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电气(600312):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何平林)

时间:2025年04月10日 18:16:51 中财网
原标题:平高电气: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何平林)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
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男,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华北电力大学技术经济
及管理专业硕士,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历任华北电
力大学财务管理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河南平
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北京航空航
天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
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亲自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
项议题,积极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同时依据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对重大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相关决策提供参考。报告期
内,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的要求,合法有效。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
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没有缺席或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应出席董事会 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 次数委托出席董事 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何平林880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情况
本人在公司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审
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7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对公司四个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资产
减值报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
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董专门会议 
 应出席 次数实际出 席次数应出席 次数实际出 席次数应出席 次数实际出席 次数应出席 次数实际出席 次数
何平林77223355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积极
听取公司合规管理部的工作汇报,包括2023年审计工作总
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的汇报,2024年半年度、三季度内部
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重点工作
事项的开展情况。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保持紧密联系,本人与年审会计师项目组充分的沟通,听
取了信永中和关于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风险分析
及应对、关键审计事项及其他相关内容汇报。持续督促年
审会计师按约定时间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相关董事会
会议召开前,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再次沟通,
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及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
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
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
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
度规定,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深化对各项
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
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
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本人参与公司2024年度召开的三次业绩说明会,对投
资者的提问认真对待,配合做好全面回复,充分保护投资
者的权利。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为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
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不定期现场考察
等形式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走访和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生产
经营、财务状况等情况。通过会谈、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管
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主动汇报公
司生产经营及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
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认真
的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
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分别于4月
11日、4月23日、8月30日、10月22日披露了《2023年
年度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
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
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生产经营
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
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其中
《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
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因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受到中国
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组织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
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在会上对公司聘任信
永中和发表了同意意见。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
务相关审计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四)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2024年4月23日、12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将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有
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以及薪酬情况
2024年度,公司增补孙继强先生为董事并选举为董事
长,增补张国跃先生为董事并选聘为总经理。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审阅了董事及总经理候
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资格等相关资料,认为
以上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
格,具备履行相应职务的能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提名、遴选、聘任程序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
与勤勉的精神,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
利,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何平林
2025年4月9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