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湘电股份(600416):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5年04月09日 22:40:59 中财网
原标题:湘电股份: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度合并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8,956,284.6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0,242,240.4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51,290,766.77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3,031,048,526.37元。故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湘电股份600416湘电股份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怡文刘珏
联系地址湖南省湘潭市下摄司街302号湖南省湘潭市下摄司街302号
电话0731-585952520731-58595252
传真0731-586107670731-58610767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电机行业
随着“双碳”政策的持续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相关政策实施,将进一步提升高效节能电机绿色制造水平,增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能力,扩大高效节能电机市场份额。2024年,国内电机行业产销规模稳步提升,但受原材料价格波动、低端产能过剩等因素影响,行业竞争加剧。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中小型电机行业分会的数据,行业产销同比略有下滑。

(2)风力发电装备行业
2024年,中国风电行业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的数据,2024年中国风电新增吊装容量达到85GW,同比增长10.2%。其中,陆上风电新增75GW,同比增长8.1%;海上风电新增10GW,同比增长31.6%。随着各省“十四五”规划目标的逐步落实,海上风电项目审批和开工节奏加快,预计2025年海上风电并网容量将进一步提升。

(3)储能行业
储能行业在2024年迎来快速发展期。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储能市场的发展方向,推动虚拟电厂、新型储能等新型主体参与系统调节。各省市区相继出台多项利好政策,飞轮、重力、钠离子等多种储能技术进入规模化应用阶段。公司积极布局储能领域,推动相关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

(4)国防建设
国防建设持续加强,2024年国防预算增长推动装备采购需求释放。随着国防投入的稳步增长,公司特种产品订单有望增加。

2.2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电机行业在政策红利和技术创新的推动下,仍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但同时也面临市场需求波动与竞争加剧、订单价格下滑、原材料价格波动与成本压力、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压力、资金与供应链压力、产能过剩与行业分化等多重压力。

(1)主要业务范围
公司主要从事发电机、交直流电动机、特种电机、船用推进系统、电气控制设备、机电一体化系统、变压器、互感器、风力发电机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同时,公司还开发、研制地铁车辆牵引系统及混合动力汽车驱动系统,并从事新能源项目和节能环保项目的技术开发与工程总承包。

(2)经营模式
打造“智造+服务+成套”的新产业模式。公司牢牢把握电驱动化发展趋势,抓住国防、双碳、民生工程三大机遇,增强电机电控一体化核心优势,持续聚焦“三电”主业,加快构建节能高效化、绿色环保化、数字智能化、高端现代化的发展体系,优化产业模式,不断提升公司竞争力。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2年
总资产15,287,062,524.8514,435,740,663.665.914,160,769,733.28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7,480,061,546.787,234,767,600.513.396,964,842,152.67
营业收入4,701,214,116.554,563,356,433.953.024,577,414,082.10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248,956,284.60299,881,822.88-16.98260,228,909.70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109,863,920.18169,355,478.86-35.13217,815,933.37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283,918,230.82534,710,899.69-46.90375,752,187.53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3.384.23减少0.85个百 分点5.81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190.23-17.390.22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190.23-17.390.22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260,735,338.111,171,514,520.011,085,404,776.821,183,559,481.61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60,459,240.84106,330,806.041,019,194.4381,147,043.29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52,894,069.3694,688,589.28-12,304,832.65-25,413,905.81
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132,281,291.574,223,107.38-156,735,739.46568,712,154.47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48,15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46,7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 增减期末持股数 量比例 (%)持有 有限 售条 件的 股份 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0225,929,16917.050 国有 法人
湘电集团有限公司0180,990,08113.660质押177,000,000国有 法人
湖南省国企并购重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兴湘并购重组股 权投资基金企业(有 限合伙)0119,401,4489.010 国有 法人
济南汇正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22,040,00022,040,0001.660 未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博时军工主 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845,90418,696,9191.410 未知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17,715,01217,715,0121.340 未知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 组合-9,000,00015,000,0001.130 未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证500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8,064,70413,051,9420.980 未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博时新兴成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10,291,0940.780 未知
瑞众人寿保险有限责 任公司-自有资金10,153,50010,153,5000.770 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公司控股股东湘电集团与兴湘集团是一致行动人关系,与湖 南省国企并购重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兴湘并购重组 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 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积极应对销售价格下降、行业内卷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持续深化改革提升、强化内部管理、加快技术创新,公司生产经营继续保持了稳健的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0,121.4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涨3.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4,895.6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98%。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