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混合 (008985): 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混合 : 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 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2024年年度报告 202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5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03 月 27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4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4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7 7.3 净资产变动表 ............................................................... 19 7.4 报表附注 ................................................................... 20 §8 投资组合报告 ................................................................ 50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0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1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3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5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5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5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5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5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5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5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6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6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6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6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 57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7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7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7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7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7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7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7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8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8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9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1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1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1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1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1 13.2 存放地点 .................................................................. 61 13.3 查阅方式 .................................................................. 61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28日,是国内首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券商系资产管理公司。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18号)批准,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亿元在原东方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总部的基础上成立。2013年8月,公司成为首家获得“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公司主要业务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管理公募基金111只,产品类型涵盖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指数型基金、货币型基金和FOF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本基金基金经理薪酬激励与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浮动管理费、产品业绩表现无直接挂钩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规定,公司建立了与公平交易相关的控制制度、流程以及信息披露程序等,保证公司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防范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并定期对同向交易、反向交易和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交易部使用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交易执行和分配,风险管理部对公司各投资组合及组合之间的交易行为进行事后分析,校验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对于同向交易,风险管理部侧重于对公司管理的不同产品(包含了公募产品、私募产品)的整体收益率差异、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交易所竞价交易的所有交易记录,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按两两组合进行显著性检验,并根据显著性检验结果,对符合异常交易筛选条件并超过规定阈值的交易记录,通过逐笔检查或抽样分析的方法,分析相应交易行为的公平性。 对于反向交易,原则上禁止组合间的日内反向交易,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投资组合除外。如有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特殊需要的,需由投资经理提供投资依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慎审批后留档备查。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管理的投资组合间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交易行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等规定。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为防范兼任行为潜在利益冲突,管理人针对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多个投资组合投资交易行为加强管理、监控和分析,防范不公平交易,主要包括:加强投资指令管理,投资指令下达原则上应“同时同价”;加强对交易行为管理,原则上兼任组合间不得进行同日反向交易(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产品等特定情形除外);加强交易监测和分析,交易价差监控分析最长时间窗延长至10个交易日以上,并结合成交顺序、价格偏差、产品规模、成交量等因素对是否存在不公平对待的情形进行分析;加强事后报告机制,重点关注兼任投资经理管理的不同公私募组合间收益率差别是否较大等情况。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1次,为指数投资组合因跟踪指数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我的组合管理始终遵循经济周期轮动规律,动态优化风险收益比。在近三年宏观环境剧烈波动的背景下,主要采取了三重防御策略:首先聚焦盈利质量优异的核心资产,通过ROIC、自由现金流等指标筛选具备商业护城河的龙头企业;其次在行业配置上构建避风港组合,重点布局一些需求刚性较强、政策风险出清的板块;最后通过个股分散机制,将大部分标的权重控制在5%以内,规避黑天鹅风险。 随着经济复苏路径逐渐清晰,我观察到部分强周期行业已进入产能出清尾声。当前正以漏斗型框架进行前瞻布局:第一阶段通过供给侧分析锁定产能出清较多的细分领域,第二阶段结合需求端景气度指标筛选弹性标的。在此过程中,行业配置逐步转向互联网新消费、先进制造、科技自主可控等新动能领域的适度扩散,形成消费打底、成长进攻的哑铃型结构。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3051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305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7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9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始终秉持安全边际与未来趋势并重的原则,积极探索符合未来产业方向和新消费趋势的投资机会。 1. 港股市场的战略布局:我重点关注港股市场的投资机会,尤其是大型标的。港股市场当前估值处于历史低位,而部分优质标的却拥有卓越的基本面表现。随着全球市场波动的逐步平息,尤其是“特朗普交易”热度的退潮,港股有望率先走出低谷,迎来价值回归。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持续增持港股资产,坚定看好其长期配置价值。 2. 消费领域的结构性机遇:消费行业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基石,尽管当前整体经济环境下消费者支出趋于谨慎,但消费领域的结构性机会依然丰富。我坚信,通过对消费市场的深入研究和挖掘,能够发现那些在细分领域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企业。我将持续关注消费升级、新兴消费趋势以及品牌创新等领域,寻找那些大概率能够穿越周期、实现稳健增长的投资标的。 3. 全球化视野下的品牌升级:随着中国制造业的持续升级,高附加值产品的出海步伐不断加快。我看好那些在产品力和品牌力上具备全球化竞争力的企业。这些企业不仅在国内市场占据优势地位,更在国际舞台上展现出强大的竞争力。我将重点布局那些能够凭借技术创新、品牌建设以及高效的供应链管理,在全球市场中脱颖而出的品牌企业。 4. 聚焦行业龙头与细分隐形冠军:在投资组合构建中,我始终坚持聚焦行业龙头与细分领域的隐形冠军。这些企业往往具备深厚的竞争壁垒和明确的产业趋势,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地位。我将长期持有这些优质标的,并通过动态跟踪技术突破与政策兑现节奏,及时调整投资组合,确保投资决策与市场环境和企业发展相匹配。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公司日常监察稽核工作主要由合规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2024年开展了如下主要工作: 在合规管理履职方面:(1)切实履行日常合规管理职责,包括合规审查、合规检查与稽核、合规咨询、合规宣导与培训、合规报告、监管沟通与配合;(2)强化落实员工执业行为管理,包括进一步加强员工投资行为管理,持续强化执业行为监测,完善即时通讯工具管控,优化新员工入职合规审查与新任投资人员上岗前谈话机制;(3)稳步跟进各类法律事务;(4)促进公司产品转型、业务推进。 在风险管理履职方面:(1)切实履行日常风险管理职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风险管理,按时完成内外部各类定期风控报告及数据报送,并对公司风控指标进行持续监测;(2)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动态,开展多维度专项分析;(3)关注行业趋势变化,全力支持新业务开展。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本基金管理人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原则上应保持估值程序和技术的一致性,对旗下管理的不同产品持有的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的估值调整原则、程序及技术应当一致(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为了保障基金能真实、准确地反映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本基金管理人授权估值委员会负责建立健全估值决策体系,估值委员会成员的任命和调整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运营部是估值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和估值人员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3号《关于准予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2,958,078,059.04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19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3月1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958,078,059.04份基金份额,无认购资金利息折合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年锁定持有期,由红利再投资而来的基金份额不受锁定持有期的限制。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申请日次3年的年度对日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止。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起始日次3年的年度对日,若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东方红启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家债券、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含存托凭证)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4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占股票资产的 0%-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前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在认购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2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及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基金业协会发布的其他有关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附注7.4.2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日的财务状况、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选定记账本位币的依据是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结算币种。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a)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工具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本基金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基金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基金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外,本基金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基金现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基金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基金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基金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基金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b)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现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a)金融工具的初始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基金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b)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c)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基金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基金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d)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基金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基金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基金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基金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基金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基金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除特别声明外,本基金按下述原则计量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基金在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 存在活跃市场且能够获取相同资产或负债报价的金融工具,在估值日有报价的,除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况外,将该报价不加调整地应用于该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