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电子(002546):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546 证券简称:新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4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4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4月29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家园中路28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22日(星期二) 8、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中,议案1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以上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5年4月25日下午16:00送达)。 2、现场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家园中路2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现场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须在2025年4月25日下午16:00前送达本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彭辉、陆祥荣 电话:025-83699366 传真:025-8715362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家园中路28号 邮编:211100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二)提前半小时到会场。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546 2. 投票简称:新联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同一事项的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对不同提案投同意票的,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5年4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4月29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南京新联电附件二: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南京新联电
2、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同一事项的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对不同提案投同意票的,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表决意见内作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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