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三峰环境(601827):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827 公司简称:三峰环境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 2.45元 (含税 )的比例派发现金股利预计共计 409,623,658.50元,其余未分配利润2,036,841,107.89元转以后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步提升,回升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全年实现 GDP增长 5%,经济总量首次站上 130万亿元新台阶。 年初,《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正式发布,统筹阐述并确立了美丽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显示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的战略性、科学性、系统性和长期性。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 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要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正式颁布,提出到 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明确了大宗固体废弃物和再生资源的利用目标,并明确要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持续发展。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大会公报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8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正式发布,明确提出到 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 15万亿元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25%左右。报告期内国务院发改委还颁布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明确特许经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40年。 各项政策从技术标准、环保要求、产业准入等多个方面持续推动了垃圾焚烧和固废处理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同时也为行业的规范化、智能化以及资源化利用提供了政策支持。报告期内,我国固体废弃物处理等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县域垃圾收转运和焚烧处理能力建设正在有序展开,乡村区域污染治理工作也在进一步深化和加强,垃圾焚烧等固废处理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国内绿色清洁和低碳发展实践日益深入,零碳园区、绿色工厂建设持续提速,工业生产能耗不断优化,推动储能、供能(热)市场蓬勃发展。国内固废处理相关技术、工艺和业务模式的发展也呈现日新月异的局面,各类自动化、智能化、高效系统化方案正逐步得到广泛重视和应用。 随着国内固废行业发展进入成熟期,报告期内国内市场增量持续缩减。国内产能正全面出海,寻找国际市场机遇,距离相对较近的东南亚国家和地区已成为国内企业竞争的热点区域。国内企业通过技术和产品输出、工程承包、合资合作等方式,在国际市场上拓展业务范围。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不同国家和地区政治法规、市场及经济环境和文化方面的差异也给国内企业的国际化拓展和运营带来了挑战。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垃圾焚烧项目投资、工程建造、核心设备研发制造以及运营管理服务。公司凭借完善的全产业链综合服务能力、深厚的技术积累和行业经验,以及优秀的国际业务拓展能力,持续深耕做强垃圾焚烧主业,不断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巩固行业领军地位。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以 BOT、PPP等模式投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57个,设计垃圾处理能力 61,450吨/日。公司的技术及装备已应用于国内外 260个垃圾焚烧项目、419条焚烧线,设计垃圾处理能力合计超过 23万吨/日。公司积极围绕固废产业链实施主业延伸,开拓垃圾焚烧供热供能业务,餐厨(厨余)、污泥、一般工业固废等协同处置业务,以及垃圾渗滤液处理、工矿业废水处理、焚烧飞灰和炉渣资源化利用等上下游业务。同时,公司还积极通过合资公司拓展工商业储能等新能源业务领域。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共实现营业收入 599,085.83万元,同比下降 0.59%,剔除 2023年、2024年一次性影响因素后,同口径增长 0.30%;实现归母净利润 116,813.13万元,同比增长 0.20%,同口径增长 7.08%。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达 2,374,727.78万元,归母净资产 1,118,032.00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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