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30103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届满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凯盈科技有限公司、唐莹女士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 凯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凯盈”)、唐莹女士均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7,000股、657,100股,即 分别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962%、0.9878%(分别不超过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0.2977%,0.9931%),减持期间为自 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5年4月2日,公司收到深圳凯盈、唐莹女士分别出具的《关 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获悉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已届满,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计划实施情况
注2:上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当前公司总股本为计算基准(下同)。 注3:公司目前总股本为66,519,431股(含回购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所致。唐莹女士与叶涛先生系夫妻关系,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股份变动后,唐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955,9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38%。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深圳凯盈、唐莹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深圳凯盈、唐莹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数量、减持价格未违反深圳凯盈、 唐莹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不 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4、深圳凯盈、唐莹女士及唐莹女士的一致行动人叶涛先生不是 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深圳凯盈、唐莹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 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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