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30092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时间:2025年03月31日 18:55:23 中财网
原标题:法本信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的通知,获悉严华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本次解除质押 股份数量 (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质押起始日质押解除日质权人
严华30,000,00028.43%7.00%2023年 9月 4日2025年 3月 28日国通信托有 限责任公司
  2,440,0002.31%0.57%2024年 2月 6日2025年 3月 28日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 比例累计质押 股份数量 (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 结、标记合 计数量 (股)占已质 押股份 比例未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合计数量 (股)占未质押 股份比例
严华105,521,03724.61%15,000,00014.22%3.50%0000
新余市木加林创新 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6,428,1001.50%0000000



新余市耕读邦创新 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6,348,1001.48%0000000
新余市嘉嘉通创新 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6,468,1001.51%0000000
合计124,765,33729.10%15,000,00012.02%3.50%0000
注:本公告各表格中若比例合计项与各分项之和不一致,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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