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莱沃(688682):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4年度忠实勤勉,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 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任委员由公司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具体成员为:许霞(主任委员)、刘英、陆丹敏。 二、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了解和评议,认为中汇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中汇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及时与中汇就2024年度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进行沟通。 在审计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即时通讯、现场交流等方式,保持对中汇审计进程的持续跟踪与监督,确保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对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细致核查,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况。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及时跟进最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内部控制的要求,持续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不断完善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强化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力度。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积极组织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与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有效的沟通,协调公司相关人员高度配合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高公司审计工作效率,督促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有序进行。 四、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向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完整的财务报告。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保持谨慎的态度,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及时跟进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跟踪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对公司外部审计和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持续提升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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