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002386):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时间:2025年04月01日 17:40:54 中财网

原标题:天原股份: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声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的净资产为 804,932.72万元,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60.07%,母公司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62.18%;截至 2023年 12月 31日,发行人的净资产为 818,991.69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5.22%,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7.17%。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41,052.83万元(2021年度、2022年度和 2023年度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倍。发行人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发行人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386.SZ),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票交易正常,未处于停牌状态。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提示
1、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行业是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中的氯碱行业,是我国重要的化工基础原材料行业,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化工、轻工、纺织、建材、农业、医药、冶金、石油、电力、国防军工、食品加工等行业,这些行业大多属于周期性波动行业,在国民经济高速增长时,这些行业对公司相关产品需求旺盛,反之则需求萎缩。因此,经济增长的周期性波动会直接影响到下游行业企业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和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从而影响到公司的盈利水平。

2、主要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目前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氯碱行业产能过剩格局将持续,且氯碱行业下游产业需求存在持续疲软的可能性。PVC及烧碱产品是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受行业内激烈的竞争及国家控制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政策的逐步实施等多重因素影响,PVC和烧碱等化工产品社会库存逐渐上升,市场价则相应降低。价格如果出现较大波动,公司经营业绩会受到影响。

3、盈利能力和经营活动现金流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年内,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4,107.13万元、55,054.90万元和 3,996.4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9,052.31万元、95,505.26万元和 36,313.60万元。由于氯碱行业近三年处于周期性下行阶段,公司主要产品售价及销量均有所下滑,导致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呈现持续下降趋势。未来行业发展不确定性使得公司盈利能力存在一定风险。

4、2024年 1-9月归母净利润降幅较大的风险
2024年 1-9月,发行人归母净利润为-9,714.19万元,较 2023年 1-9月下降476.53%,降幅较大,主要系 2023年 1-9月发行人净利润中非经常性损益占比较大所致。此外,2024年 1-9月发行人同比出现亏损,除最近一期非经常性损益同比大幅减少外还受发行人化工产品市场价格持续处于低位、黄磷产线关停和磷矿项目改建损失了磷化工产品销售利润,以及进入试生产阶段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尚未实现盈利等因素影响。其中磷化工板块,发行人黄磷产线后续拟搬入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新建的工业园区,目前正在与政府商谈搬迁事宜,90万吨/年丁家磷矿(二期)采矿工程项目预计 2025年初投产;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板块,年产 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已建成一车间年产 5万吨产线并投产,二车间年产 5万吨产线尚处于调试阶段,预计 2025年 6月底建成投产。若发行人氯碱化工产品价格持续处于低位,黄磷产线复产、磷矿二期投产不及预期,以及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实现盈利滞后,发行人归母净利润将受到持续负面影响。

5、2024年归母净利润降幅较大的风险
根据发行人 2024年度业绩预告,2024年发行人归母净利润预计为-46,000万元至-42,000万元,同比下降 1251.02%至 1150.93%。发行人 2024年业绩亏损,主要系因:(1)化工产品市场价格持续处于低位;(2)黄磷产线关停和磷矿项目改建损失了磷化工产品销售利润,并且导致固定资产和存货减值准备产生相应的减值准备;(3)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持续疲软,发行人进入试生产阶段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尚未实现盈利。其中磷化工板块,发行人黄磷产线后续拟搬入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新建的工业园区,目前正在与政府商谈搬迁事宜,90万吨/年丁家磷矿(二期)采矿工程项目预计 2025年初投产;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板块,年产 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已建成一车间年产 5万吨产线并投产,二车间年产 5万吨产线尚处于调试阶段,预计 2025年 6月底建成投产。若发行人氯碱化工产品价格持续处于低位,黄磷产线复产、磷矿二期投产不及预期,以及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实现盈利滞后,发行人归母净利润将受到持续负面影响。

二、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评级情况
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2025年 3月 3日出具的《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联合〔2025〕1258号),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在本期债券有效期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经营管理状况及外部经营环境等情况,对本期债券开展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每年一次,在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评级产生较大影响等重大事项时,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启动本期债券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发行人应当根据联合资信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评级报告披露的主要风险包括:
1、所处行业周期性强,氯碱产品价格下降导致盈利能力下降。此外,钛白粉和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逐步投产,也需关注其价格波动风险。受市场供需波动影响,公司主要氯碱产品价格下降,同时,钛化工业务原料价格波动加大了公司成本控制压力。2023年,公司营业利润率 2.82%,同比下降 3.96个百分点;经营性净现金流 3.63亿元,同比下降 61.98%。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利润总额已出现亏损,考虑到公司近两年在建项目投资资本支出力度加大,需关注相关项目投产后效益释放情况。

2、债务负担适中但短期债务占比偏高。截至 2024年 6月底,公司资产负债率和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分别为 60.06%和 55.59%;全部债务 101.41亿元,其中1年内到期债务占 63.54%。

(二)本期债券增信措施
本期债券由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期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担保人目前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无法保证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及支付能力不发生负面变化。如果出现上述负面变化,可能影响到担保人对本期债券履行其应承担的担保责任,甚至丧失履行其为本期债券承担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能力,这将对本期债券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

(三)重要投资者保护条款
1、为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期债券设置了投资者保护条款,具体请见“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2、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发行人聘任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通过认购、受让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3、遵照《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发行人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四)投资者适当性条款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五)本期债券的上市
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六)本期债券是否满足质押式回购条件
本期债券主体评级为AA+,债项评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目录
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目录................................................................................................................................ 7
释义................................................................................................................................ 9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 13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13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14
第二节 发行概况 ....................................................................................................... 22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22
二、认购人承诺.................................................................................................. 27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 28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28
二、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4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34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5
一、发行人概况.................................................................................................. 35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36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46
四、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48
五、发行人的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57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73 七、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82
八、其他与发行人主体相关的重要情况........................................................ 116 九、发行人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117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18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 118 二、合并报表的范围变化................................................................................ 120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123 四、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132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34
六、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166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71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180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182 第六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资信状况 ................................................................... 183
一、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183 二、发行人资信情况........................................................................................ 183
第七节 增信机制 ..................................................................................................... 186
一、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86
二、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90
三、发行人承诺................................................................................................ 192
四、反担保措施................................................................................................ 193
第八节 税项 ............................................................................................................. 200
一、增值税........................................................................................................ 200
二、所得税........................................................................................................ 200
三、印花税........................................................................................................ 200
四、税项抵销.................................................................................................... 201
第九节 信息披露安排 ............................................................................................. 202
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207 三、定期报告披露............................................................................................ 207
四、重大事项披露............................................................................................ 207
五、本息兑付披露............................................................................................ 208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 209
一、偿债计划和保障措施................................................................................ 209
二、违约事项及纠纷解决机制........................................................................ 211
三、持有人会议规则........................................................................................ 212
四、受托管理人................................................................................................ 229
第十一节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及利害关系 ................................................. 253 一、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 253
二、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255 第十二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256 发行人声明........................................................................................................ 257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58 主承销商声明.................................................................................................... 284
发行人律师声明................................................................................................ 286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287
信用评级机构声明............................................................................................ 288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289
一、备查文件内容............................................................................................ 289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289
三、备查文件查询网站.................................................................................... 290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普通名词  
天原集团、发行人、上 市公司、本公司、公司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 易的上市公司,证券代码:002386(2007年 1月 31日以前 名称为“宜宾天原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2月以前名称为“宜宾 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债券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募集说明书《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宜宾市国资委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宜发展集团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 2月以前名称为“宜宾 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东方资产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9月 23日以前名 称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长城资产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12月 6日以前名 称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信达资产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 6月以前名称为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荣盛控股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德美化工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赐富化纤浙江赐富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晨阳投资杭州晨阳投资有限公司
云南天原云南天原集团有限公司
天亿新材料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更名前为“宜宾天亿特种树 脂有限责任公司”)
海丰和锐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马边长和马边长和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天蓝化工宜宾天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天畅物流宜宾天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天原进出口宜宾天原进出口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天原工程设计宜宾天原化学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海丰鑫华宜宾海丰鑫华商贸有限公司
福建天原福建天原化工有限公司
海丰和泰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
天畅航运宜宾天畅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天原包装宜宾天原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天原设计宜宾天原科创设计有限公司
水富金明水富金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马边无穷马边无穷矿业有限公司
马边中天四川马边中天电力有限公司
天港物流宜宾天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天力煤化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
大关天达大关天达化工有限公司
罗姑水电美姑罗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天泓能源昭通天泓能源有限公司
许家院煤矿彝良县许家院煤矿有限公司
天原锂电宜宾天原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天瑞德广东天瑞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天瑞行四川天瑞行新能源商用运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天程锂电宜宾天程锂电新材有限公司
宜宾纸业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宜宾海丝特宜宾海丝特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九河电力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安吉物流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安吉物流航运有限责任公司
金龙贸易宜宾金龙贸易开发总公司
五粮液销售公司宜宾五粮液酒类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五粮液进出口公司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盐津云宏盐津云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石棉天盛石棉天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汕头投资汕头海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方正物产北大方正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方兴化工福建方兴化工有限公司
鸿润化工福建鸿润化工有限公司
锂电新材宜宾天原锂电新材有限公司
物产集团宜宾天原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三江新能源四川三江新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锂宝广州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
宜宾锂宝宜宾锂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体两翼"公司的发展战略,"一体"为氯碱化工,"两翼"为化工新材料 和新能源电池材料
股东大会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 理人、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信永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信评级机构、评级机 构、联合资信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债券持有人根据登记机构的记录,现实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期债券的 投资者
债券持有人会议指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的议事机构,依据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指由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定,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 债券持有人大会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的 议事规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指由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的约束双方权利义务的 协议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 期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1-9月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专业名词  
PVC聚氯乙烯树脂(Polyvinyl Chloride),五大通用树脂之一, 主要用于建筑材料、包装材料及电器材料等
电石碳化钙(CaC)外观为灰色、棕黄色、黑色或褐色块状固体, 2 是有机合成化学工业的基本原料
电石乙炔法(电石法)以电石为原料,利用电石水解产生的乙炔气与氯化氢气体 合成氯乙烯的方法
石油乙烯法(石油法)以石油系列产品裂解出的乙烯为原料,经氧氯化生产氯乙 烯的方法
烧碱氢氧化钠(NaOH),溶液呈强碱性
离子膜法一种用离子交换膜进行氯化钠盐水电解生产烧碱的方
隔膜法一种用多孔渗透性隔膜进行盐水电解生产烧碱的方法
三聚磷酸钠三聚磷酸钠(STPP)(Na P O)又名五钠,用作洗涤品助 5 3 10 剂,亦 可用于石油、冶金、采矿、造纸、水处理等
水合肼水合肼(N H ·H O),用作还原剂、抗氧剂 2 4 2
本募集说明书中,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可能出现表格中合计数和各分项之和不一致之处。

第一节 风险提示及说明
投资者在评价和投资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施行的经济政策、货币政策及国际环境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时,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的波动使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和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期债券仅限于专业投资者范围内交易,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虽然发行人目前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因素以及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的变化会影响到公司的运营状况,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按期支付本期债券本息,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偿付风险。

(四)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发行人已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多项偿债保障措施,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无法得到有效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五)偿债保障风险
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实情况安排了专项偿债账户和偿债保障措施来控制和降低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风险,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能完全、及时履行,进而影响本期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六)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约定偿付贷款本息,目前发行人不存在银行贷款延期偿付的状况。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发生重要业务往来时,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发行人亦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由于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险或不可控制的因素使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发行人出现不能按约定偿付到期债务本息或在业务往来中发生严重违约行为的情况,亦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持有人受到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行业风险
1、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所处行业是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中的氯碱行业,是我国重要的化工基础原材料行业,主要产品广泛应用于化工、轻工、纺织、建材、农业、医药、冶金、石油、电力、国防军工、食品加工等行业,这些行业大多属于周期性波动行业,在国民经济高速增长时,这些行业对公司相关产品需求旺盛,反之则需求萎缩。因此,经济增长的周期性波动会直接影响到下游行业企业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和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从而影响到公司的盈利水平。

2、主要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目前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氯碱行业产能过剩格局将持续,且氯碱行业下游产业需求存在持续疲软的可能性。PVC及烧碱产品是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受行业内激烈的竞争及国家控制新增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政策的逐步实施等多重因素影响,PVC和烧碱等化工产品社会库存逐渐上升,市场价则相应降低。价格如果出现较大波动,公司经营业绩会受到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及能源价格波动风险
发行人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为电石、煤炭和电。受宏观经济以及产业政策的影响,近年来电石、煤炭价格波动比较明显。电石、煤炭和电的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生产成本影响较大。

2、环保及安全生产风险
发行人是化工生产企业,生产过程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对专业技术、管理控制、员工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要求较高,存在着因危险化学品管理及操作不当等原因而造成安全事故的风险。

为保证生产安全、稳定进行,发行人通过数年的技术创新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大联锁系统。该系统在紧急状况下实现氯氢系统(电解、氯化氢合成、聚氯乙烯合成、事故氯)安全联锁,保证大型设备运行安全,从而保证生产系统安全、平稳、经济运行。同时公司通过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把安全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随着我国政府继续加大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面的政策要求,发行人将须更大的投入以满足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若相关工作未能达到未来环保及安全生产监管的要求,可能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3、氯碱平衡风险
生产 PVC的必备原料之一氯气是生产烧碱的联产品,因此 PVC和烧碱的产量相互之间存在一定比例关系。发行人生产氯碱产品历史悠久,通过长期发展,陆续建成了烧碱的下游主要产品水合肼及三聚磷酸钠的生产装置。但是,由于PVC、烧碱和下游耗碱产品的用途不同,存在市场差异化特征,公司可能面临由于某一产品需求波动,而影响公司总产能利用的情况,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4、产能投放不及预期
公司未来增长的主要动力为“两翼”高分子材料、钛白粉和正极材料放量。高分子材料板块,公司对原有市政管道产线进行改造,生产绿色高性能聚氯乙烯改性材料,目前已经形成 3万吨年产能,在越南投资建设 PVC地板厂,主体设备安装调试已经完毕,已开始试生产。钛白粉板块,公司不断更新生产设备以提升钛白粉生产装置稳定率,优化产能及产品品质。正极材料业务板块,年产 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与年产 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已建成试生产,产品目前正在客户送样检测认证中,已处于认证最后阶段。如果新产品投产进度不及预期,将影响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及发展前景,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5、项目停工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多个项目停工的情况。其中,子公司马边无穷矿业有限公司黄磷产线于 2023年年底关停,后续拟搬入四川乐山市犍为县新建的工业园区,目前该工业园区还未建成。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正在对该项目做资产评估,并与政府商谈补偿事宜,因此尚未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如果后续政府搬迁补偿款无法按期划转,发行人将对黄磷产线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进而影响净利润;同时,新建工业园区若延期建成,也将会影响发行人的黄磷业务。

另外,子公司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50kt/年大规模碳电极”项目报告期末处于停建状态,该项目是发行人布局新能源电池负极材料的重点投资项目。项目停建主要系天力煤化化工生产区被纳入云南省彝良县搬迁范围,目前彝良县人民政府尚未开展搬迁方案的具体商谈。由于补偿方案未得到落实,且该项目未来仍有继续建设的可能,因此发行人将该项目确认为在建工程。未来如果补偿政策无法尽快落地,发行人对于锂电池负极材料方向的规划将会收到影响;若补偿金额无法涵盖目前的建设成本,发行人会计提资产减值损失,进而影响净利润。

6、报告期内多次股权转让的风险
为进一步聚集资源发展主业,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多次大额股权转让情形,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相关股权转让价款均已收到。公司通过上述股权转让优化资产、业务结构,可以更好地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等围绕“一体两翼”发展战略持续推进转型升级,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但未来若发行人多次转让其他子公司股权,可能对其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三)财务风险
1、财务费用较高的风险
2021-2023年及 2024年 1-9月,发行人财务费用分别为 2.41亿元、1.55亿元、1.03亿元和 0.94亿元。较高的财务费用会对发行人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2、短期偿债能力风险
发行人短期借款占比较高,存在流动性紧张和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 0.79和 0.62;截至2024年 9月 30日,发行人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为 49.33亿元。此外,发行人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分别为 0.39亿元和-0.97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63亿元和-2.06亿元,均出现下滑的情形;同时,发行人预计 2024年四季度至 2025年,以及 2026年资本性支出分别为 10.30亿元和 3.30亿元。发行人计划使用货币资金、未来经营性现金流入及可用银行授信来偿还短期债务。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发行人可灵活支配的货币资金为17.35亿元,且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 77.31亿元,扣除掉未来资本支出 13.60亿元后,可覆盖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覆盖倍数为 1.64倍。

虽然公司历年银行信用优良,但由于存在近一年及一期净利润情况下滑及未来资本性支出金额较大等情形,发行人仍然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3、主营业务盈利指标下降的风险
2021-2023年及 2024年 1-9月,发行人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10.87%、7.30%、3.27%和 3.67%,净利率分别为 3.45%、2.54%、0.06%和-1.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9,052.31万元、95,505.26万元、36,313.60万元和-20,571.31万元,整体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化工行业产能过剩、氯碱行业处于下行周期等宏观因素影响,公司聚苯乙烯、氯碱产品等主要化工产品销售价格大幅降低,而原材料的成本未及时传导,导致化工业务产品的毛利润和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下滑,进而导致公司净利润下滑。针对业绩下滑风险,公司一方面提高主营业务生产效率,优化管理结构,另一方面重点拓展“两翼”业务,发展新的增长点。未来如果公司传统化工领域生产效率优化不力,或新业务发展受阻,将导致发行人毛利率持续处于低位。

4、非经常性损益偏高的风险
2021-2023年及 2024年 1-9月,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分别为 1,522.20万元、1,559.97万元、27,270.82万元和 5,949.69万元,占发行人归属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2.37%、2.83%、682.37%和-61.25%。2021-2022年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占利润总额净利润比例较低,发行人盈利能力稳定,且不依赖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至 2024年 1-9月,一方面发行人由于各类原因导致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上升,包括子公司搬迁涉及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上升、持有化工产品期货因市场波动而公允价值上升、合营企业广州锂宝因其他投资方对其子公司宜宾锂宝增资而丧失对宜宾锂宝控制权确认大额投资收益等因素。另一方面,受到宏观环境低迷及氯碱行业周期性下行影响,发行人主营业务聚苯乙烯类、氯碱化工类产品利润空间承压,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升高。对此,发行人一以及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报告期内发行人传统化工业务整体利润下滑,但最近一期毛利率回升,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化工行业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9.43%、9.44%、3.30%和 5.49%。同时,叠加不断向新领域转型,发行人业务韧性较强,但未来若主营业务回弹较慢,且非经常性损益波动较大,将会影响发行人整体的盈利能力。

5、投资活动现金持续净流出的风险
2021-2023年及 2024年 1-9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552.61万元、-67,266.11万元、-173,606.02万元和-58,700.09万元,均为净流出,主要系因发行人为拓展业务加大对外投资,以及持续投入重要子公司在建项目。若未来经营活动现金回款不力,投资现金持续流出可能会对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6、存货跌价风险
2021-2023年末和 2024年 9月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79,689.79万元、84,774.05万元、105,615.40万元和 143,335.75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01%、5.49%、5.77%和 7.11%。2021-2023年末,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比例分别为 1.01%、2.34%和 3.64%,逐年升高,主要系因主营业务氯碱工业产品销量下滑,导致库存增加。未来若宏观经济及氯碱行业持续下行,氯碱产品下游需求继续疲软,发行人库存将进一步积压,形成一定的存货跌价风险,进而影响净利润。

7、子公司净资产为负的风险
2023年末发行人有部分子公司净资产为负。其中,主要子公司云南天力煤化有限公司是发行人煤矿及自产电石的重要生产企业。2023年末天力煤化净资产-13,739.90万元,主要系受到煤矿停产的影响,2020年天力煤化实现净利润-8,187.08万元,净亏损幅度较大导致报告期内未分配利润持续为负,因此净资产为负。目前多个煤矿正在整合阶段,未来若整合进程不及预期,发行人自产电石生产成本难以压降,可能导致该子公司继续亏损,进而影响合并范围净利润。

8、2024年归母净利润降幅较大的风险
根据发行人 2024年度业绩预告,2024年发行人归母净利润预计为-46,000万元至-42,000万元,同比下降 1251.02%至 1150.93%。发行人 2024年业绩亏损,主要系因:(1)化工产品市场价格持续处于低位;(2)黄磷产线关停和磷矿项目改建损失了磷化工产品销售利润,并且导致固定资产和存货减值准备产生相应的减值准备;(3)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持续疲软,发行人进入试生产阶段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尚未实现盈利。其中磷化工板块,发行人黄磷产线后续拟搬入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新建的工业园区,目前正在与政府商谈搬迁事宜,90万吨/年丁家磷矿(二期)采矿工程项目预计 2025年初投产;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板块,年产 10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已建成一车间年产 5万吨产线并投产,二车间年产 5万吨产线尚处于调试阶段,预计 2025年 6月底建成投产。若发行人氯碱化工产品价格持续处于低位,黄磷产线复产、磷矿二期投产不及预期,以及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实现盈利滞后,发行人归母净利润将受到持续负面影响。

(四)管理风险
1、管理失效的风险
发行人产业发展定位于“一体两翼”,即立足于优势氯碱产业为主体,向新材料、新能源电池及电池材料两翼发展延伸,完善产业布局,增强盈利能力,坚持转型发展之路。发行人目前已建立了较为有效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不断培养与引进人才,满足现有业务需要。但随着发行人业务的升级转型以及规模扩张,发行人若不能及时调整和优化管理结构,将可能面临管理失效、运营安全难以保障的风险。

(五)政策风险
1、税收政策变动的风险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海丰和锐下属水泥分公司为综合利用废渣生产销售水泥和建材产品的企业,根据(财税[2015]78号)文中的规定可享受 70%的增值税退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 43号),自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7年 12月 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公司控股子公司海丰和泰和天亿新材料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开始享受该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年第 23号)规定,自 2021年 1月 1日至 2030年 12月 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60%以上的企业。公司子公司天畅物流、天亿新材料、海丰和泰主营业务符合该规定,减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2023年 10月,发行人子公司海丰和锐、天原设计获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两家公司 2023年度按 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如果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不能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标准,或国家调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或是降低税收优惠的幅度,发行人未来税后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影响,从而对其偿债能力造成潜在的不利影响。

2、环境保护政策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产品 PVC、烧碱及耗碱产品的生产过程会产生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若治理不当将存在环境污染问题。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日益严格并健全,发行人严格遵守各类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随着我国政府继续加大在环境保护与治理方面的政策力度,发行人将须投入更大的成本以满足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同时,若发行人相关工作未能达到未来的环保监管要求,可能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1、董事会及股东决议
2024年 4月 26日,经发行人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 10亿元(含 10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2024年 5月 21日,发行人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本次发行。

2、中国证监会注册情况
发行人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 10亿元)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于 2025年 2月 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通过(证监许可〔2025〕196号)。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5亿元(含 5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8年期,附第 5年末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增信安排详见“第七节 增信机制”。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进行询价后,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具体约定情况详见本节“(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23、特殊权利条款-(1)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10、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发行的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

11、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3、配售规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14、网下配售原则:与发行公告一致。

15、起息日期: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25年 4月 7日。

16、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个交易日,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17、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6年至 2033年每年的 4月 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6年至 2030年每年的 4月 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9、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33年 4月 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30年 4月 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0、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1、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22、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具体信用评级情况详见“第六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资信状况”。

23、特殊权利条款:
(1)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决定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自票面利率调整生效日起,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按照以下方式确定:调整后的票面利率以发行人发布的票面利率调整实施公告为准,且票面利率的调整方向和幅度不限。

发行人承诺不晚于票面利率调整实施日前的 2个交易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如有)的公告。

若本期债券投资者享有回售选择权的,发行人承诺前款约定的公告将于本期债券回售申报起始日前披露三次,以确保投资者在行使回售选择权前充分知悉票面利率是否调整及相关事项。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则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发行人行使下次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前继续保持不变。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为确保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施,发行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①发行人承诺将以适当方式提前了解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回售意愿及回售规模,提前测算并积极筹备回售资金。

②发行人承诺将按照规定及约定及时披露回售实施提示性公告、回售结果公告、转售结果公告等,确保投资者充分知悉相关安排。

③发行人承诺回售申报期原则上不少于 3个交易日。

④回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可能需要变更回售流程的重大事项,发行人承诺及时与投资者、深交所、登记结算机构等积极沟通协调并及时披露变更公告,确保相关变更不会影响投资者的实质权利,且变更后的流程不违反相关规定。

⑤发行人承诺按照深交所、登记结算机构的规定及相关约定及时启动债券回售流程,在各流程节点及时提交相关申请,及时划付款项。

⑥如本期债券持有人选择回售的,发行人承诺在回售资金划付完毕且转售期届满(如有)后,及时办理未转售债券的注销等手续。

为确保回售选择权的顺利实施,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履行如下义务: ①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于发行人披露的回售申报期或回售撤销期内按时进行回售申报或撤销,且申报或撤销行为还应当同时符合深交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若债券持有人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的,视为同意放弃行使本次回售选择②发行人按约定完成回售资金支付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承诺将积极配合发行人完成债券注销等相关工作。

为确保回售顺利实施和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发行人可以在本次回售实施过程中决定延长已披露的回售申报期,或者新增回售申报期。发行人承诺将于原有回售申报期结束日前 3个交易日,或者新增回售申报期起始日前 3个交易日及时披露延长或者新增回售申报期的公告,并于变更后的回售申报期结束日前至少另行发布一次回售实施提示性公告。新增的回售申报期至少为 1个交易日。

如本期债券持有人认为需要在本次回售实施过程中延长或新增回售申报期的,可以与发行人沟通协商。发行人同意的,根据前款约定及时披露相关公告。

24、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5、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26、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一
账户名称: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银行账户:22494101040021437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二
账户名称: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银行账户:431280100100245097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
账户名称: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8111001013201020966
27、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8、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符合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5年 4月 1日。

发行首日:2025年 4月 3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5年 4月 3日至 2025年 4月 7日,共 2个交易日。

网下发行期限:2025年 4月 3日至 2025年 4月 7日,共 2个交易日。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规模
经公司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5〕196号),本次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 10亿元),可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批文项下第一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5亿元(含 5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主体条件认定如下:
发行人治理规范,诚信档案无不良记录。

本期债券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相关科创属性论述如下:
1、《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7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7号指引》”)规定:“发行人申请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并在本所上市或者挂牌的,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 80%。”
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3.19%、59.47%、55.22%和60.07%。报告期内,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80%,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

2、《7号指引》规定:“科技创新类发行人应当具有显著的科技创新属性,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发行人最近 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的 5%以上,或者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在 8,000万元以上且原则上相关成果所属主营业务板块最近 3年累计营业收入或者毛利润占比达 30%以上;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科技创新领域累计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 50%以上;
(三)发行人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计30项以上,或者为具有 50项以上著作权的软件行业企业。

鼓励‘科改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全国重点实验室企业’等国家有关部委认定的科技型样板企业,或者处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阶段,未达到前款标准,但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的发行人申请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近三年,发行人研发投入分别为 24,477.64万元、24,769.25万元和 26,646.03万元,合计 75,892.92万元。发行人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在 8,000.00万元以上。同时,发行人研发投入成果主要集中在主营业务中的化工业务板块和建材行业板块。近三年,发行人化工业务及建材业务板块累计收入为 3,332,141.71万元,占累计总收入 57.92%;累计毛利润 332,911.24万元,占累计总毛利润 80.59%,均超过 30%。发行人符合上述情形(一),属于科技创新类发行人。

3、科技创新类发行人的创新领域及创新属性等情况说明
(1)发行人科技创新领域、自身科技创新属性和相关政策依据、所持有创新技术先进性和具体表现
公司作为西南最大的氯碱化工企业以及氯碱行业产品最为齐全的企业之一,凭借丰厚的化工行业经验与资源,已建设成为绿色高功能化学材料的创新技术公司。公司现为中国氯碱化工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四川省突出贡献企业、四川省百强企业和宜宾市支柱骨干企业,石油和化工行业重点耗能产品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四川省制造业“贡嘎培优”企业。下属控股子公司海丰和锐和天亿新材料被国家工信部评为“绿色工厂”示范企业。

发行人深耕传统化工行业,不断寻求技术突破及产品改良。发行人在已有标准烧碱产品的基础上,研发光伏专用碱,扩充专业烧碱产品种类以提升市场竞争力;研发聚苯乙烯用于生产大型家电面板的路径,通过工艺参数优化及生产配方创新,提升产品的综合性能。同时,发行人依托丰富的化工产业链发展经验,重点布局钛化工及高分子新材料赛道。钛化工领域,发行人凭借丰富的氯气原料资源大力发展氯化法钛白粉生产技术,实现对能耗高、污染大的硫酸法钛白粉的生产替代,并受到国家相关产业升级政策的大力支持。发行人立足国内钛矿资源,开发原料完全国产化的应用技术,提升钛原料自给率,减少对进口钛原料依赖度。

高分子新材料领域,发行人凭借成熟的 PVC原料生产经验,重点发展 PVC-O管道等绿色高性能聚氯乙烯改性材料以及 PVC地板项目,实现产业升级。

(2)发行人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和进展情况
传统化工方面,发行人在通用烧碱的基础上开发光伏专用碱,并开发家电专用高抗冲亚光改苯 TY858产品,以生产符合大型家电面板强度要求的产品,扩充了公司烧碱、聚苯乙烯类产品的品类,增强市场竞争力。钛化工方面,发行人进一步提高氯化法钛白粉国产化原料使用占比,提升钛白粉生产装置稳定率,产量得到大幅度优化提升,钛白粉品质不断上升,同时针对市场需求生产出高端钛白粉产品,进一步拓展下游市场客户,打通更宽广的销售渠道。高分子新材料方面,发行人对原有市政管道产线进行改造,生产绿色高性能聚氯乙烯改性材料,目前已经形成 3万吨年产能,在越南投资建设 PVC地板厂,主体设备安装调试已经完毕,已开始试生产。

(3)发行人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
1)“产-学-研-资”相结合
发行人始终坚持贯彻“天原的核心竞争力必须建立在科技领先”的思维及理念,不断建设和完善立体多元互动的“产-学-研-资”科技创新体系。围绕公司战略发展和产业布局方向,以技术研发、技术优化、专项调研、产学研、创新平台建设、科技软实力、成果转化等七个方面创新课题为切入点扎实梳理、深度挖掘公司技术创新课题,开展进度跟踪型技术创新任务课题。同时,发行人正在建设行业领先的研发检测中心,项目建成后将主要围绕公司在化工新材料等领域的技术创新提供高质量研发检测服务,推动生产与研发的有机结合。

2)数字化转型助力持续创新
发行人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围绕降本、增效、提质、扩绿四大关键抓点落实制造业“智改数转”行动,推进新型工业化、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全面提升公司在生产、管理、研发和服务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在改革创新和转型发展进程中,发行人大力推进管理创新改革和优化提升,全力推进“微笑曲线”两端化和生产制造智能化,对生产型子公司开展智能制造整体规划和统筹实施工作,加速推进工厂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生产建设,提升公司在研发、生产和服务的整体营运水平。应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快速提升整体运营能力和效率。

综上,发行人目前拥有行业领先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完善的科技管理体系,同时在未来长期的发展规划中,科技创新也始终属于发行人发展的重点方向,因此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将能够持续保持技术创新能力和科创属性,发行人符合《7号指引》关于科技创新类主体认定标准。依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出具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发行人所处行业及业务发展目标等因素,发行人可认定为科技创新类发行人,本期债券可认定为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 5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等合法合规的用途。根据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及运营、偿还到期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的具体金额或调整具体的募投项目。

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偿还有息负债的具体金额。发行人拟偿还有息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的有息债务明细
单位:万元

序号债务人债权人借款起始日借款到期日借款余额拟使用募集 资金金额
1宜宾天原海丰 和泰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江安县支行2022-06-292025-05-249,900.009,900.00
2宜宾天原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2022-07-222025-07-2112,000.0012,000.00
3宜宾天原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 宾分行2024-06-282025-06-2620,000.0020,000.00
4宜宾天原海丰 和泰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江安县支行2022-08-182025-07-159,900.008,100.00
合计----51,800.0050,000.00
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 12个月)。对于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确保临时补流不违反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约定,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实施。发行人将提前做好临时补流资金的回收安排,于临时补流之日起 12个月内或者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的相应付款节点的孰早日前,回收临时补流资金并归集至募集资金专户。(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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