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汽车(600960):渤海汽车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及质押资产暨关联交易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股权质押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渤海汽车”)拟向控股股东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纳川”)申请合计不超过6亿元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同期一年期LPR,借款期限不超过首次放款之日起两年。公司向海纳川质押持有的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119,474,314股股份。 ? 本次借款及质押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海纳川进行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其他交易,除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日常存贷款业务外,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其他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子公司渤海汽车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国际”)和渤海特锐迈特汽车控股有限公司(BOHAI TRIMET Automotive Holding GmbH,以下简称“BTAH”)拟申请破产,根据渤海汽车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海纳川申请合计不超过6亿元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同期一年期LPR,借款期限不超过自首次放款之日起两年,公司向海纳川质押持有的北汽蓝谷119,474,314股股份,上述借款及质押事项形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需履行的程序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及质押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更、陈宏良、顾鑫、赵继成、季军对该事项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海纳川进行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其他交易,除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日常存贷款业务外(详情请参见《渤海汽车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其他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海纳川持有公司23.04%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71702505K 成立日期:2008年1月25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北京采育经济开发区育隆大街6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三街7号 法定代表人:李金钢 注册资本:246,808.4979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销售汽车配件;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以下项目仅限分公司经营:制造及装配汽车零部件(不含表面处理作业);普通货运。(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向海纳川借款并提供资产质押方案 鉴于公司子公司渤海国际和BTAH拟申请破产,根据渤海汽车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海纳川申请合计不超过6亿元借款,借款利率不超过同期一年期LPR,借款期限不超过自首笔放款之日起两年。目前公司持有北汽蓝谷180,470,507股股份,持股比例为3.24%;公司向海纳川质押持有的119,474,314股北汽蓝谷股份,质押数量占北汽蓝谷总股本的2.14%。 (二)北汽蓝谷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733 股票简称:北汽蓝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2019727706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国富 注册资本: 557,350.316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环中路5号12幢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销售汽车、汽车配件、机械设备、电器设备、零部件加工设备;汽车装饰;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经济贸易咨询;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标的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的北汽蓝谷股份产权关系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北汽蓝谷股权结构 截至2024年9月30日,北汽蓝谷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借款合同及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质人):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质权人):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甲方有资金需求,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借款,并接受甲方以其持有的北汽蓝谷股份作为质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质押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及用途 1. 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提供借款人民币(大写)陆亿元整(小写:¥600,000,000.00元)。 2. 借款用途:甲方应将借款用于偿还外部有息负债。 (二)借款期限 1. 借款期限:不超过自首笔放款之日起两年。 2. 借款期限届满前,甲方如需要续借,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10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三)借款利率及支付方式 1. 借款利率:不超过同期一年期LPR。 2. 利息支付方式:甲方应按年向乙方支付利息,支付时间为每年末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束前。 (四)股权质押 1.出质股权数量:甲方以其持有的北汽蓝谷119,474,314股的股票及其派生的权益作为质押; 2.质押率:借款本金(6亿元)÷质押股权价值×100%=60%; 3.质押股权的价值:股票价值按照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北汽蓝谷的平均股价计算; 4.股权质押登记: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共同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登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甲方应按照中登公司的要求提供办理质押登记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并协助乙方完成相关手续。质押登记事项如有变更,双方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股权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赠与、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出质股权,也不得对北汽蓝谷的股权结构、经营决策等进行重大调整,以确保出质股权的价值不受损害。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海纳川借款并提供质押,主要为了保证公司获得充足资金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偿还有息负债,防范经营风险,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本次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六、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海纳川进行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其他交易,除与北京汽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日常存贷款业务外(详情请参见《渤海汽车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未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类别相关的其他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本次以股权质押向海纳川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能够增加公司资金流动性,偿还有息负债,防范经营风险。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及质押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3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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