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莱科技(30077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作为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莱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智莱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 关于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529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000股,发行价格为30.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7,17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98,83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4月17日到账,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19年4月17日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19)第2747号 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与专户存储银行或其上级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园支行分别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年产8万台《(2万套)智能快件箱产能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湖北智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智莱”),公司和湖北智莱于2019年5月13日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及开户行的上级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6)。 2019年7月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资金转至公司一般账户,并办理完成账户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2024年9月25日,公司完成新增产能及市场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完成新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已注销,节余资金均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并将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募集资金账户于2019年7月1日注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罗湖支行以及华夏银行深圳南园的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4年9月25日注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的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4年10月25日完成注销。 四、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截至2024年8月28日所有募投项目的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结构性存款扣除银行手续费)17,237,253.3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5月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5月24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9,928,796.2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6,663,207.41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及置换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均已注销,募集资金项目节余资金已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 深圳市智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我们认为,贵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智莱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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