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中材节能(603126):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126 公司简称:中材节能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610,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05元(含税),共计现金分配3,052,5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全球绿色低碳经济正在加速布局,绿色低碳产业呈现出政策驱动强劲、技术创新加速、金融市场活跃、国际合作加强的趋势,为公司从事的绿色低碳产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国内方面,我国正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绿色转型,为实现美丽中国的目标,国务院、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等部门陆续发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30年,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显著进展,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在美丽中国目标和“3060”双碳目标的引领下,国家陆续出台了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循环利用、城市更新等多项扶持政策,助力行业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 国际方面,东南亚、中亚、中东、非洲等区域内的国家也在绿色低碳转型和节能环保领域提出了许多重要政策和倡议。例如,越南发布了2050年碳中和目标,并计划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提高到30%;马来西亚推出国家能源转型路线图,提出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乌兹别克斯坦计划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提高到25%,并推动太阳能和风能发展;阿联酋作为COP28主办国,承诺到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并投资540亿美元发展可再生能源;尼日利亚承诺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并启动绿色氢能项目。 (1)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中国建材集团旗下专业从事绿能低碳产业的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节能环保工程、装备制造、建筑节能材料三个主业不断做优做大做强,其中节能环保工程方面,主要从事节能环保工程、投资运营、清洁能源工程、建筑节能材料工程业务;装备制造方面,主要从事节能环保装备、建筑节能材料装备、新材料装备、储能装备研发制造业务;建筑节能材料方面,主要从事硅酸钙板研发、生产、销售业务。 (2)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结合客户资金等实际情况,通过工程设计(E)、技术设备成套(EP)、工程总承包(EPC)、合同能源管理(EMC)及 BOOT、运营维护(OM)、装备制造和节能建材产品生产销售等经营模式,为客户提供“一揽子”的专业化节能环保和绿色发展解决方案。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有关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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