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300014):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亿纬锂能: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5-041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EVE Energy Co., Ltd. (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四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上市保荐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 2025年 3月 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文简称:亿纬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3254。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500,000.00万元(50,000,000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500,000.00万元(50,000,000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5年 4月 11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5年 3月 24日至 2031年 3月 23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5年 9月 29日至 2031年 3月 23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亿纬锂能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本次资信评估机构是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910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5年 3月 24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500,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 3月 21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50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 5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5年 4月 1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亿纬转债”,债券代码“123254”。 本公司已于 2025年 3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亿纬锂能总股本为 2,045,721,497股,股本结构如下: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亿纬锂能前十大股东明细如下: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锂原电池为起点,逐渐形成了锂原电池、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的全面产品谱系,现已成为全球锂电池产品全面解决方案供应商,为物联网、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新兴产业提供锂电池产品和服务。 锂原电池系公司传统优势业务,产品品类齐全,主要包括锂亚电池、锂锰电池、SPC电池三大类别,广泛应用于智能表计、智能交通、智能安防、医疗器械、E-call、石油钻探、定位追踪、胎压监测系统(TPMS)、射频识别(RFID)等物联网应用领域,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在消费类锂离子电池领域,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小型消费类锂离子电池研发与生产的企业之一,在小型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关键技术方面形成了先发优势。公司生产的小型消费类锂离子电池性能优越,广泛应用于可穿戴设备、电子雾化器、蓝牙设备及其他物联网终端。公司的三元圆柱电池产品较早进入消费应用领域,在电动工具和电动两轮车市场提前布局,与国际电动工具知名企业、国内第一梯队的电动自行车制造商等下游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领域,近年来公司依托自身锂电池研发领域技术经验积累,积极布局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构建了丰富的产品体系,拥有软包三元电池、方形三元电池、方形磷酸铁锂电池、圆柱磷酸铁锂电池和三元大圆柱电池等多条技术路线,满足下游客户的多元化需求,致力成为全球具有鲜明特色的锂电池全面解决方案提供商。 (一)公司产品 公司的产品涵盖锂原电池、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和动力储能锂离子电池。 (二)产品展示 公司的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锂离子电池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1,503,071.64万元、 3,405,075.70万元、4,649,363.65万元和 2,038,000.7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88.94%、93.79%、95.31%和 94.09%。随着消费电子市场、新能源汽车与储能市场的蓬勃发展,公司锂离子电池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占公司销售收入的比重不断提升。 四、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 2,045,721,497股,亿纬控股持有公司 655,064,787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32.02%,为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骆锦红,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MBA学历;1990年9月至 1995年 9月,担任惠州柏惠电池有限公司采购主任;1995年 10月至 1999年 6月,担任时代电池有限公司人事经理;1999年 7月至 2001年 8月,担任德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经理;2007年 10月至 2010年 10月,担任亿纬锂能董事;2003年 2月至今,任公司控股股东亿纬控股执行董事。 公司自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发行人的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股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万元(50,000,000张)。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17,834,377张,即1,783,437,7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5.67%。 3、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0,000.00万元。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500,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比例: 原股东优先配售17,834,377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5.67%;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31,567,420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3.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598,203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20%。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二、本次发行的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5,000,000,000.00元,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17,834,377张,即1,783,437,7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5.67%;网上公众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为31,567,420张,即3,156,742,0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3.13%;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为598,203张,即59,820,3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20%。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的余额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3月28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00Z0033号)。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核准: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于2022年12月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2年12月19日经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文件,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并经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为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情况、融资环境以及募投项目已投入资金金额等因素,于2023年12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发行的规模及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2025年3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关于开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 2024年11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20次审议会议,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2024年12月26日,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910号批复同意注册。 2、证券类型: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发行规模: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50,000,000张。 4、发行数量:50,000,000张。 5、上市规模:500,000.00万元。 6、发行价格:按面值发行。 7、募集资金总额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0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497,107.74万元。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9、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50,000,000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0.6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5年 3月 28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5年 9月 28日至 2031年 3月 23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