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长飞光纤(601869):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3月29日 03:10:15 中财网
原标题:长飞光纤: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869 公司简称:长飞光纤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长飞光纤601869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长飞光纤光缆06869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郑昕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光谷大道 9号 
电话027-68789088 
传真027-68789089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二零二四年,国内市场电信行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根据工信部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发布的 《二零二四年通信业统计公报》,截至二零二四年末,全国移动电话基站总数达 1265万个,比上 年末净增 102.6万个,其中 5G基站为 425.1万个,占移动电话基站总数比例达 33.6%。于二零二 四年十月,国内每万人拥有 5G基站数已达到 29个,提前完成了“十四五”期间关于 5G基础设施 建设的发展目标。随着国内 5G网络建设实现深度覆盖,移动数据流量持续攀升。二零二四年移 动互联网接入流量达3,376亿GB,同比增长11.6%;全年移动互联网月户均流量(DOU)达18.18GB/ 户·月,比上年增长 7.4%;12月当月 DOU达 19.7GB/户,较上年底提高 0.71GB/户。固定网络方 面,二零二四年国内接入流量达 18838GB,同比增长 14.9%。截至二零二四年末,具备千兆网络 服务能力的 10G PON端口数达 2820万个,比上年末净增 518.3万个。我国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 技术最领先的网络基础设施,行业已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图 1: 2019-2024年移动互联网流量及月户均流量(DOU)增长情况(来源:工信部) 图 2: 2023年和 2024年固定互联网宽带各接入速率用户占比情况(来源:工信部) 实全域优质 5G网络覆盖,加速 5G向偏远地区进一步延伸,加快推动 5G RedCap(轻量化)在县 级以上城市连续覆盖,有序推进 5G向 5G-A升级,推动重点领域规模部署和新兴场景探索应用。 而在固定网络方面,根据工信部于二零二五年一月发布的《关于开展万兆光网试点工作的通知》, 万兆光网是下一代光网络的升级演进方向,是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信部要求到 2025年底,在有条件、有基础的城市和地区,聚焦小区、工厂、园区等重点场景,开展万兆光网 试点,有序引导万兆光网从技术试点逐步走向部署应用,推动网络向超高速、大容量、智能化升 级演进。 在海外市场,通信网络市场潜力巨大。根据国际电联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发布的报告,全球 仍有三分之一的人口未享有任何网络服务,且网络质量有待持续提升。在固定网络方面,根据光 纤宽带协会发布的 2024年度报告,北美区域光纤入户覆盖率为 56.5%;根据 FTTH欧洲协会于二 零二四年六月发布的数据,欧盟 39国 FTTH/B覆盖率为 69.9%、FTTH渗透率为 34.7%,发达国 家与区域的网络覆盖水平仍有充足的提升空间,而发展中国家和区域的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则更具 建设潜力。在移动网络方面,根据爱立信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发布的移动市场报告,全球二零二 四年第三季度移动网络流量同比增速达 21%,预计到二零三零年,全球月均移动数据流量将达 473EB,为目前水平的三倍,其中 80%将由 5G网络承载。数据流量的快速攀升及 5G覆盖率的提 升,将有效支撑海外移动网络的中长期建设需求。 二零二四年,AI数据中心快速发展,数据通信市场算力网络相关需求稳步增长。目前,国内 算力总规模位居全球第二,相关基础设施布局不断拓展。运营商投资向算力建设方向倾斜,互联 网厂商资本开支持续提升,而各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用户数量激增。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召开的 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提出,要有序推进算力中心建设布局优化,加快网络升级“联算成网”。 得益于市场需求及政策指引,数据中心内部使用的中高端多模光纤、数据中心互联使用的 G.654.E 光纤等相关产品得以规模应用,市场需求不断提升。 而在海外市场,主要互联网厂商资本开支亦在持续提升,全球数据通信市场预计将持续增长。 图 3:海外互联网企业资本开支 (来源:各企业定期报告)
在光互联组件相关行业,除了 AI数据中心带来的增长外,高速率、低延迟的传输需求已从数据中心、云计算领域扩展至日常消费生活及工业生产领域。根据 Allied Market Research发布数据,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2年
总资产31,726,719,92529,142,343,8938.8728,203,306,6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11,628,982,14111,307,108,3052.8510,144,245,884
营业收入12,197,409,93113,352,753,464-8.6513,830,318,4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675,878,7991,297,437,793-47.911,166,998,4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367,212,804729,972,800-49.70982,060,0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1,783,352,4401,514,407,17517.761,594,503,6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5.9412.07减少6.13个百分点11.84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891.71-47.951.54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0.891.71-47.951.54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2,386,939,5362,961,148,1753,346,410,8773,502,911,3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57,920,130319,828,723195,188,365102,941,5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4,424,43795,457,925188,053,36059,277,0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104,046,501109,509,781530,377,0641,039,419,09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7,329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2,61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 增减期末持股数 量比例 (%)持有有 限售条 件的股 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 情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 限公司 179,827,79423.7300国有法 人
荷兰德拉克通信科技 有限公司 179,827,79423.7300境外法 人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 人)有限公司-19,000171,595,34922.6400境外法 人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119,937,01015.8200国有法 人
上海甄投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甄投创鑫 4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4,435,5008,127,2451.0700其他
宁波睿图企业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1,130,2006,122,8550.8100其他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 公司-华润信托·晟利 5号单一资金信托-7,5005,269,1760.7000其他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司983,7684,287,3140.5700境外法 人
宁波睿盈企业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701,1003,262,1000.4300其他
宁波睿麒企业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375,3001,181,2450.1600其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宁波睿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睿盈企 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宁波睿麒企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拥有共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而存 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 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量的说明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 121.97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约 8.6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 6.76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约 47.9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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