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鸿万立(603210):泰鸿万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泰鸿万立:泰鸿万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泰鸿万立 股票代码:603210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Tion Vanly Tech Co., Ltd. (浙江省台州市海丰路 117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 24层) 二零二五年四月八日 特别提示 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鸿万立”、“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5年 4月 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主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主板企业上市后前 5个交易日内,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 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新股上市初期涨跌幅可能存在波动幅度较大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股数 85,100,000股,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个月或 12个月,战略配售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个月。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340,4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73,587,56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1.62%。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占比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与行业市盈率及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本次发行价格为 8.6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3.66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3.95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8.21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8.60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分类代码:C36)。截至 2025年 3月 25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汽车制造业(C36)”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27.73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如下:
注 1:2023年扣非前/后 EPS计算口径: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2025年 3月 25日)总股本。 注 2:各项数据计算若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价格8.6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18.60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主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来业绩下滑延长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及公司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及计划,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结构件、功能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客户为整车厂商及部分配套零部件供应商,公司经营情况与下游整车市场产销量变动紧密相关。当前我国汽车市场已进入了私人消费者为主体的时代,消费者的购车意愿受入增长较快、私人消费者购车意愿较强,汽车消费市场整体繁荣并带动零部件企业业绩增长;如宏观经济处于下行周期时,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不及预期,导致私人消费者购车意愿降低、汽车消费市场整体萎靡,对零部件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如未来宏观经济增长不及预期、汽车行业景气度降低、下游整车市场产销量出现明显下滑,将可能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减少,给公司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2、客户较为集中和大客户依赖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品牌整车制造厂及部分配套零部件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占比分别为 97.01%、95.37%、94.36%和 89.02%,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对吉利集团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占比分别为 35.91%、46.11%、38.71%和 33.62%,对长城汽车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占比分别为 51.64%、35.48%、36.25%和 30.18%,公司对上述客户存在一定依赖。 汽车行业内各整车厂商为了维持汽车性能和质量的稳定性,多会建立自身的供应商体系并对配套供应商进行认证,准入门槛较高,零部件供应商进入整车厂商的配套体系往往需要较长的认证周期和较高的成本。因此,整车厂商与零部件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一旦确立,将形成长期合作的战略格局,双方合作黏性较高。 经过在汽车零部件行业多年的发展积累,公司凭借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与吉利集团、长城汽车、上汽集团、广汽集团等优质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与上述客户不断深化合作关系的同时,公司也在不断开拓新客户、逐步优化客户结构。但鉴于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特殊属性,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仍不可避免地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如果公司重要客户因自身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其减少或终止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钢材、铝材,其采购金额占整体原材料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82.21%、83.00%、81.27%和 80.30%,占比较高,上述原材料采购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较大。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受大宗商品价格、市场供求关系以及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呈现一定幅度的波动。如果未来钢材、铝材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公司将面临较大的原材料成本压力,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盈利能力下降。 4、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汽车结构件和功能件,具有较强的定制化特点,产品种类、型号较多。公司一般综合考虑产品设计方案、生产成本、以往合作情况、销量规模、市场竞争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产品价格。汽车整车在其产品生命周期中一般采取前高后低的定价策略,即新车上市初期价格较高而后续价格会逐渐下调。 因此部分整车厂在进行零部件采购时也会根据其对应车型整车定价及销售情况要求零部件企业在后续年份适当下调供货价格。报告期内,公司结构件产品的单位价格分别为 10.97元、14.42元、15.37元和 14.84元,功能件产品的单位价格分别为 17.43元、17.54元、18.67元和 18.32元。同时,经测算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年降条款的协议对应车型零部件最大年降金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99%、1.61%、0.94%和 1.42%,占比很小。虽然年降条款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影响较小,如果公司无法实现良好的产品生命周期管理和成本管理或未能积极拓展开发新产品,则公司将面临产品售价有所下降的风险。 5、产品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4.07%、24.26%、25.46%和22.46%,毛利率水平相对较高。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持续与主要客户开展合作、不能持续获得新产品订单、客户和产品结构发生不利变动、新的生产基地投产后不能迅速形成销售规模或公司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由原材料价格波动、产品销售价格下降等因素造成的不利变化,则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就本次发行作出了相关承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公司上市后出现业绩下滑情形延长股份锁定期限做出承诺,相关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上市后三年内利润分配计划和长期回报规划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的相关内容。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报告期”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 2024年1-6月。 本上市公告书中数字一般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因数字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4年 11月 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印发证监许可〔2024〕1660号批复,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交所《关于浙江泰鸿万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81 号)同意,本公司 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 A股股本为 34,04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其中 7,358.7566万股将于 2025年 4月 9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泰鸿万立”,证券代码为“603210”。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板块:主板 (三)上市时间:2025年 4月 9日 (四)股票简称:泰鸿万立;扩位简称:泰鸿万立 (五)股票代码:603210 (六)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340,400,000股 (七)本次 A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85,100,000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无老股转让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73,587,566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266,812,434股 (十)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9,709,302股 (十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之“(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十二)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之“(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的相关内容。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2、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比例限售结果,网下有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 180.3132万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2%,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2.39%。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1,619.9066万股。 3、战略配售部分,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人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 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结合自身状况,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3.1.2第一款:最近 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 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1亿元,最近 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2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5亿元。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2021年至 2023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 8,202.05万元、12,636.47万元和 15,738.07万元。公司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数,最近三年累计净利润金额为 36,576.59万元、不低于 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 15,738.07万元、不低于 10,000万元,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01,128.89万元、147,776.70万元和 154,430.16万元,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为40.33亿元、不低于 15亿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第三节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为应正才,实际控制人为应正才、应灵敏。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应正才直接持有公司 7,784.39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0.49%,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应灵敏直接持有公司 1,747.86万股股份、直接持有公司 6.85%股权,通过台州元润间接持有公司 0.01%股权。应正才与应灵敏系父子关系,应正才与应灵敏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7.35%,报告期内一直系公司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且报告期内应正才始终 担任公司董事长,应灵敏始终担任公司副董事长,一直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实 际控制人应正才、应灵敏的简历情况如下: 应正才,男,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332603196201******,拥有 EMBA学位。1997年 4月至 2022年 9月历任泰发 机电执行董事、经理,2022年 9月至今任泰发机电执行董事;2005年 8月至 2012 年 9月任泰鸿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 9月至 2017年 8月任泰鸿有限董事 长;2017年 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应灵敏,男,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 331004198508******,研究生学历。2010年 3月至 2017年 8月历任泰鸿有限监 事、董事;2017年 8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营销副总监。 (二)本次上市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上市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和债券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债券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公司不存在已经制定、上市后实施或正在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台州元润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台州元润的合伙人中张启祝、金军系外部投资者并通过受让合伙企业份额的方式成为合伙人,其余合伙人在取得其合伙企业份额时均系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的员工。台州元润基本情况等相关信息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台州元润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员工持股平台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以及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五、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25,53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8,510.00万股,占发行后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25%。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市前,公司持股数量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六、本次战略配售情况 (一)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8,510.00万股,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在本次发行时不向投资者公开发售。本次初始战略配970.930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1.41%。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情况如下: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东证期货泰鸿万立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泰鸿万立战配资管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泰鸿万立战配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获配的数量为 2,732,558股,合计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 10.00%,参与认购金额合计为 23,499,998.80元。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东证期货泰鸿万立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设立时间:2025年 1月 8日 备案日期:2025年 1月 16日 产品编码:SATB76 募集资金规模:2,350.00万元 认购金额上限:2,350.00万元 管理人: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托管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实际支配主体为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非实际支配主体 共 5人参与泰鸿万立战配资管计划,参与人姓名、职务、认购金额、认购比例、员工类别等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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