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新华制药(000756):2024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新华制药:2024年年度报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年度报告 2025年3月28日 目 录 章节 内 容 页码 1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42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63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8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125 公司管治及内部控制报告…………………………………………………………… 186 股东大会简介………………………………………………………………………………… 327 董事长报告……………………………………………………………………………………… 348 经营管理研讨与分析…………………………………………………………………… 379 董事会报告……………………………………………………………………………………… 5210 环境和社会责任……………………………………………………………………………… 5911 监事会报告……………………………………………………………………………………… 6612 重要事项…………………………………………………………………………………………… 6813 财务报告…………………………………………………………………………………………… 7214 备查文件 199 ……………………………………………………………………………………………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贺同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侯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晓洪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报告第七节“董事长报告”中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董事会建议以总股本689,776,5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2024年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5元(含税)。若在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方案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中文名称: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ANDONGXINHUAPHARMACEUTICALCOMPANYLIMITED 公司法定代表人:贺同庆 董事会秘书:曹长求 联 系 电 话:86-533-2166666 传 真 号 码:86-533-2287508 董秘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注册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区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东一路14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255000 公司办公地址:中国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鲁泰大道1号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255086 公司网址:http://www.xhzy.com 公司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境内信息披露报纸:《证券时报》 境内信息披露媒体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境内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上市资料: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简称:山东新华制药股份 代码:00719 A股:深圳证券交易所 简称:新华制药 代码:000756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3年9月30日 最新变更登记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注册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164103727C 审计机构: 中国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 邮编:100004 法律顾问: 香港 易周律师行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43-59号东美中心1201 中国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楼34层 邮编:100025 主要往来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支行 中国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东路2号 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 公司资料查询地点: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财务摘要 1、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经审计)(人民币元)
2.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因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集中行权完毕,新增A股股份736.89万股。用最新总股本计算的2024年度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6814元/股。 2、2024年度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人民币元)
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非经常性损益的扣除项目及金额(所得税后)如下:(人民币元)
第三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2.股份变动对最近一期和最近一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人民币元/股)
2024年1月15日,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可行权的772.48万份股票期权获得登记并上市流通,其中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管行权后持股数量增加,另外年内限售期满的原董事、高管根据规定解除了限售,上述两个原因合并影响导致有限售条件高管股合计数减少。 三、股东情况介绍 (1)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东总数为76,496户,包括H股股东39户,A股股东76,457户。于2025年2月28日本公司股东总数78,450户,包括H股股东40户,A股股东78,410户。 (2)于2024年12月31日持有本公司股份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单位:股
(3)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1.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除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外,本公司董事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外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本公司董事未知上述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上述无限售条件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不知是否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除已於上述披露外,據本公司所知,无其他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境內股東。 3.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份变动情况:于海涛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385,300股公司股票(期(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单位:股
(5)控股股东情况 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鲁控股”),成立于2005年1月28日,注册资本人民币31.03亿元,属国有全资公司,法人代表为樊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700007710397120,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金对化工、医药和环保行业(产业)投资;管理运营、咨询。其间接持有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2.06%股份,直接持有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69%股份。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9.16% 华鲁控股 99.75% 100% 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华鲁集团有限公司 100% 30.02% 5.44% 维斌有限公司 3.05% 新华制药 2019年4月3日,本公司控股股东由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最终控制人不变,仍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董事: 贺同庆先生,55岁,高级经济师,毕业于山东轻工业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山东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1年到山东新华制药厂工作,历任车间技术员、计划员,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销售部业务员、大区经理、新药部经理、营销总监,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山东新华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淄博新华-百利高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文辉先生,48岁,正高级工程师,毕业于天津大学化学工程专业。1999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车间助理工程师、团委副书记、车间支书兼副主任、新华制药(寿光)有限公司(“寿光公司”)副经理、生产运行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寿光公司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华制药(高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东新华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徐列先生,59岁,高级经济师,教授级高级政工师,大学学历,山东理工大学管理学硕士。1986年到山东新华制药厂工作,历任办公室副科长、科长,办公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工会主席,本公司工会主席。现任本公司董事。 张成勇先生,52岁,毕业于山东经济学院工商经济系和山东大学法学院,分别获得经济学学士和法律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公司律师,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历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总监,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鲁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侯宁先生,51岁,香港浸会大学应用会计与金融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 曾任山东华鲁恒升集团审计处副处长,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技术开发中心投资部部长、市场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淄博新华-百利高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同新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新华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潘广成先生,75岁,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上海大学电机专业。历任卫生部医疗器械局计划处干部、处长;国家医药管理局人事司处长、副司长、政策法规司司长;中国医疗器械工业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执行会长;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资深会长、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朱建伟先生,69岁,上海交通大学“致远讲席教授”。华东理工大学生化工程学士、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微生物药学硕士,微生物遗传学博士,美国Hood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哈佛医学院Joslin糖尿病中心高级研究员,美国SAIC-Frederick公司生物药物开发技术运行总监,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第三任院长,2012年9月起受聘上海交通大学致远讲席教授。 现任细胞工程抗体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凌沛学先生,62岁,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联合国-国际生态生命安全科学院院士。毕业于山东医学院药学专业、山东医科大学/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生物药学硕士,北京大学/美国Fordham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海洋大学药物化学博士。历任山东省生物药物研究院院长,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福瑞达医药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山东大学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山东省药学科学院首席科学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主任,国家综合性新药研究开发技术大平台副理事长,国家山东创新药物孵化基地技术总负责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菁菁女士,50岁,毕业于牛津布鲁克斯大学,获荣誉理学士。张女士是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香港执业会计师。曾于普华永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任职,在审计及会计服务方面工作逾二十年经验。现任柏莱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臻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成达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高科技印刷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监事: 刘承通先生,53岁,毕业于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和山东大学法学院,分别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法律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公司律师。历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经理、副总经理、资深副总经理、法律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投资发展部(资本运营部、科技创新促进中心)总经理、法律事务部部长,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华鲁恒升(荆州)有限公司董事,华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陶志超先生,55岁,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并取得山东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曾为山东致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为北京市盈科(淄博)律师事务所律师,管委会主任,本公司独立监事。 肖方玉先生,55岁,毕业于山东大学数学系,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历任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财政局科员、所长,山东振鲁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山东北方资产评估事务所部门主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济南分所副所长,山东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总经理,本公司独立监事。 扈艳华女士,50岁,教授级高级政工师,毕业于山东大学,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 1996年到本公司工作。历任新华鲁抗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副书记、山东新华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书记、工会办公室主任、政工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工会副主席、党群工作部部长、工会办公室主任。 王剑平先生,57岁,毕业于沈阳药科大学化学制药专业,高级工程师,1989年7月加入本公司,历任车间技术员,研究院课题负责人、合成四室主任。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本公司工厂管理委员会职工代表。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郑忠辉先生,53岁,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专业博士研究生。2005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副院长、院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魏长生先生,54岁,正高级经济师,毕业于江西工业大学食品机械专业,天津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1992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车间见习生,人事处办事员、副科长,车间支部书记兼副主任,研究院支部书记兼副院长、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党委干部管理部部长、人力资源部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行政人事部经理、党委干部管理部部长。 刘雪松先生,40岁,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生物技术专业。2008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质量检验部见习生、主管,制剂质量部经理助理、副经理,制剂质量保证部经理兼支部书记,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制剂国际贸易部经理、淄博新华-百利高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新华制药(欧洲)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新华制药(美国)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及山东新华制药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寇祖星先生,43岁,正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中北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山东大学制药工程领域工程硕士。2003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车间助理工程师、团支部书记、公司团委常委,车间设备副主任、技术副主任、车间主任,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新华制药(寿光)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同新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新华万博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山东新华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曹长求先生,55岁,高级经济师,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经济管理专业,1991年到山东新华制药厂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限截止于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二、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起始时间及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单位:股
2024年1月15日,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可行权的772.48万份股票期权获得登记并上市流通,详情参见2024年1月10日巨潮资讯网编号为2024-05的《关于公司2021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集中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及之前公告。 除上文所披露外,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所知悉,于2024年12月31日,没有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在本公司及其/或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或债券(视情况而定)中拥有任何需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和第8部分需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所披露的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该些章节的规定或当作这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而记录于本公司保存的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3中的“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规则”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 三、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本公司主要依据国家政策、公司经济效益情况和个人工作业绩,并参考社会报酬水平,确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酬金的议案》。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按中国证监会《年度报告准则》披露的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税前,含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管在控股股东的任职及领取薪酬情况
本集团(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主要依据国家政策、公司经济效益情况,并参考社会报酬水平,确定员工薪酬。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员工人数为7,296人(其中本公司4,753人,附属公司2,543人),2024年度本集团全体员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743,487千元。 按职能划分如下:
七、员工培训 2024年,本公司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重点和教育培训需求调查分析,制定了2024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认真进行了组织实施。 2024年完成公司级培训79项,培训员工4,600余人次;开展了3批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83名学生通过企校订单式培养模式进入公司;选派235名员工外出培训;51名员工获得高级技师资格,15名员工获得技师资格。年内公司继续开展安全、环保、质量、设备等专业培训,持续开展“四鹰”人才体系培养,包括“雏鹰成长”新入职员工培训、“飞鹰展翅”新任班组长和后备班组长培训、“精鹰领航”新任中层干部培训等,开展了“新华大讲堂”系列素养提升活动。 通过进一步做好岗位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加强专业培训、开展员工分层次培训、改进教育考核方式等有效措施,提高了教育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培训效果不断提升。 公司构建起了管理规范、运转科学、务实高效的教育培训体系,有效提升了公司员工的能力素质,保证了公司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第五节 公司管治及内部控制报告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披露 1、公司治理情况 规范性自查 对照中国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本公司基本符合有关要求。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在本年度内,本公司董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各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核委员会审核2024年度报告情况 (1)关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核工作的总结报告2024年12月6日,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核工作总体计划。 2025年3月24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审核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核委员会成员听取了致同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有无发现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内容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结论的审核报告。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核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核时间充分,审核人员配置合理,具备相应的执业能力,经审核后的财务报表能充分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出具的审核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2025年3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会议,审阅2024年度经审计账目及业绩公告;拟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见下文“(二)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布的证券上市规则披露” 五分开情况 本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分开,本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生产经营能力。(1)在业务方面,本公司主要从事开发、制造及销售化学原料药、制剂以及化工产品,控股股东已向本公司承诺,在其对本公司有指定程度控制权的期间,将不会从事任何与本公司有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2)在资产方面,本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除“新华牌”商标由控股股东拥有,本公司独占使用外,其他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由本公司拥有;本公司独立拥有采购和销售系统。(3)在人员方面,本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独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总经理、副总经理均不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4)在机构方面,新华制药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和经营管理层,各机构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控股股东分开。(5)在财务方面,本公司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 同业竞争情况 本公司与控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情形。 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巩固和深入前期开展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的成果。公司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内部运行机制和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有效行使相应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职责明确,运作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召开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监事认真依照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对公司和股东负责,充分保护股东应有的权利;管理层能严格按照规范性运作规则和各项内控制度进行经营决策,确保公司在规则和制度的框架内规范运作;公司注重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注重岗位业绩考核制度,调动各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规则、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三公”原则,认真、及时地履行了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健全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防范内幕交易,确保了投资者的公平性。 本公司与控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发生持续性关联交易内容为本公司向其采购化工原料、向其销售原料药等,均按市场价格或协议价格定价,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本公司内部的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所需的公告程序。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机制、相关奖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本公司按照唯才是举、德才兼备的原则,一般从公司内部进行选拔,通过考察被选择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能力和责任心等方面的素质,并经过严格的筛选程序,由提名委员会提名,最终由董事会进行聘用。在聘用期间,董事会定期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多方面的考核,主要是考核工作绩效和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等方面的情况。 通过对每位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分析,明确规定他们的工作性质,职责范围以及相应的奖惩制度,建立起了激励和约束机制。 2、内部控制情况 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内部控制领导小组负责内部控制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实施策略制订、重大事项决策、实施情况监督,并就内部控制建设和评价的情况向董事会负责。公司设立由审计法务部牵头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实施工作,成员由公司具有丰富专业经验的骨干组成。公司审计法务部负责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报经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评价工作小组根据工作方案,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包括组织实施风险识别、控制缺陷排查、编制评价底稿,汇总评价结果、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文件等。 在评价过程中,评价工作小组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评价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对评价的初步结果进行沟通讨论。评价工作小组编制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 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亦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变而改变,本公司内部控制设有检查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识别,本公司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建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下称“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下称“应用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下称“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将于2025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进行披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