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科创国寿 (501097): 国寿安保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4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5年03月29日 17:50:58 中财网

原标题:科创国寿 : 国寿安保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4年年度报告



国寿安保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2024年年度报告

202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5年3月29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5年0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6 3.3 其他指标 .................................................................... 8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9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1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1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2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2 §5 托管人报告 .................................................................. 12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2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2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2 §6 审计报告 .................................................................... 13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3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3 §7 年度财务报表 ................................................................ 15 7.1 资产负债表 ................................................................. 15 7.2 利润表 ..................................................................... 16 7.3 净资产变动表 ............................................................... 17 7.4 报表附注 ................................................................... 19 §8 投资组合报告 ................................................................ 45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5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5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6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4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4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5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5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5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5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6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6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6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6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6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7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7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7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7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7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7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7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8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8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9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0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0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0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0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0 13.2 存放地点 .................................................................. 60 13.3 查阅方式 .................................................................. 60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国寿安保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国寿安保科技创新混合(LOF)
场内简称科创国寿LOF
基金主代码501097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3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97,459,866.91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0年8月28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深入产业研究与上市公司研究,寻找科技创新领域领军企 业,分享创新企业成长红利,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 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及时跟踪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和宏观经济政策动向,通过对宏观经 济运行周期、财政及货币政策、资金供需情况、证券市场估值水平等的 深入研究,分析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货币市场三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 和收益,根据计算结果适时动态地调整基金资产在股票、债券、现金三 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除主要的股票及债券投资外,本基金还可通过投 资衍生工具等,进一步为基金组合规避风险、增强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5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 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韩占锋林盛
 联系电话010-50850744010-5856066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95568 
传真010-50850776010-57093382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 306号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盈 泰商务中心2号楼11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邮政编码100033100031
法定代表人于泳高迎欣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gs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 办公楼8层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24年2023年2022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10,346,761.05-30,508,074.88-37,718,804.53
本期利润8,211,334.00-22,095,372.94-52,735,968.0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764-0.1294-0.1598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8.26%-11.44%-12.7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8.11%-19.46%-11.8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3,458,023.41-4,704,510.8962,438,817.7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355-0.04220.189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00,917,890.32106,848,326.61392,489,620.4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3550.95781.1892
3.1.3 累计期末指标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3.55%-4.22%18.92%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投资人的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 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④①-③②- ④
过去三个月0.21%2.62%0.96%1.42%-0.75%1.20%
过去六个月6.48%2.35%12.86%1.40%-6.38%0.95%
过去一年8.11%2.14%7.38%1.27%0.73%0.87%
过去三年-23.24%1.56%-13.20%0.89%-10.04%0.67%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3.55%1.32%11.07%0.81%-7.52%0.51%
注:本基金自2023年3月27日起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业绩 比较基准为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4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60%;自转为上市开放式 基金(LOF)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5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0年03月26日,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本基金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图示日期为2020年03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本基金自2023年3月27日起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4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60%;自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5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0%。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本基金自2023年3月27日起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4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60%;自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起,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5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0%。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308号文核准,于2013年10月29日设立,公司注册资本12.88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 85.03%,National Mutual Funds Management Ltd.(国家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持有股份14.97%。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管理103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和部分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为4191.06亿元,其中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为3487.63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吴坚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0年3 月26日-16年博士研究生,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 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云南分行副经理、中国 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一级研究员,现任 国寿安保稳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 安保稳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寿安保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国寿安保稳和 6个月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稳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稳福 6个月持有 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盛泽三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 低碳经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注: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基金份额持有人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及其配套实施细则。公司以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通过完善集中交易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公司通过监察稽核、盘中监控、事后分析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于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

本基金管理人于每季度和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进行了同向交易价差分析,采用了日内、3日内、5日内的时间窗口,假设不同组合间价差为零,进行了T分布检验。经分析,本报告期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间有同向交易价差异常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且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4年A股市场在总体预期修复的背景下结构差异明显。全年看,主要指数都呈现正收益。其中,沪深300上涨14.7%,上证50创业板指数分别上涨15.4%和13.2%。

市场在总体上涨的同时行业之间差异明显。其中,申万银行和非银行业涨幅均超过30%,通信和家用电器涨幅都超过25%,电子、汽车、商贸、交运和公用事业等行业涨幅都在 10%以上。与之相反,在对地产预期较为悲观的影响下,周期属性较强的行业普遍下跌,医药和农林牧渔跌幅超过10%,食品饮料、轻工和建筑材料下跌均超过5%。

2024年A股行情整体上看以三季度为界限可以分为两段。三季度之前市场在经历了长时间下跌之后开始积极在产业层面上寻找机会,诸如电力设备投资等细分行业在产业链积极信号带动下逐渐获得市场认可。三季度在市场预期大幅改善背景下,之前跌幅较大的行业和个股在随后的预期修复行情中表现更为突出。

人工智能是 2023年以来全球科技创新的重大方向,因此本基金仍然将相当仓位配置在人工智能方向。一季度重点配置了算力方向标的,同时积极关注 AI终端带来的电子及通信方向的投资机会。二季度本基金加强了 AI终端,尤其是苹果产业链的配置。三季度根据市场发生的重大变化对持仓结构进行了优化调整。兑现了部分估值力且之前由于市场悲观预期被长期压制的公司。4季度继续对持仓结构进行了优化,增持了部分消费电子标的。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35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1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3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5年,在积极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环境下,国内经济将继续恢复。伴随着地产的缓慢恢复,价格压力将逐渐缓解。同时,AI的基础设施建设仍然将呈现高速增长,同时应用方面的探索将积极展开。由于美国经济和通胀情况,美联储降息节奏总体延后,全球宏观经济及地缘政治仍然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全球金融市场造成短期扰动。

经历了2024年三季度以来系统性的修复之后,A股市场2025年蕴含丰富的投资机会。随着国内更具应用优势的大模型平台进展迅速,2025年将迎来AI中国应用元年。消费端的创新产品将会呈现丰富多彩的局面,也将给相关产业链带来投资机会。

从大的层面看,在底层的科技创新能力获得市场重新认知之后,A股整体的科技资产都面临重估的可能。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监管要求的发展变化以及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不断推进相关业务制度及流程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针对投资交易业务,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三层监控体系,保障基金投资交易合法合规;对基金产品的宣传推介、销售协议、营销活动等市场营销方面展开各项合规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风险,规避违规行为的发生。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秉承以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负责人由主管运营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委员由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合规管理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以及各投资部取定期或临时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评估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运营管理部及时提请估值委员会召开会议修订估值方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其持续适用。相关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可列席会议,向估值委员会提出估值意见或建议,但不参与具体的估值流程。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分别签署服务协议,其中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固定收益品种信用减值数据和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数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提供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有关约定,本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0874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国寿安保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国寿安保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下简称“该基金”)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 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 理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附注7.4.2 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 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该基金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该基金,并 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 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不适用
其他事项不适用
其他信息该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基金 管理人”)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该基金2024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 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财务报表附注 7.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

 布的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 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 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该基金的 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 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该基金预计在清算时资产无法按照公 允价值处置。 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该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 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该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该基金持 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 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 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 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 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 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该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 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该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 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 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龚凯胡东方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审计报告日期2025年3月28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资 产:   
货币资金7.4.7.110,071,087.0210,732,863.18
结算备付金 800,545.77280,725.39
存出保证金 157,524.37140,840.88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91,828,546.0196,111,783.54
其中:股票投资 91,828,546.0189,075,153.4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7,036,630.1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702.301,095.9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
资产总计 102,858,405.47107,267,308.90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994,748.96-
应付赎回款 408,625.367,008.01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6,512.09109,129.75
应付托管费 17,752.0118,188.3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412,876.73284,656.23
负债合计 1,940,515.15418,982.29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97,459,866.91111,552,837.50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3,458,023.41-4,704,510.89
净资产合计 100,917,890.32106,848,326.61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02,858,405.47107,267,308.90
注: 报告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355元,基金份额总额97,459,866.91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 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 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9,778,255.46-18,940,371.59
1.利息收入 58,812.3593,003.7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58,812.3593,003.71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1,834,550.89-27,501,075.9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10,954,660.50-30,205,890.78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55,391.772,265,251.2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824,498.62439,563.5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7.4.7.20-2,135,427.058,412,701.9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7.4.7.2120,319.2754,998.70
减:二、营业总支出 1,566,921.463,155,001.35
1.管理人报酬7.4.10.2.11,189,985.662,520,165.33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7.4.10.2.2198,330.80420,027.61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7,048.41
8.其他费用7.4.7.23178,605.00207,76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8,211,334.00-22,095,372.9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8,211,334.00-22,095,372.9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8,211,334.00-22,095,372.94
7.3 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寿安保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 综合 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111,552,837.50--4,704,510.89106,848,326.6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111,552,837.50--4,704,510.89106,848,326.61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14,092,970.59-8,162,534.30-5,930,436.29
(一)、综合收益总额--8,211,334.008,211,334.00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净资产变动数(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14,092,970.59--48,799.70-14,141,770.29
其中:1.基金申购款7,009,880.89--99,528.966,910,351.93
2.基金赎回款-21,102,851.48-50,729.26-21,052,122.22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净资产变动(净 资产减少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97,459,866.91-3,458,023.41100,917,890.32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 综合 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330,050,802.72-62,438,817.73392,489,620.4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330,050,802.72-62,438,817.73392,489,620.45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218,497,965.22--67,143,328.62-285,641,293.84
(一)、综合收益总额---22,095,372.94-22,095,372.94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净资产变动数(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218,497,965.22--45,047,955.68-263,545,920.90
其中:1.基金申购款56,741,188.48-10,750,516.2567,491,704.73
2.基金赎回款-275,239,153.70--55,798,471.93-331,037,625.63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净资产变动(净 资产减少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111,552,837.50--4,704,510.89106,848,326.6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寿安保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31号《关于准予国寿安保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寿安保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存续期限不定。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前三年为封闭运作期。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29,938,782.42元,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 61090605_A02号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寿安保科技创新 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03月2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30,050,802.7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12,020.3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安保”),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79号核准,本基金1,909,816.00份基金份额于2020年8月28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上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本基金2023年3月27日发布的《关于国寿安保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变更基金名称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和《国寿安保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规定,本基金于2023年3月27日起转为开放式运作,基金名称变更为“国寿安保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寿安保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国债、中央银行票据、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企业债券、券、地方政府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以参与融资交易。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100%,其中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符合科技创新主题所界定的行业;投资于科技创新主题相关证券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持有的同业存单,其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投资于本基金所界定的科技创新主题相关证券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4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60%。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500指数收益率*7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3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寿安保于2025年3月28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寿安保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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