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财通鼎欣量化选股18个月定开混合 (018705): 财通鼎欣量化选股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5年03月29日 17:26:34 中财网

原标题:财通鼎欣量化选股18个月定开混合 : 财通鼎欣量化选股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




财通鼎欣量化选股 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年度报告 2024年 12月 31日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5年 03月 29日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 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5年3月28日 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 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4年02月0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4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5
§7 年度财务报表 .................................................................................................................... 18
7.1 资产负债表 ................................................................................................................. 18
7.2 利润表 ......................................................................................................................... 19
7.3 净资产变动表 ............................................................................................................. 21
7.4 报表附注 ..................................................................................................................... 22
§8 投资组合报告 ..................................................................................................................... 5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1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1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2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62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7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7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67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67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7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67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7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8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9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9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9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9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9
§11 重大事件揭示 .................................................................................................................. 70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70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70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70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70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70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70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70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77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83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 83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83
§13 备查文件目录 .................................................................................................................. 83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83
13.2 存放地点 ................................................................................................................... 83
13.3 查阅方式 ................................................................................................................... 83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财通鼎欣量化选股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财通鼎欣量化选股18个月定开混合
场内简称-
基金主代码018705
交易代码-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4年02月06日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82,169,334.7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和利用市场 中潜在的投资机会,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超越 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本基金的主要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 票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债券资产投资策略、 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融资 及转融通投资策略、开放期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5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 益率*2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 期风险水平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 和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负责 人姓名方斌郭明
 联系电话021-20537888010-661057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8895588 
传真021-68888169010-66105798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 5室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 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 号时代金融中心43、45楼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 5号 
邮政编码200120100140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廖林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 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 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www.ct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 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 大楼八层
注册登记机构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 金融中心43、45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本期2024年02月0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4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12,224,936.02
本期利润6,074,965.40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126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2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26%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24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6,074,965.40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12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488,244,300.1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126
3.1.3 累计期末指标2024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1.26%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4)本基金基金合同于本报告期内生效,故无比较式的上年度数据。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2.38%1.59%0.56%1.52%-2.94%0.07%
过去六个月6.89%1.51%12.88%1.50%-5.99%0.01%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1.26%1.30%22.61%1.36%-21.35%-0.06%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4年2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2)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起6个月内,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 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4年2月6日,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相关数据,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4年02月06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基金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财通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11年6月正式成立。目前公司拥有公募基金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受托管理保险资金投资管理等业务资格。公司股东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上海。成立近13年来,公司收获了“三大报”权威奖项(金牛奖+金基金奖+明星基金奖),先后荣获110余项业内权威大奖。

截至2024年12月末,财通基金合计管理规模约1,420.12亿元,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约1,011.44亿元。公司以打造“特色鲜明、多元发展、客户信赖”的一流资产管理公司为企业愿景,坚持多元化业务布局,旗下公募基金覆盖股票、混合、债券、指数、货币等完整产品线,可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同时公司在专户业务中勇于突破,不断探索定增+、固收+、量化+等特色领域,努力以专业创造价值。

财通基金始终恪守“敬畏、感恩、专业、责任”的核心价值观,坚信投研是核心竞争力,为客户创造收益才是硬道理。公司以资产管理为本源,坚守初心、苦练内功,配备了一支资深投研专家团队,纵深一级半、二级市场,持续为投资者创造价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助理) 期限 证券 从业 年限说明
  任职 日期离任 日期  
朱海东量化投资部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本 基金的基金经理2024- 02-06-13年复旦大学基础数学硕士。历 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量化研究员,平安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研究经理。20 19年6月加入财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曾任量化投资部 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主 持工作),现任量化投资部 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基 金经理。
郭欣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24- 03-08-11年上海财经大学概率论与数 理统计硕士。历任诺德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上海 翼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量 化研究员。2017年11月加入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 任量化投资部研究员、投资 经理助理、投资经理,现任 量化投资部基金经理。
注:(1)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非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法律法规及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以保证公司旗下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不存在利益输送并得到公平对待,以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在投资决策环节:(1)内部建立信息公开、资源共享的公平投资管理环境,不存在个别组合获得信息落后或不全面的情况;(2)建立健全公司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3)执行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4)建立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持仓和交易等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应相互隔离。

在交易执行环节:(1)集中交易部与投资、研究部门严格实行物理隔离,以充分保障集中交易部的独立性与保密性,同时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投资交易系统支持公平交易功能,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买卖同一证券的交易分配原则为“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3)严格控制同一投资组合或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4)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集中交易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核分配至交易员执行,进行投资指令分配的人员必须保证投资指令得到公平对待,应保证不同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投资对象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分配给同一交易员完成;(5)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公司在投资交易系统设置强制公平交易模式,系统遇到该类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投资组合发出同向买卖指令情形时,会自动提示交易员进入公平交易模式;(6)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在获配额度确定后,严格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进行分配,申购价格相同的投资组合则根据投资指令的数量按比例进行分配。

在行为监控和分析报告环节:(1)风险管理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原则的要求;(2)风险管理部应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交易价格异常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3)风险管理部对不同投资组合,尤其是同一位投资组合经理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在交易价差分析和信息披露环节:(1)风险管理部负责交易价差分析;(2)风险管理部应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收益率差异,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的不同时间窗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行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分析,形成公平交易报告并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以备查;(3)在各投资组合的定期报告中,至少应披露以下事项: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对异常交易行为做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出现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年度国民经济延续弱复苏态势,总体而言呈现三大核心特征:其一,信用扩张动能持续低位徘徊,主因私人部门投融资需求疲弱与财政扩张边际收敛形成双重制约;其二,货币活化程度指标(M1-M2剪刀差)虽较前期略有改善,但仍处历史低位区间,反映微观主体经营活力仍待实质性提升;其三,价格体系呈现分化走势,消费端受需求不足与供应链扰动影响,CPI温和回落,生产端则受益于原材料价格支撑PPI阶段性回升,但整体价格弹性仍显不足。

2024年年末中央重要会议释放明确调控信号:一方面强调强化宏观调控力度,短期货币政策需在稳增长与汇率稳定间寻求平衡,财政政策则需重点突破私人部门信用传导机制;另一方面将资产价格稳定纳入宏观管理框架,通过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与资本市场信心修复实现居民企业资产负债表重塑。我们预期2025年政策工具箱将在上述领域持续释放效能,逐步形成内需提振的复合效应。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财通鼎欣量化选股18个月定开混合基金份额净值为1.0126元,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2.6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资本市场的波动轨迹清晰折射政策传导节奏:2024年九月底政策预期驱动下实现估值修复行情,随后进入数据验证阶段的箱体震荡。当前市场中枢的系统性抬升已部分修正悲观预期,后续行情突破需观测两大催化剂——政策落地形成的信用扩张实质性进展,以及终端需求改善的微观证据链形成。若上述条件达成,市场有望结束盘整,开启新一轮估值修复进程。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深入推进监察稽核各项工作。公司法律合规部在权限范围内,对公司各部门执行公司内控制度及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进行监督稽核、评价、报告和建议。通过各项合规管理措施以及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法,对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销售、基金运营、客户服务、信息披露等进行了重点监控与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公司重视对员工的合规培训,开展了多次培训活动,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管理,增强员工合规意识。公司还通过网站、邮件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投资者教育工作。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有效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相关规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负责根据相关估值原则研究相关估值政策和估值模型,拟定公司的估值政策、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确定调整/暂停估值方案,确保公司各基金产品净值计算的公允性,以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估值委员会配备投资、研究、会计和风控等岗位资深人员,成员具有会计核算经验、行业分析经验、金融工具应用、风险管理等丰富的证券投资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果认为某证券有更能准确反应其公允价值的估值方法,可以向估值委员会申请对其进行专项评估。估值方法/价格调整需经估值委员会决议通过,并征询基金托管人同意后才能采纳。

基金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本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收益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7561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财通鼎欣量化选股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财通鼎欣量化选股18个月定 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该基 金”) 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 表、自2024年2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 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相 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及财务报表附注7.4.2中所列示 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 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 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该基 金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24年2月 6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间 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 “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该基金,并 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 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 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不适用
其他事项不适用
其他信息该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该基金管理人”)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 信息包括该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 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 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 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 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 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 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 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 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 财务报表附注7.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 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 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 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 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 估该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该 基金预计在清算时资产无法按照公允价值处置。 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该基金的财务报 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 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 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 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 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 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 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 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 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 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 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 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 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 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 见。 (3)评价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 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 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 就可能导致对该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 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 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 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 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 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 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该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包括披露) 、结构和 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 事项。 我们与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 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 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 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黄小熠侯雯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八层
审计报告日期2025-03-27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财通鼎欣量化选股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7.4.7.124,901,151.30
结算备付金 29,802,679.73
存出保证金 3,822,078.23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431,225,251.95
其中:股票投资 431,225,251.95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5-
资产总计 489,751,161.21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19,913.66
应付托管费 86,652.2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6900,295.09
负债合计 1,506,861.04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7482,169,334.77
未分配利润7.4.7.86,074,965.40
净资产合计 488,244,300.17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489,751,161.21
注:(1)报告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126元,基金份额总额482,169,334.77份;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本报告期内生效,故无比较式的上年度数据。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财通鼎欣量化选股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02月0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4年02月06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 日
一、营业总收入 12,237,521.01
1.利息收入 1,202,337.3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9445,996.85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756,340.46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7,185,154.3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021,367,954.98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7.4.7.12-9,794,235.59
股利收益7.4.7.135,611,434.93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7.4.7.14-6,149,970.62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4.7.15-
减:二、营业总支出 6,162,555.61
1.管理人报酬7.4.10.2.15,154,122.41
2.托管费7.4.10.2.2859,020.38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16-
7.税金及附加 4,412.82
8.其他费用7.4.7.17145,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074,965.40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074,965.4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6,074,965.40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本报告期内生效,故无比较式的上年度数据。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财通鼎欣量化选股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02月0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本期 2024年02月0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产---
二、本期期初净资 产482,169,334.77-482,169,334.77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号填 列)-6,074,965.406,074,965.40
(一)、综合收益 总额-6,074,965.406,074,965.40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数(净资 产减少以“-”号填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基金赎回 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净资产 变动(净资产减少 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产482,169,334.776,074,965.40488,244,300.17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本报告期内生效,故无比较式的上年度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徐春庭 刘为臻 刘为臻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财通鼎欣量化选股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209号《关于准予财通鼎欣量化选股18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24年02月06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482,169,334.7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10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每个开放期开始前1个月、开放期至开放期结束后1个月内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 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500指数收益率*75%+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25%。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其他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7.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自2024年02月0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自2024年02月0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a)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本基金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基金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基金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本基金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外,本基金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基金现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基金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基金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基金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基金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b) 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a) 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b) 后续计量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c) 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本基金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基金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基金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基金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基金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基金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金融工具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本基金不考虑因其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投资等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会计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是按借出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在资金实际占用期间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为利息收入。

证券出借业务利息收入按出借起始日证券账面价值及出借费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在证券实际出借期间内逐日计提。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实际发生时扣除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证券出借业务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收益、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和衍生工具收益按相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金额与其初始计量金额的差额确认,处置时产生的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在其持有期间,按票面金额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不包括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基金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本基金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对于在发行时明确一定期限限售期的股票,根据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在估值日按照流通受限股票计算公式确定估值日流通受限股票的价值。

根据《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基准服务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4] 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 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 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 [2008] 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6] 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6] 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7] 2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 [2017] 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 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8号《关于延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同业存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一般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b)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c)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股票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挂牌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d)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

e) 对基金运营过程中缴纳的增值税,分别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所在地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
活期存款24,901,151.30
等于:本金24,898,713.09
加:应计利息2,438.21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24,901,151.30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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