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人民同泰(600829):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29 公司简称:人民同泰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3,272,260.1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18,995.8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18,995.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01,442,088.40元,减去本年支付2023年现金分红83,503,957.97元(含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17,219,134.55元。 为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鉴于2025年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主营业务发展,拟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医药流通行业中的医药零售行业概况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23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药品零售市场销售额为6,402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7.6%,增速放缓3.1个百分点。截至2023年末,药品零售企业连锁率为57.8%,与上年基本持平。2023年销售额前100位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总额2,423亿元,占全国零售市场总额的37.8%,同比提高1.3个百分点。 医药零售行业在满足购药便利性和慢病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医药零售企业着力提升药 学服务能力,拓展慢病管理、诊疗康复以及特药服务等业务领域。在“互联网+医疗健康”政策推 动下,医药服务的智能化和便捷化,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新零售”日趋完善。系列政策法规的 落地实施,促使药店竞争力从单纯的价格优势转向服务力和专业力,“药品追溯体系”的完善,强 化了药品安全监管,市场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数据来源:药品流通蓝皮书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 (3)医药流通行业中的医药物流行业概况 根据商务部发布的《2023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3年全国医药物流直报企业429家,医药供应链物流资源量整体呈增长趋势。2023年医药物流仓库面积约1,509万平方米,物流中心数量1,309个,自有医药运输车辆17,596辆。 随着药品集中采购的常态化、互联网诊疗及医药电商的持续发展,医药物流服务需求快速增加,医药物流价值进一步凸显。医药物流(供应链)持续朝着数字化、智能化方向转型,配送服务模式更加多样化,多层级配送体系逐步完善,有序推动药品追溯管理、信息协同共享、冷链运输、成本控制等关键环节的优化,有力提升医药物流安全水平与运作效率。 2.2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地域性特点 医药流通行业属于医药行业子行业,医药流通行业销售的各类药品需求相对稳定,刚性特征较为显著,仅有少部分针对夏、冬季节极端气候环境特定需求的药品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整体不呈现明显周期性和季节性波动特征,对宏观经济运行周期的敏感度较低,行业周期性不明显。 由于药品的时效性、便利性及区域消费者用药习惯等特点,医药流通行业呈现一定的地域性特征。公司位于中国东北地区,冬季寒冷漫长、季节性地方病多发,对于在省市区域业务覆盖范围较广,配送能力较强,品种资源丰富,能更好地满足上游供应商和终端客户需求的医药流通企业,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优势。 2.3行业政策分析 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文件聚焦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明确提出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及强化医药卫生领域综合监管等多方面重点工作,医药健康产业迎来了全新的行业挑战和监管环境。 (1)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 近年来,国家提出探索建立医保、医疗、医药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和监管联动机制,突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创新“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的跨部门工作机制,使各项改革政策目标一致,提升治理的整体效能。在信息联通方面,全国多地积极探索打通医保、卫生健康和市场监管药品专网,努力实现统计分析数据共享、即时调用共享,“三医”数据共享和业务联动效果凸显。在监管联动方面,加强全链条监管,形成标准统一、相互衔接、相互配合的“三医”监管格局,通过建立健全联合执法、联合惩戒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2)药品价格治理不断强化 2024年,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明确到2024年3月底前,基本消除“四同药品”(同通用名、同厂牌、同剂型、同规格药品)在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推动医药企业价格更加公平诚信。随着药品比价系统上线和价格治理政策的推进,促使药品零售市场价格透明度提升,引导药店通过市场机制合理定价,推动药店竞争力从单纯的价格优势向专业服务优势转变。 (3)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 2024年5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继续推进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加强区域协同,提升联盟采购规模和规范性。2024年,第十批国家集采已纳入62种药品,自2018年以来,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10批药品集采,累计采购药品435种。在减轻群众“老药”费用负担的同时,合理腾出费用空间,为新药纳入医保提供条件,持续优化群众的用药结构,并推动医药产业的提质升级。 (4)深化医药腐败整治工作 2024年5月,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审计署等十四个部委联合制定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持续规范医药生产流通秩序,集中整治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纠治行业乱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不断完善治理长效机制。 (5)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推进 2024年7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各统筹地区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或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合理确定支付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自2025年起统一使用分组版本,提高支付方式规范统一性。在“互联网+医保”的背景下,医保移动支付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多地积极推动医保购药线上支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进一步扩大。 (6)医保基金统筹强化管理 2024年11月,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国家层面统一和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付制度,规范流程,强化管理,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垫支压力,为定点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赋能,为参保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医疗保障,促进药品和耗材企业稳健运行,推动“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 2.4公司所属区域和行业地位 公司拥有省内最大的药品配送服务网络,掌握优质的渠道资源,具有批零一体协同优势,并长期与上下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主要业务覆盖范围集中在黑龙江省内,其中医药批发业务已辐射到吉林、内蒙古等省外地区。报告期末,公司零售业务拥有直营门店数量382家,其中DTP专业药房数量15家。 根据商务部《2023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3年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在全国药品批发企业中排名第19位;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销售总额在全国零售企业中排名第32位。 2.5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区域性医药流通企业,是黑龙江省最大的医药商业公司。公司主要经营医药批发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及提供医药物流服务和医疗服务。公司主要销售化学药、中成药、生物制品,同时销售医疗器械、中药饮片、保健食品、日用品、玻璃仪器、化学试剂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模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1)医药批发业务 公司的医药批发业务主要通过药品分公司及新药特药分公司开展。公司医药批发业务以纯销业务为主,调拨业务为辅。批发业务配送的商品主要涵盖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客户主要划分以下两类:一是医疗客户,包括公立医疗客户(指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之外的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客户、政府开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终端客户(如诊所、门诊等),配送商品主要为省级政府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中标和议价的药品以及医疗器械;二是商业客户,包括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单体药店等,其配送商品主要是OTC产品及其他品种,配送品种较为丰富。 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从上游供应商(医药生产企业)采购包括进口、合资药品、国内名优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等医患需求的商品,经过验收、存储、分拣、物流配送等环节,将商品销售给下游医疗机构、医药经销企业、零售药房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诊所等客户,构建了医药流通配送网络。 公司与多家国内合资企业及知名药品生产企业建立了稳固的业务合作关系。其中,与多家合资及国内药品生产企业签订了独家经销或一级经销协议,确保购进渠道的稳定。公司配送网络已基本覆盖省内公立等级医院、基层医疗、商业连锁,部分覆盖了省内单体药店和民营医疗机构。 公司自建的物流中心配备了先进的仓储设施设备,确保低温商品实现全程冷链运输,以保证药品质量。 (2)医药零售业务 公司医药零售业务主要通过人民同泰连锁公司、新药特药零售药店开展。公司凭借现有的营销网络、丰富的经营品种及物流配送能力,以直营连锁模式开展零售业务,利润主要来自于医药产品购销差价。 公司致力于打造标准化、专业化、模式化的门店经营模式,旗下“人民同泰”“新药特药”等零售品牌深受消费者信赖。同时,公司积极推进DTP专业药房与院边店的发展,通过提升药事服务能力,为消费者提供更为专业、精准的用药指导与服务。公司凭借丰富的品种,以旗下连锁直营门店为依托,借助线上B2C及O2O等多种形式开展经营活动,通过提供“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便利服务,打造“医药+互联网”健康服务平台,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便捷、放心的药品购买渠道。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 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目标,紧跟行业政策,深挖市场潜力,提升服务和经 营质量。全面打造营销力,基本盘业务稳健运营,拓展增量业务。全面打造产品力,紧跟市场趋 势及需求,持续丰富产品品种。全面打造服务力,开展服务质量提升年,提升专业药事服务。全 面打造品牌力,提升品牌价值。全面打造运营力,精益管理做细做实,提升经营质量及效率。全 面打造组织力,党建引领,文化践行,打造高效组织,全年围绕经营目标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4,827.9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2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21,327.2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7.0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55%;实现基 本每股收益0.3678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43.6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00,718.21 万元,其中医药商业实现营业收入991,933.57万元,其他收入8,784.64万元;医药商业中批发业务 实现营业收入822,804.19万元,零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69,129.39万元。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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