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网传媒(300987):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300987 证券简称:川网传媒 公告编号:2025-012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3年 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 2024年 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的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二) 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自 2024年 1月 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的要求执行。其他会计政策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4月 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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