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ST和展(000809):2024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ST和展:2024年年度报告 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4月3日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海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万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武玲玲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充分披露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的描述。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2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8 备查文件目录 1、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 2、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3、辽宁和展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开披露的所有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 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5年1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 8.9亿千瓦,同比增长 45.2%;风电装机容量约 5.2亿千瓦,同比增长 18.0%。相较2023年底风电累计装机4.4亿千瓦,2024年风电新增装机容量约79.34GW。对比我国风电历年新增装机,2024年新增风电装机创历史新高,相较2023年新增装机增加约3.44GW。 随着风电行业大踏步跨越式发展,全球风机大型化趋势的加速,风电进入大型化进程,对塔筒要求更加精细化,需求量也在逐步提升,钢混塔架具有结构刚度强、安全性能高、发电量提升、运输限制小、使用寿命长、高度不受限等技术特点,目前行业发展势头强劲,渗透率快速提升至 30.2%(2023年数据),据北京国际风能大会暨展览会上专业人士预测2024年预计达 60%。160米以上高塔需求激增,混塔因经济性、抗疲劳性优势成为主流选择。190米混塔刷新全球混塔高度纪录,风机塔筒业务将在市场需求、技术进步、政策支持等多重因素推动下迎来快速发展的机遇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公司将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有竞争力、安全可信赖的产品,同时提供行业相关服务运营等系统化解决方案。 2025年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以下简称“136号文”),推动风电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建立差价结算机制,对风电行业产生深远影响。136号文标志着风电行业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驱动,短期可能加剧价格竞争和收益波动,但长期将推动行业向高效、低碳、智能化方向升级。企业需加速技术创新、优化成本结构,并积极适应区域政策差异与全球化竞争。2025年风电行业将进入“技术驱动盈利”的新阶段,混塔作为高塔筒解决方案的核心载体,有望在政策支持与技术突破下实现市占率超 80%的跨越式发展。企业需重点关注海外市场拓展、混塔全场景适配能力及供应链韧性建设。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风机混塔装备制造业务和新能源投资开发业务。 1、关于风机混塔业务 在风机混塔装备制造业务方面,公司主要是生产销售风机钢混塔架,为风电项目业主制定风机钢混塔架整体方案,自主完成钢混塔架设计、生产、运输、交付及预应力系统施工。2024年,公司风机混塔业务实现了设计、生产、交付、吊装的业务整合,完成百万千瓦混塔订单、100套混塔的生产交付,实现收入 3.56亿元,较 2023年大幅增长;域外订单取得突破,签订 1.4亿元混塔销售订单;建成 4个混塔生产基地,8条生产线,固定资产投资约 6,600万元,具备混塔批量生产能力,产能可达 400套/年,为将来在辽宁、河北、内蒙等地混塔业务拓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1)组建了专业成熟的团队 公司通过明确的共同愿景与目标,选拔具备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的优秀人才,建立高效沟通机制,强化团队合作精神以及持续优化团队结构与激励机制,构建一支 53人的既能应对挑战又能持续创新的高效能团队。混塔业务中心核心团队成员均具有丰富的行业从业经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混合塔架设计、生产、完整产业链配套的高科技塔架解决方案能力,不论是在混凝土材料领域,还是在混塔设计、生产、安全质量和营销方面,团队成员均具备较强的能力和丰富的经验。 (2)完成了百万千瓦订单的生产交付 2024年,公司保质保量完成100万千瓦混塔订单,共计生产销售100套混塔,实现混塔业务收入 3.56亿元。2024年,公司实现了从钢混塔混凝土环片代理生产到钢混塔整体方案提供商的角色跨越。作为钢混塔整体方案提供商,公司实现了自主设计及认证、自主建设昌图、通辽、沈阳等 3个生产基地 6条生产线、自主组织及全程质量管控等,对原材料选择、质量标准、驻场监造、交付验收、仓储保管、技术交底等进行全过程管理。2024年5月开始首段环片浇筑,7月实现批量生产,11月100套塔架生产完成,12月100套混塔齐套交付完成。 (3)自主研发设计的塔型获得认证并成功安装 混塔作为风力发电机组的重要支撑结构,在同机组匹配时,应提供更好的塔架方案来完成机组频率、净空、安全性、稳定性等方面的适配。在风电平价时代,随着风力发电技术进步,风力发电机组容量愈发变高、叶轮直径增大,因此对整机稳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塔架生产、安装及预应力体系的工艺与设计理念息息相关。混塔设计应充分考虑风力发电机组载荷特点,依据标准进行塔架频率、强度验证,并根据工艺特点进行关键节点(水平缝、竖缝)及预应力体系设计。 公司具有专业的混塔自主技术研发和设计团队,具备了完整的设计能力。通过不断提升混塔设计和制造的可靠性,不断调整混凝土塔筒、钢塔筒比例,实现安全可靠的混塔方案。公司目前推出的混塔产品,具有明显的技术特点,高锥段设计可以增加塔架的承载性,少量等直径塔筒设计进行频率匹配,适应不同机组需求。干式连接、体外预应力的设计和应用,已通过项目完成了验证。目前设计研发的塔架轮毂高度从140米至180米,覆盖5-10MW多种机型,已设计 5-10MW 多平台多应用场景的多元化产品系列,既可满足高风速地区对更高收益的需求,更可为低风速地区提升发电量,提供更好的塔架解决方案,并已获得北京鉴衡认证中心(CGC)的CHH-230-160和CHH-22X-160钢混塔架认证和与5-10MW机组匹配的钢混塔架的设计认证。公司 2024年完成的 100万千瓦风机混塔项目,采用薄壁大直径混塔,在国内首次挑战直径 10m 两分片混塔的安装,并获得成功。 (4)获得了混塔业务资质体系认证 公司建立了混塔生产、质量、安全等体系标准,并已获得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及 ISO45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成为符合国家三标体系ISO认证的制造型企业,为公司混塔业务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奠定了基础。公司现为CCPA混塔协会正式会员单位,正在参加编写混塔行业规范和标准,以促进混塔行业规范发展。 (5)建立健全了质量控制管理体系 公司依据国标进行混塔结构设计及开展有限元分析,联合电建西北院、中国标准院审核出图,选用国标中 C70~C80强度等级可控混凝土,实现常规钢、钢筋及钢绞线材料的高度可通用化;施工质量可控验收资料全面,各环节可追溯并形成质量体系管理。 公司已实现混塔设计自主化、工程交付垂直化。与国内甲级设计院联合出图保障设计质量,并针对具体项目开展定制化认证;集中采购混凝土塔筒关键原材料如钢制模具、混凝土、钢筋、预应力体系、钢制预埋件、环氧及座浆料产品,从源头对质量进行标准化把控;采用班组化直接管理,合作劳务队伍均为多年混塔生产制造商,有效保障了工程交付质量。同时,建立健全技术文件体系,通过来料质量控制/制程质量控制/出厂质量控制/产品质量保证/吊装/预应力/售后阶段等多个环节的标准化文件管控,实现不同过程的全面管控。公司致力于将工艺环节标准化,减少人为因素介入带来的误差,从而进一步保障产品质量。 (6)成功拓展了域外混塔订单 公司在设计认证和三标体系认证的保障下,研发、营销、服务三板块联动,以客户为中心提供高质量且不断改善的产品和服务。公司积极拓展外部市场,广泛参与市场化投标,提升了企业的知名度,扩大了客户群;混塔市场从本地逐步走向多省,与 10余家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成功获得了域外混塔订单 1.4亿元,同时正在推进签订或已达成初步意向及参与竞标的混塔订单 700MW。 2、新能源开发业务 新能源开发业务,从传统风光资源获取,延展到“源网荷储”、“绿电园区”、“氢氨醇”等创新领域,适配风电为新质生产力注入绿色动能的新趋势。新能源项目开发落地转换周期长,2024 年新能源业务扩大资源入口,打造核心竞争力,为未来扭亏为盈并实现可持续经营发展打下基石。2024年已在手指标并完成核准5万千瓦;预收购指标5万千瓦;15个项目已通过商机评审,正在可行性研究阶段;10个项目落地推进和孵化中。 在传统开发方面,公司以河南、辽宁、内蒙古、河北、吉林、山西等为重点开发区域,依托已建立的成熟生态圈,积极拓展合作渠道,挖掘风光资源项目。在河南,结合引进相变材料、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等产业投资,拟置换 20万千瓦集中式风电项目并获政府认可;目前已与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签订产业换资源框架协议,产业落地推进中。在辽宁,充分发挥本地优势,拟协同本地打造并推进绿电园区配套首期 15万千瓦风电项目申报;目前已完成绿电园区建设方案编制,并已得到省政府支持,预计近期可取得风电项目建设指标。 在一体化项目方面,新能源产业已进入战略性转折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正成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发展方向;公司紧跟战略转型,重点围绕高载能行业,针对不同区域的政策要求,创新合作模式,积极拓展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在河南,筛选申报一体化项目,并成功获取指标并完成项目核准。在内蒙,联合负荷行业头部企业,通过“互参互控”的商业模式,已在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推进合作申报硅锰、硅铁、铬铁合计年产 144万吨合金产能指标,并匹配新能源项目整体规模约 245万千瓦。在辽宁,与当地高载荷企业洽谈了合作意向,双方拟合作申报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目前正在推进合作协议签署及相关前期工作。 在创新业务方面,传统业务的红利正在逐渐减退,新能源+X的时代正在到来,衍生投资带来的高附加值与传统业务正在过渡,开拓新业务可以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避免过度依赖单一传统业务领域,降低市场竞争带来的风险。向业务逻辑与新能源发电类似的公用事业业务拓展,公司正在推进热电联产和生物天然气两个重点项目。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组建了高水平专业队伍,为公司加快新能源业务转型步伐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专业人才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在新能源开发领域,专业队伍的建设尤为重要。公司核心管理团队为首批从事风电行业的领军人物,深耕风电开发建设领域多年,具有丰富的新能源行业投资和管理经验。同时公司凝聚了一批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新能源行业专业人才,具备强劲的业务开发能力。高水平专业化团队的搭建,为公司加快新能源业务转型步伐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搭建了混塔完整产业链,为混塔业务拓展蓄积强劲力量 在风电塔架制造端,资质体系已全面建立,已取得北京鉴衡认证中心(CGC)的 CHH-230-160和CHH-22X-160钢混塔架认证和与5-10MW机组匹配的钢混塔架设计认证,已获得国家三标体系 ISO认证,具有专业的混塔自主研发设计团队,核心团队成员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混合塔架设计、生产、完整产业链配套的高科技塔架解决方案能力,具有强大的产品成本、质量管控优势,搭建了稳定、持续且具备竞争力的供应链体系,与开发业务高度集成,形成以开发业务为核心的混塔产业布局规划,为混塔业务拓展蓄积了强劲力量。 3、创新合作机制,拓展开发渠道 公司在新能源投资开发、协同产业链构建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致力于提供最具价值的清洁能源产业链协同发展解决方案。同时,创新合作机制,拓展开发渠道,一方面通过孵化、收购、自主开发模式,获取更多优质风资源;另一方面,创新绿色能源直供电模式,针对钢铁、制造业、冶金、数据中心等用电负荷行业的应用场景,突破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积极探索“源网荷储”“增量配电网”“氢氨醇”等创新业务。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包括混塔、供水、污水处理、供水配件及相关劳务、汽车租赁、房屋租赁等收入,具体构成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一是混塔业务收入迅猛增长。2024年公司加大投入,采用自主建设和租赁改建模式建成了昌图、通辽、沈阳、张家口四个混塔环片生产基地,顺利完成了昌图 1000MW风电项目 100套混塔总成的生产交付工作,收入较2023年度增幅很大。2024年度,混塔业务共计实现收入35,575.22万元。 二是临时工程施工收入增加。2024年度,公司承接铁岭西站水源入网工程,实现收入670万元。 三是供水配件及相关劳务收入减少。2024年度,由于新区新建商品房完工量减少,水表及相关配件销售减少,收入相应降低。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单位:元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确定了向新能源及相关配套业务转型发展的战略目标,并将混塔业务作为转型的重要方向,集中资源全力拓展和培育混塔业务。2024年,公司加大投入,采用自主建设和租赁改建的模式建成了昌图、通辽、沈阳、张家口四个混塔环片生产基地,顺利完成了昌图1000MW风电项目100套混塔总成的生产交付工作。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① 由于买方对机型进行优化调整,并对机位点进行重新选择,所需混塔数量及型号均相应发生变化,同时买方采用行业通用业务模式,由其EPC总承包方天津风光无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负责风电项目的总体设计、采购及工程施工等,即包括混塔在内的所有采购,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昌和风电设备有限公司与天津风光无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合同,该合同解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关于重大合同重新签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②公司已于 2024年 12月完成生产基地建设和模具设计生产,基地位于张家口市怀来县,并已于2025年3月1日开始正式生产。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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