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科创红土 (501201): 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4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5年03月31日 11:05:31 中财网

原标题:科创红土 : 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4年年度报告

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4年年度报告
202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5年3月31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5年0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已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21.1重要提示....................................................................21.2目录........................................................................3§2基金简介......................................................................52.1基金基本情况................................................................52.2基金产品说明................................................................5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52.4信息披露方式................................................................62.5其他相关资料................................................................6§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6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63.2基金净值表现................................................................7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8§4管理人报告....................................................................9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9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9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0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0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1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1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1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2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2§5托管人报告...................................................................12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2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2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2§6审计报告.....................................................................12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126.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12§7年度财务报表.................................................................147.1资产负债表.................................................................147.2利润表.....................................................................167.3净资产变动表...............................................................177.4报表附注...................................................................18§8投资组合报告.................................................................428.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42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43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44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48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48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488.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48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488.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48§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49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499.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49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09.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50§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50§11重大事件揭示................................................................50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50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50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50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50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51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51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5111.8其他重大事件..............................................................53§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6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5612.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7§13备查文件目录................................................................5713.1备查文件目录..............................................................5713.2存放地点..................................................................5713.3查阅方式..................................................................57§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LOF)
场内简称科创红土LOF
基金主代码50120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7月23日
基金管理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94,742,305.42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1年3月5日
2.2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科创板、中小 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 (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 债)、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 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将依据基金管理人的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动态调整 基金资产在各大类资产间的分配比例;而后,进行各大类资产中的 个股、个券精选,具体由大类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固定 收益类投资策略等部分组成。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 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品种。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殷喆郭明
 联系电话0755-33011858010-661057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01186695588 
传真0755-33011855010-66105798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 湾一路1号A栋201室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1066号深 创投广场48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邮政编码518048100140
法定代表人阮菲廖林
2.4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http://www.htcxfund.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5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 间数据和 指标2024年2023年2022年
本期已实 现收益-11,523,342.76-81,174,664.69-112,931,753.21
本期利润-11,159,910.86-89,618,167.83-124,070,951.70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0.1205-0.5030-0.5270
本期加权 平均净值 利润率-13.82%-34.30%-29.74%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增长率-12.83%-52.87%-24.52%
3.1.2期 末数据和 指标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6,640,727.666,138,902.56144,202,704.12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0.07010.06680.6125
份额利润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88,101,577.7697,986,472.82381,896,672.41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0.92991.06681.6220
3.1.3累 计期末指 标2024年末2023年末2022年末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增长率-7.01%-23.56%62.2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5.31%3.50%0.60%1.33%4.71%2.17%
过去六个月15.29%3.07%11.80%1.21%3.49%1.86%
过去一年-12.83%2.76%8.08%1.00%-20.91 %1.76%
过去三年-56.73%2.15%-22.21%0.82%-34.52 %1.3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7.01%2.13%-14.97%0.83%7.96%1.30%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3.2.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土创新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562号文批准设立。红土创新基金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金为5.5亿元人民币,是国内首家创投系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权100%。

红土创新基金在公募基金业务的优良传承基础上,借力股东对创业投资行业的深入理解,外加国内独创的博士后工作站研究支持,充分利用一级市场优势向二级市场延伸,将红土创新基金打造成为以权益类投资为特色的创新型资产管理机构。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红土创新基金共管理23只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252.82亿元。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盖俊 龙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1年8 月3日-18年历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专户投资 经理、基金经理。现任本公司投资部总监, 红土创新转型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红土创新新科技股 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红土创新智能 制造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红土创新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将公司所管理的不同资产组合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均纳入公平交易管理,在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中制定公平交易的控制规则和控制活动,建立对公平交易的执行、监督及审核流程,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针对上述各个环节,建立了股票库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集中交易管理制度,异常交易监控制度等公平交易相关的公司制度。通过加强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完善对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控和事后分析评估,以及履行相关的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防范投资管理业务中的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旗下投资组合在报告期内交易过程中未发现存在不公平交易及异常交易的情况。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4年上半年A股市场红利指数表现相对较好,科技(成长)类公司大体上经历了先跌后涨再跌,整体上市场波动较大。本基金上半年主要配置了卫星互联网、军工板块的相关公司,但由于卫星产业链上半年的发展较去年年底的预期有所延缓,且相关标的上半年业绩持续低迷,所以行情表现较差。下半年主要配置的方向是军工(包括卫星互联网和低空经济),其次是AI算力(PCB、光模块)、光储逆变器和数据要素等领域的公司。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29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83%,业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我们预期25年军工行业景气度有望显著回升,经过两年左右的调整,十四五收官之年随着延迟订单重新释放,需求端边际持续好转的趋势确定性较高,订单拐点可见,相关企业收入弹性将较大程度释放。此外,新域新质作战力量有望加速新质战斗力生成,AI+军事、信息化/数据链、水下攻防等领域将受益于未来战场形态变化的积极影响。在商业航天方面,卫星研制与火箭发射模式都加速发展,有望加速低轨互联网布局进程,预计2025年我国星座整体建设进程将迈入新阶段。低空经济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在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基础设施和航空器的研发正如火如荼,产业落地有望加速,2025年低空经济将从计划转向实际落地。另外,我们还看好人工智能领域的相关投资机会。

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坚持一切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在进一步梳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的同时,确保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公司监察稽核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合规评审、合规检视等各项合规管理措施以及实时监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等方法,对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销售、基金运营、客户服务和信息披露等进行了重点监控与稽核,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向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公司重视对员工的合规培训,开展了多次培训活动,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管理,增强员工合规意识。公司还通过网站、邮件等多种形式进行了投资者教育工作。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运作合法合规,基金合同得到严格履行,有效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工作组,由投研部门、运营部门及监察稽核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估值工作组负责公司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制定和修订,负责定期审议公司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科学合理性,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特别是应当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以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遵照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的情形。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依法对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审计报告
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5)审字第80012138_H20号
6.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 下简称“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LOF)”)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利润表、净资 产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LOF)的财务报表在 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红 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LOF)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 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LOF),并履 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 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强调事项-
其他事项-
其他信息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LOF)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 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 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 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 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 (LO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 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 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LOF)的财务报告过 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续)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 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 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 (LO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 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 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 (LOF)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 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 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 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高鹤林恩丽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中国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2025年03月28日 
§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7.4.7.110,299,825.249,113,623.33
结算备付金 1,026,360.89946,065.78
存出保证金 69,250.42158,665.08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75,600,207.3485,987,295.36
其中:股票投资 75,600,207.3485,987,295.36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1,765,013.973,005,562.76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31,439.7011,411.9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
资产总计 88,892,097.5699,222,624.27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4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3年12月31日
负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310,216.09546,996.69
应付管理人报酬 98,564.28127,998.00
应付托管费 16,427.3721,333.0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365,312.06539,823.75
负债合计 790,519.801,236,151.45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94,742,305.4291,847,570.26
未分配利润7.4.7.12-6,640,727.666,138,902.56
净资产合计 88,101,577.7697,986,472.8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88,892,097.5699,222,624.27
注:报告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94,742,305.42份,基金份额净值0.9299元。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号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 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 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9,858,780.74-84,809,293.36
1.利息收入 39,750.19100,815.9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39,750.19100,815.91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 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10,597,304.12-76,480,333.3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10,921,631.46-77,956,039.86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324,327.341,475,706.50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7.4.7.20363,431.90-8,443,503.14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7.4.7.21335,341.2913,727.23
减:二、营业总支出 1,301,130.124,808,874.47
1.管理人报酬7.4.10.2.1964,755.523,958,262.86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2.托管费7.4.10.2.2160,792.60659,710.61
3.销售服务费7.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7.4.7.23175,582.00190,901.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额以“”号填列) - -11,159,910.86-89,618,167.8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1,159,910.86-89,618,167.8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159,910.86-89,618,167.83
7.3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91,847,570.26-6,138,902.5697,986,472.82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91,847,570.26-6,138,902.5697,986,472.82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2,894,735.16--12,779,630.22-9,884,895.06
(一)、综合收益 总额---11,159,910.86-11,159,910.86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2,894,735.16--1,619,719.361,275,015.80
其中:1.基金申 购款71,940,193.99--5,563,045.6466,377,148.35
2.基金赎 回款-69,045,458.83-3,943,326.28-65,102,132.55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94,742,305.42--6,640,727.6688,101,577.76
资产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235,445,468.54-146,451,203.87381,896,672.41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235,445,468.54-146,451,203.87381,896,672.41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143,597,898.2 8--140,312,301.3 1-283,910,199.59
(一)、综合收益 总额---89,618,167.83-89,618,167.83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143,597,898.2 8--50,694,133.48-194,292,031.76
其中:1.基金申 购款1,075,877.67-223,926.301,299,803.97
2.基金赎 回款-144,673,775.9 5--50,918,059.78-195,591,835.73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91,847,570.26-6,138,902.5697,986,472.8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是根据《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年封闭基金”)转型而来。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年封闭基金的封闭运作期于2023年7月23日届满,自2023年7月24日起自动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并更名为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红土创新科技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信用等级在AAA(含)以上的债券等)、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含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100%,其中,投资于科技创新主题相关证券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封闭运作期届满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科创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其中投资于科技创新主题相关证券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分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0%。

本财务报表已于2025年3月28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2)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投资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债务工具投资的,在持有期间将按票面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投资收益,扣除该部分利息后的公允价值变动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除上述之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扣除在适用情况下预估的增值税费后的净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本基金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1)本基金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2)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基金;3)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3)其他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其中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只能选择现金分红。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进行分部报告的披露。

7.4.4.1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税项
(1)增值税及附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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