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网传媒(300987):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树博)

时间:2025年04月01日 21:30:41 中财网
原标题:川网传媒: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树博)

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高树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高树博,作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高树博,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2012年 7月至 2018年 5月,任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讲师、副教授;2018年6月至今,任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副教授。2024年 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兼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自 2024年 5月履职起,公司共召开 4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参加 董事会 次数现场出席 董事会次 数以通讯方 式出席董 事会次数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 数缺席董 事会次 数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出席股 东大会 次数
431001
本人认为:2024年度履职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履职期间内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回避一项关联议案,对其他非关联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编辑委员会五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

1、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始终秉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确保考核机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召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认真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认真审核,向公司管理层了解相应期间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4年度履职期内,本人共参加了 5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次,未委托出席或缺席任一次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召集了相关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实际出席会议次数缺席会议次数
110
公司 2024年 11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所涉及的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必须事项,按照自愿、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履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行业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言献策。重大事项上,主动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确保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履职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重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了多次沟通,确保内部审计计划的健全性及可执行性。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4年度履职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核查,确保真实、及时、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取相关信息。

本人对所审议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并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4年 6月,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业绩说明会。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本人认真听取广大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倾听投资者诉求,就提出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履职期内,本人秉持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对期间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履职期内,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年 12月 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其必要性、客观性、定价是否公允合理以及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核,发表了专业意见。认为关联交易过程自愿、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履职期间,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度履职期间,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履职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有关事项等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五)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期间,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本次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度履职期间,公司续聘谢佳女士担任财务总监,本次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查阅谢佳女士的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合法合规。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履职期间,公司未发生会计准则变更以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履职期间,公司聘任了新一届的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九)2024年履职期内,本人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4年度履职期间,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并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更加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保证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高树博 2025年 4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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