73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264,410.92185,599.78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18,725,415.25-1,210,441.7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12,750,468.16-7,932,144.11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3,334.75267,652.6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7.4.7.16--
收益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5,978,281.846,454,049.7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7.4.7.205,071,426.50-241,021.63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7.4.7.21644,373.3978,187.59
减:二、营业总支出 2,900,085.773,228,731.00
1.管理人报酬7.4.10.2.12,346,427.852,621,072.55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7.4.10.2.2391,071.34436,845.41
3.销售服务费7.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1.826.98
8.其他费用7.4.7.23162,584.76170,806.0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21,935,029.42-4,337,279.25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21,935,029.42-4,337,279.2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1,935,029.42-4,337,279.25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华长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136,336,974.65-35,807,836.69172,144,811.34
资产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136,336,974.65-35,807,836.69172,144,811.34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22,847,173.90-32,204,062.3255,051,236.22
(一)、综合收益 总额--21,935,029.4221,935,029.42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22,847,173.90-10,269,032.9033,116,206.80
其中:1.基金申 购款130,090,836.87-55,519,696.54185,610,533.41
2.基金赎 回款-107,243,662.9 7--45,250,663.64-152,494,326.61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159,184,148.55-68,011,899.01227,196,047.56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153,218,977.75-45,438,924.20198,657,901.95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153,218,977.75-45,438,924.20198,657,901.95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16,882,003.10--9,631,087.51-26,513,090.61
(一)、综合收益 总额---4,337,279.25-4,337,279.25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16,882,003.10--5,293,808.26-22,175,811.36
其中:1.基金申 购款23,123,044.64-6,797,769.3129,920,813.95
2.基金赎 回款-40,005,047.74--12,091,577.57-52,096,625.31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136,336,974.65-35,807,836.69172,144,811.3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银华长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4号《关于准予银华港股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银华长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130,356,595.04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18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银华长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4月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30,414,335.1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57,740.0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认购部分为10,007,000.70基金份额,发起资金认购方承诺使用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银华长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债券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 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0%-50%)。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现金、股指期货等金融工具;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1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引》、《银华长丰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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