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恒生前海消费升级混合 (007277): 恒生前海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恒生前海消费升级混合 : 恒生前海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年度报告 恒生前海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年度报告 2024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5年3月31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5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4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5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5 §7 年度财务报表 ................................................................ 17 7.1 资产负债表 ................................................................. 17 7.2 利润表 ..................................................................... 18 7.3 净资产变动表 ............................................................... 20 7.4 报表附注 ................................................................... 2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5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5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6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7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2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2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2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2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2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2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3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3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3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3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4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4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4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4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4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4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4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4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5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5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5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6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8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58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8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8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8 13.2 存放地点 .................................................................. 59 13.3 查阅方式 .................................................................. 5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6]1297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与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出资比例分别为 70%和 30%,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亿元,于2016年7月1日正式注册成立。公司注册地为深圳前海,作为CEPA10框架下国内首家港资控股公募基金公司,是深化深港合作、实现前海国家战略定位的重要成果。 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公募基金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业务资格,旗下产品覆盖主动权益、固定收益等类别,为境内外客户提供标准化和定制化的资产管理服务。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基金经理薪酬激励不存在与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浮动管理费或产品业绩表现挂钩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恒生前海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本公司制定了《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制度的范围涵盖所有投资品种,涵盖一级市场分销、二级市场交易和公司内部证券分配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以及研究、授权、决策和执行等投资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 投资决策方面,公司建立统一的研究管理平台,确保公司所管理的各个投资组合享有公平获得研究成果的机会。设立全公司适用的备选股票库、债券库,在此基础上,不同投资组合根据各自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和投资范围,建立不同风格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公募基金经理/专户投资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交易执行方面,公司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严格分离,交易执行采取集中、公平交易制度。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所有指令必须通过系统下达,公司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集中交易部根据各投资组合经理给出的询价区间在银行间市场上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公平公正地进行询价并完成交易。对于大宗交易,由各投资组合经理确定价格,集中交易部根据指令价格在大宗交易系统中执行。 监督检查方面,公司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照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同时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得到良好的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原则上禁止同一投资组合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投资组合除外),不同的投资组合之间限制当日反向交易。如不同的投资组合确因流动性需求或投资策略的原因需要进行当日反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可能的异常交易情况。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不存在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股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4年,A 股走势一波三折。春节前,市场经历了一波大幅调整,触发因素有很多,既有降息预期落空带来的基本面不及预期、也有监管层面对量化资金打击导致的流动性枯竭,在此之下上证指数直接从3000点跌到2635点,然后迎来证监会换人。3月份人大的召开,超预期的降准,叠加地产政策边际宽松落地,带来了市场预期的回暖,市场出现 V型反转,上证又回到了 3100点,然后进入了横盘。整个Q2市场都在等政策落地的效果如何,那我们也看到,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效果不大,放开限购也没有带来起色,叠加经济数据改善偏弱,市场在3季度中枢开始震荡下行,并在9月出现了加速。转变发生在9月底,随着三大部门同时召开临时会议,宣布超预期的利好政策,包括降准降息、降房贷利率降首付比、针对股票市场3000亿的回购贷款和5000亿资产互换支持,政策的转向给予市场前所未有的刺激,A股出现了一波史无前例的极为快速的估值修复行情。市场情绪瞬间从极度悲观转为极度乐观,上证指数直接修复到了3700,成交量放大到3.7万亿的历史天量。然后随着情绪的逐步释放,市场进入了3200-3400的高位横盘区间。 报告期内,本基金主要配置了AI产业链相关标的,兑现了部分前期涨幅较大的高股息持仓。 当前阶段,本基金主要配置的方向有:(1)全球定价的能源类标的:主要考虑在当前全球流动性改善背景下,拥有核心资源、且产品价格取决于国际市场的企业将会显著受益于海外市场的需求恢复;(2)依托中国供应链优势,紧跟全球龙头企业发展进度的国内优秀的企业,包括电子、通信、汽车零部件等行业的优秀公司;(3)考虑到今年国内经济复苏确定性仍在,部分优秀的消费品龙头公司已经充分消化了过高估值,而市场仍然基于当下较疲弱的数据没有给出合理的定价,本基金也配置了部分品牌力强、管理团体优秀的消费品公司。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817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5.16%。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5年我们认为A股流动性充裕,叠加部分成长行业景气度大幅提升,具备结构性行情的机会。 外部环境上,美国进入降息周期,全球流动性是边际改善确定,但川普的上台进一步确认中美对抗持续和加剧,但相较于他的第一任时期,我们显然已经做好了应对的准备。对内上,国内政策态度已经非常明确了,从 9月底的政策转向,到 12月的政治局会议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内货币政策在 2025年将实施超常规的适度宽松。所以,25年国内的宏观环境宽松确定,整个市场维持低利率的环境,那么这也代表了市场的无风险收益率将进一步下行,政府希望通过低利率的环境帮助地方政府化解债务压力,帮助企业和居民部门提升消费意愿和消费信心,从而推动经济基本面的改善。对于 A股而言,在流动性充裕的背景下,伴随着基本面的逐步好转,ROE的改善,有望慢慢走出牛市行情。 但就目前来看,期望看到25年宏观经济发生向上逆转,可能性还是比较小的。一方面政策的执行、落地需要时间,另一方面当前政策刺激的力度也远不如当年四万亿的体量,很难迅速扭转颓势。所以25年经济的看点更多在于变革和科技创新。因此A股缺乏全面牛市的基本面支撑,但不断发生的创新性事件能够对市场有效催化,带动结构性行情不断。 这其中我们认为有几条主线: 第一条线是AI产业链,尤其是国内相关的。以OpenAI为代表的生成式AI已经发展到了成熟阶段,接下来应用和端侧,在25年很可能迎来一波爆发,复制2012-2015年的移动互联网浪潮。 一方面,苹果已经官宣会在今年的17上正式推出AI功能;字节25年会推出基于他自己火山大模型的AI陪伴类玩具,同时预计明年的资本开支比今年翻倍,达到1500亿,而阿里也于近日宣布未来三年将会大力投入资本开支,下游资本开支的扩张会全面地拉动国产算力整个产业链。 25年开年以来,宇树机器人和Deep seek大模型陆续引爆市场关注度和热情,这些初创企业的爆发再一次验证了中国科技创新的实力和人才储备的深度,另一方面也让外资深切认识到了中国经济的创新能力,让国人感受到了中国科技的强大可能性,极大地提升了民族信心。对于资本年会随着事件的不断落地而持续演绎。 第二条线是机器人。包括但不限于人形,还有机器狗、机器狼等等,在某种程度上和AI应用相辅相成。这个主线的重大催化是特斯拉的机器人将在下半年正式量产,在军队的应用场景也很成熟,是很有可能从主题炒作进入基本面验证阶段。所以在25年也会成为贯穿全年的交易主线。 第三条线,是以智驾、新消费等为代表的消费领域。一方面比亚迪的全面智驾有望带动智能驾驶的渗透率快速提升,通过极具性价比的产品向更广泛的消费者群体普及智能驾驶,同时也完成自主品牌对于合资品牌的“最后一击”;另一领域,以潮玩、盲盒、谷子等为代表的新消费,继续通过丰富的产品占领消费者心智,提供情绪价值,实现快速增长。作为消费板块中为数不多的亮点,我认为这两块都具备较大的投资机会。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在内部监察稽核工作中,本着合法合规运作、最大限度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宗旨,本基金管理人建立并完善了以监察、合规为主导的工作体系和流程。内部监察稽核人员依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监察稽核工作计划、方法和程序开展工作,确保了公司勤勉尽责地管理基金资产。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监察稽核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公司围绕本基金的实际运作,对公司前期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和业务系统功能、各部门协作等各方面进行持续检验,对于运作中存在缺陷或不足的地方,采取修订制度流程、改进业务系统、督促部门间完善合作细节等相应措施,不断夯实以基金业务为主线的内控及风险管理体系,确保本基金业务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合规指导及支持 公司在日常监察稽核工作中,始终重视对业务部门的合规指导,提供有效合规支持,强化事前、事中合规风险管理,杜绝操作风险,严格审核信息披露等基金运作各环节,防范各类合规风险。同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合规培训,加强对投资研究、基金销售、后台运营等业务条线的合规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的合规守法意识。 三、开展监督检查及后续整改工作 监察稽核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业务运作状况、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及各类规章制度,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监察稽核及内控检查计划,完成了各项定期稽核和专项稽核,检查内容覆盖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基金业务环节,检查完成后出具监察稽核报告和建议,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 四、积极配合外部审计等工作 本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年度外部审计、合规有效性评估等事项,借助外部专业机构力量,梳理公司内控及风险管理机制,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和漏洞,不断提升合规和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本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本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务的核对同时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并由督察长、研究部、投资部、运营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及基金经理等组成了估值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成员均为公司各部门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且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作为公司估值委员会的成员,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但应参加估值委员会会议,可以提议测算某一投资品种的估值调整影响,并有权表决有关议案但仅享有一票表决权,从而将其影响程度进行适当限制,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为: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收益分配;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红利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小数点后第3位开始舍去,舍去部分归基金资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上述分配原则及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有收益分配事项。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告了解决方案。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 2024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恒生前海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恒生前海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恒生前海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恒生前海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371号《关于准予恒生前海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和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函[2019]2948号《关于恒生前海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准予注册,由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恒生前海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497,661,861.41元,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师报(验)字(20)第0003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恒生前海消费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0年1月19日正式生306,415.91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4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4)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2)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间将按票面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投资收益,扣除该部分利息后的公允价值变动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除上述之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扣除在适用情况下预估的增值税费后的净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