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300014):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5年04月08日 17:40:28 中财网

原标题:亿纬锂能: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5-041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EVE Energy Co., Ltd.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四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上市保荐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 2025年 3月 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文简称:亿纬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254。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500,000.00万元(50,000,000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500,000.00万元(50,000,000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5年 4月 11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5年 3月 24日至 2031年 3月 23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5年 9月 29日至 2031年 3月 23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亿纬锂能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本次资信评估机构是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910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5年 3月 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500,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 3月 21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50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5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5年 4月 1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亿纬转债”,债券代码“123254”。

本公司已于 2025年 3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EVE Energy Co., Ltd.
注册资本204,572.1497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成立日期2001年 12月 24日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 38号
股票简称亿纬锂能
股票代码300014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 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 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子 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 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金属切削加工服 务;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合同能源管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 备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0752-5751928,0752-2605878
传真0752-2606033
互联网地址www.evebattery.com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亿纬锂能总股本为 2,045,721,497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股份184,286,8519.01
国有持股--
其中:国有法人持股--
其他内资持股184,286,8519.01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47,656,8702.33
境内自然人持股136,629,9816.68
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1,861,434,64690.99
三、股份总数2,045,721,497100.00
(二)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亿纬锂能前十大股东明细如下:

序 号股东姓名/名称股东性 质股份数量(股)持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股)质押或冻结的股 份数量(股)
1亿纬控股境内非 国有法 人655,064,78732.0247,656,870356,060,000
2骆锦红境内自 然人82,649,0824.0463,542,49410,000,000
3刘金成境内自 然人77,430,6813.7958,073,01138,710,000
4香港中央结算有 限公司境外法 人68,511,7893.35--
5汇安基金-华能 信托·博远惠诚 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汇安基金- 汇鑫 32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基金、 理财产 品等28,906,3301.41--
6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易 方达创业板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 理财产 品等25,671,6191.25--
7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 发科技先锋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理财产 品等20,067,7510.98--
8刘建华境内自 然人19,731,3930.9614,798,545-
9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 发行业严选三年 持有期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 理财产 品等16,625,4470.81--
10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华 泰柏瑞沪深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理财产 品等14,405,1960.70--
合计1,009,064,07549.33184,070,920404,770,000  
三、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锂原电池为起点,逐渐形成了锂原电池、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的全面产品谱系,现已成为全球锂电池产品全面解决方案供应商,为物联网、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新兴产业提供锂电池产品和服务。

锂原电池系公司传统优势业务,产品品类齐全,主要包括锂亚电池、锂锰电池、SPC电池三大类别,广泛应用于智能表计、智能交通、智能安防、医疗器械、E-call、石油钻探、定位追踪、胎压监测系统(TPMS)、射频识别(RFID)等物联网应用领域,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在消费类锂离子电池领域,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小型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研发与生产的企业之一,在小型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关键技术方面形成了先发优势。公司生产的小型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性能优越,广泛应用于可穿戴设备、电子雾化器、蓝牙设备及其他物联网终端。公司的三元圆柱电池产品较早进入消费应用领域,在电动工具和电动两轮车市场提前布局,与国际电动工具知名企业、国内第一梯队的电动自行车制造商等下游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领域,近年来公司依托自身锂电池研发领域技术经验积累,积极布局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构建了丰富的产品体系,拥有软包三元电池、方形三元电池、方形磷酸铁锂电池、圆柱磷酸铁锂电池和三元大圆柱电池等多条技术路线,满足下游客户的多元化需求,致力成为全球具有鲜明特色的锂电池全面解决方案提供商。

(一)公司产品
公司的产品涵盖锂原电池、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和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

(二)产品展示
公司的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如下:

业务分类主要产品主要应用领域图示
锂原电池锂亚电池智能电表、水表、热量表、燃气 表、自动化仪表及设备、石油油 井、矿山矿井等 
 锂锰电池智能仪表、胎压监测系统、追踪 仪器、汽车系统、预警和安防系 统、医疗器械、PLC、数字车床 等 
 SPCETC、数据记录器、通讯设备、 紧急及医疗器械等 
锂离子电池消费类锂离 子电池电子雾化器、可穿戴设备、银行 口令卡、蓝牙设备及其他移动终 端等 
  电动两轮车、电动工具、平衡 车、吸尘器等 
 动力储能锂 离子电池电动汽车(如乘用车、客车)、 电动船舶等 
  电力储能、通信储能、户用储 能、风光储能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分产品的销售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 1-6月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锂原电池123,610.125.71%219,256.294.49%214,549.875.91%185,256.5510.96%
锂离子电池2,038,000.7594.09%4,649,363.6595.31%3,405,075.7093.79%1,503,071.6488.94%
其他4,328.990.20%9,738.770.20%10,769.210.30%1,652.220.10%
合计2,165,939.86100.00%4,878,358.72100.00%3,630,394.78100.00%1,689,980.4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锂原电池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85,256.55万元、214,549.87万元、219,256.29万元和 123,610.1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10.96%、5.91%、4.49%和 5.71%。锂原电池作为公司的传统优势产品,报告期内收入金额总体保持增长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锂离子电池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503,071.64万元、
3,405,075.70万元、4,649,363.65万元和 2,038,000.7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88.94%、93.79%、95.31%和 94.09%。随着消费电子市场、新能源汽车与储能市场的蓬勃发展,公司锂离子电池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占公司销售收入的比重不断提升。

四、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 2,045,721,497股,亿纬控股持有公司 655,064,787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32.02%,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西藏亿纬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骆锦红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东嘎镇世邦湿地公园一期别墅 19栋 7号 V
成立日期2003年 2月 20日
经营范围科技项目孵化、科技成果转化;受托管理创业投资基金(不含公募基金;不得 参与发起或管理公募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金融衍生品;不得从事房地产 和担保业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不得从事 证券、期货类投资;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产品;不得经营 金融产品、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进出 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47084919Q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亿纬控股持有公司 655,064,787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32.02%,为公司控股股东。刘金成、骆锦红夫妇分别直接持有公司 77,430,681股和 82,649,082股,持股比例分别为 3.79%和 4.04%,并共同通过亿纬控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55,064,787股,刘金成、骆锦红夫妇合计控制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39.8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国籍是否有境外永 久居留权住所身份证号码
刘金成中国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42010419640922****
骆锦红中国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44250119671227****
刘金成,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材料物理与化学博士,锂电池领域资深专家。先后在电子科技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1985年)、武汉大学获得理学硕士学位(1993年)、华南理工大学获得工学博士学位(2004年),并获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学位(2012年),先后获得武汉大学(2022年)和中欧国际工商学院(2024年)的杰出校友称号。2001年起,任惠州亿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起,任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2019年 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是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

骆锦红,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学历;1990年9月至 1995年 9月,担任惠州柏惠电池有限公司采购主任;1995年 10月至 1999年 6月,担任时代电池有限公司人事经理;1999年 7月至 2001年 8月,担任德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经理;2007年 10月至 2010年 10月,担任亿纬锂能董事;2003年 2月至今,任公司控股股东亿纬控股执行董事。

公司自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发行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股

名称持股数已质押股份数质押股份数占持 股数的比例质押股份数占发行 前总股本的比例
亿纬控股655,064,787354,990,00054.19%17.35%
骆锦红82,649,08210,200,00012.34%0.50%
刘金成77,430,68138,710,00049.99%1.89%
合计815,144,550403,900,00049.55%19.74%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万元(50,000,000张)。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17,834,377张,即1,783,437,7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5.67%。

3、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0,000.00万元。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50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比例:
原股东优先配售17,834,377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5.67%;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31,567,42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3.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598,203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20%。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数量(张)占总发行量 比例(%)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791,3101.58
2汇安基金-华能信托·博远惠诚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汇安基金-汇鑫 3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划698,4331.40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2,3381.20
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494,7780.99
5刘建华464,8970.93
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技先锋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454,7900.91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346,5990.69
8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七组合321,8240.64
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创业板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12,7270.63
1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行业严选三 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88,5280.58
合计4,776,2249.55 
9、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万元)
1承销及保荐费用2,680.00
2律师费用66.04
3会计师费用93.40
4资信评级费用18.87
5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33.96
合计2,892.26 
注:合计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发行的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5,000,000,000.00元,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17,834,377张,即1,783,437,7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5.67%;网上公众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为31,567,420张,即3,156,742,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3.13%;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为598,203张,即59,820,3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20%。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余额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3月28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00Z0033号)。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 38号
联系人江敏
电话0752-5751928,0752-2605878
传真0752-2606033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保荐代表人史松祥、邱斯晨
项目协办人肖嘉成
经办人员白凤至、吴梓源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029
(三)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王丽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12 层
签字律师杨兴辉、李碧欣
联系人李碧欣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四)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肖厚发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外经贸 大厦 901-22至 901-26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双、毛才玉、沈重
联系人何双
电话010-66001391
传真010-66001392
(五)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号中国人保财险 大厦 17层
签字评级人员杨恒、王佳晨子
联系人王佳晨子
电话010-85679696
传真010-85679228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295
(七)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八)收款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开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116810187000000121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核准: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于2022年12月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12月19日经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文件,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并经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为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融资环境以及募投项目已投入资金金额等因素,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的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开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2024年11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20次审议会议,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2024年12月26日,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910号批复同意注册。

2、证券类型: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50,000,000张。

4、发行数量:50,000,000张。

5、上市规模:500,000.00万元。

6、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7、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0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497,107.74万元。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以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123GWh圆柱磷酸铁锂储能动力电池项目547,379.00310,000.00
221GWh大圆柱乘用车动力电池项目520,300.00190,000.00
合计1,067,679.00500,000.00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后续再根据项目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在项目建设期内将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本次董事会前投入资金的情形。

9、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惠州亿纬锂能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开发区支行44050171864400003736
惠州亿纬锂能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高新区支行696480007567
惠州亿纬锂能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44227001040020377
惠州亿纬锂能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650497953
惠州亿纬锂能股 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393140100100166668
惠州亿纬锂能股 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支行8110901012901840723
曲靖亿纬锂能有 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营业部650498464
曲靖亿纬锂能有 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营业部473020100100256828
成都亿纬锂能有 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山支行51050110091000958158
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基本条款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50,000,000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0.6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5年 3月 28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5年 9月 28日至 2031年 3月 23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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