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航新能(30165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3月31日 21:40:41 中财网
原标题:首航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票将于2025年4月2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 说明书全文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 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www.chinadaily.com.cn),供投资 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1、股票简称:首航新能
2、股票代码:301658
3、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1,237.1135万股
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4,123.7114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0%,本次公开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次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发行人所处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截至2025年3月19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19.26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2025年3月19日(T-3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简称T-3日股 票收盘价 (元/股)2023年扣 非前 EPS (元/股)2023年扣 非后 EPS (元/股)对应的静态市 盈率-扣非前 (2023年)
阳光电源69.584.55314.445115.28
锦浪科技52.961.95161.968427.14
固德威45.943.51263.323713.08
上能电气32.140.79510.766940.42
艾罗能源55.666.65396.50188.37
德业股份93.672.77552.872333.75
23.01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 2025年 3月 19日(T-3日)。

注 1:2023年扣非前/后 EPS计算口径: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总股本。

注 2: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 11.8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年扣非后平均静态市盈率 23.24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5年 3月 19日(T-3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19.26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价格为11.80元/股,投资者应当关注创业板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三、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韬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7区高新奇科技楼11层
电话:0755-23050619
联系人:龚书玄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健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电话:021-38676888
保荐代表人:刘怡平、强强

发行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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