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力王股份(831627):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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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4月11日 22:35:5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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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力王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维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海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汪海进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股
| 项目 | 每10股派现数(含税) | 每10股送股数 | 每10股转增数 | | 年度分配预案 | 1.2 | 0 | 0 |
1.6 公司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姓名 | 张映华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连塘角二路10号 | | 电话 | 0769-38930176 | | 传真 | 0769-87887512 | | 董秘邮箱 | [email protected] | | 公司网址 | http://www.liwangbattery.com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连塘角二路10号 | | 邮政编码 | 523731 | | 公司邮箱 | [email protected]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www.bse.cn |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 报告期,商业模式无重大变化。
1、盈利模式 | |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环保碱性锌锰电池、环保碳性锌锰电池以及锂离子电池
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凭借自主知识产权打造的“Kendal”品牌,秉持绿色、高效
的产品理念,为客户提供高品质、长寿命、无污染的电池产品及解决方案,广泛服务于电动玩具、智能
家居、医疗器械、户外电子设备、无线通讯设备、数码产品和电子烟等多个领域。
自创立伊始,公司将研发视为核心驱动力,成功攻克并掌握锌锰电池和锂离子电池的核心技术,形
成一套先进成熟的生产工艺。力王研发的产品不仅性能优异,主要技术指标远超IEC国际标准和国家标
准,更凭借专业、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积极参与多项国家标准的起草与制定。截至 2024
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46项有效专利,其中发明专利9项。多年来,公司持续获得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认证,并相继荣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及东莞市规模和效益倍增计划企业等多项
荣誉。
在市场布局上,力王采取内外销协同发展的战略,是国内综合实力领先的锌锰电池制造商与出口商
在拓展国内市场的同时,借助核心技术与先进工艺,持续发展和升级“Kendal”品牌,全力开拓国际市
场。公司凭借规格齐全的产品体系、稳定可靠的质量和安全品质保障,力王与国内外众多知名电子设备
生产商、品牌运营商和大型贸易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公司主要通过销售产品,控制成本费用,获取利润和现金流。
2、采购模式
公司具有较为成熟完整的采购管理体系,公司制定和完善了《采购控制程序》《供应商控制程序》
《采购作业控制制度》等采购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管理、采购定价、采购流程以及原材料入库等过程进
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
公司锌锰电池主要原材料为锌合金、电解二氧化锰、钢壳、锌锭、密封圈等,锂电池主要原材料为
钴酸锂、石墨、电解液等。公司原材料采购主要根据生产计划进行,PMC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产品市
场需求趋势预测及销售订单的情况,并结合实际生产物料库存情况和产能情况制定采购计划。采购部收
到采购计划后,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厂商进行询价、比价,并从中挑选出在质量、价格、交期
服务等方面较具优势的厂商进行采购,在采购过程中品质部严格把控原材料质量。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准入制度,由采购部组织品质部、技术部、生产部相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
考核,综合评估供应商来料品质控制、生产过程品质管控能力、工艺设备能力、出货管控和产品的可追
溯性、交期保障能力、成本控制等方面,并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为保证原材料的环保和安全性,
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品质保证协议和相关方环境安全协议,要求供应商提供质量管理体系、环保体系认证
证书,对原材料还需提供REACH、RoHS、MSDS等报告。公司及时对供应商进行审核、考核、评估等,对
考核不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动态调整,对主要原材料保证2家以上合格供应商,对每种原材料公司选择一
家主要的供应商长期合作,确保原材料质量稳定、供货速度及时和性价比最优,同时可降低订单交付风
险,节约采购成本。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以自主生产为主,主要生产流程在公司内部自主完成,少量非核心工序环节采用委托加工
生产的方式完成。
(1)自主生产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为主,计划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公司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或相关框架协议后,
客户按需求发送订单,公司根据订单组织PMC部、生产部、技术部、品质部、采购部组成评估小组,对
客户提出的产品性能、质量、外观设计、包装方式、交货方式等要求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PMC部将
订单转换成公司的生产通知单,下达到各个生产部门。公司品质部在产品生产环节的关键节点设置相关
技术人员进行产品质量的现场监督,产品生产完成入库并检验合格后才能发货。
(2)委托加工生产
公司部分产品的非核心工序采用委托加工方式完成。目前公司锌锰电池涉及委托加工的生产环节为 | | 碳性锌锰电池原材料锌壳的加工,其中包含两道加工工序,第一道工序为公司发出锌锭,委托加工商负
责将锌锭加工成锌粒;第二道工序为委托加工商将锌粒加工成锌壳。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加工金额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低,涉及的工序均为非核心工序,对技术要
求较低,进入门槛低,市场上能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较多,公司不存在对外协厂商的依赖。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执行委托加工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未出现因委托加工质量问题而导致公司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的情况,亦不存在相关质量纠纷。
4、销售模式
公司目前生产销售碱性、碳性锌锰电池、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储能与小动力电池产品为主,公司销
售方式为直销,公司主要客户群体为知名电子设备生产厂商、知名品牌运营商、大型贸易商等。
公司业务人员通过参加展销会、电话拜访、邮件推送以及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对客户进行推广,客
户表明合作意向并确认产品需求后,公司的技术团队进行产品研发、样品制作及设备调整。客户对产品
样品及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状况、产品质量状况、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进行全方位审核,在审核
通过后与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或者直接下达订单,收到订单后公司按客户的实际需求组织生产。
公司不同产品的主要业务模式不同,锌锰电池通过OEM销售为主,自有品牌销售为辅;锂离子电池
的销售均为自有品牌销售。对于OEM销售,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技术标准应用、产品质量控制、产
品包装和运输等各个环节均由公司自主完成,客户采购公司的锌锰电池产品后主要对外销售。对于自有
品牌销售,公司以自有资源为基础,完成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所有环节,生产出来的产品以公司
自有的商标品牌对外销售。
公司注重售后管理和客户满意度调查,主动了解客户需求,建立客户档案并进行满意度调查。公司
不断跟进客户情况,迅速有效处理客户反馈,采取适当的纠正与预防措施,不断改进产品质量、提高客
户满意度。
5、研发模式
公司建立了完备的研发组织体系,重视前端新材料的研发、生产设备和工艺的优化,并且注重以客
户需求为导向的应用开发。在综合多个产品需求的基础上,提前布局未来产品技术的开发,支撑未来产
品战略,为产品设计提供高可靠性、高性能、易扩展的设计体系;对内部生产工艺进行流程再造、设备
改造,强调降本减耗、提高生产效益。
公司研发流程包括研发计划、研发立项、设计实施、评审、验证、确认等环节。参与产品研发的人
员组成项目团队,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工程师组织新产品的开发过程,各阶段的开发输出都要经过严格的
评审,包括资料、图纸、标准、样品外观检验、样品常规性能测试、样品可靠性测试、样品环保测试、
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点、失效模式分析等;评审通过后项目组开发打样并送样给客户测试确认;测试通
过后公司内部进行试产并确认产品批量生产的可行性;试产通过后按市场需求进行批量生产,最终完成
客户的项目开发。
公司实行以自主研发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研发模式,此种研发模式有利于公司借助外部资源走产
学、研相结合的道路。公司与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浙江工业大学等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通过
对客户进行深度调查访谈,及时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研发方向,利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节约能耗,推动电池
产品的升级换代。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增减比例% | 2022年末 | | 资产总计 | 784,918,404.63 | 730,510,026.58 | 7.45% | 652,909,576.4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 447,930,996.71 | 443,195,965.18 | 1.07% | 275,270,286.6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每股净资产 | 4.74 | 4.69 | 1.07% | 4.05 |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4.46% | 40.87% | - | 59.46%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42.93% | 39.33% | - | 57.84% | | | 2024年 | 2023年 | 增减比例%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714,552,958.73 | 586,607,500.09 | 21.81% | 549,611,728.6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 32,854,666.53 | 27,646,221.34 | 18.84% | 37,816,455.9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 | 30,423,274.14 | 28,047,821.63 | - | 35,184,290.4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43,750,890.35 | 111,621,029.65 | -60.80% | 39,970,031.1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依据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
算) | 7.41% | 8.58% | - | 14.7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依据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计算) | 6.87% | 8.70% | - | 13.7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5 | 0.37 | -5.41% | 0.56 |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 股份性质 | 期初 | | 本期
变动 | 期末 | | | | | 数量 比例% | | | | | | | | | | | 数量 | 比例% | | |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24,498,700 | 25.94% | 22,318,800 | 46,817,500 | 49.57% |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0 | 0.00% | 13,756,000 | 13,756,000 | 14.56% | | | 董事、监事、高管 | 0 | 0.00% | 1,361,500 | 1,361,500 | 1.44% | | | 核心员工 | 315,345 | 0.33% | -224,572 | 90,773 | 0.10% | | 有限售
条件股
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69,951,300 | 74.06% | -22,318,800 | 47,632,500 | 50.43% |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55,024,000 | 58.26% | -13,756,000 | 41,268,000 | 43.69% | | | 董事、监事、高管 | 5,446,000 | 5.77% | -1,361,500 | 4,084,500 | 4.32% | | | 核心员工 | 0 | 0% | 0 | 0 | 0% | | 总股本 | 94,450,000 | - | 0 | 94,450,000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5,172 | | | | | |
2.4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序号 | 股东
名称 | 股东
性质 | 期初持股
数 | 持股
变动 | 期末持股
数 | 期末持股
比例% | 期末持有限
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
无限售股
份数量 | | 1 | 李维海 | 境内自然
人 | 27,563,000 | 0 | 27,563,000 | 29.18% | 20,672,250 | 6,890,750 | | 2 | 王红旗 | 境内自然
人 | 27,461,000 | 0 | 27,461,000 | 29.07% | 20,595,750 | 6,865,250 | | 3 | 邹斌庄 | 境内自然
人 | 5,110,000 | 0 | 5,110,000 | 5.41% | 3,832,500 | 1,277,500 | | 4 | 李彰昊 | 境内自然
人 | 2,445,200 | 0 | 2,445,200 | 2.59% | 0 | 2,445,200 | | 5 | 王嘉乔 | 境内自然
人 | 2,436,100 | 0 | 2,436,100 | 2.58% | 0 | 2,436,100 | | 6 | 东莞市
海红管
理咨询
中心(有
限合伙) | 境内非国
有法人 | 1,170,000 | 0 | 1,170,000 | 1.24% | 1,170,000 | 0 | | 7 | 东莞市
旗威管
理咨询
中心(有
限合伙) | 境内非国
有法人 | 1,110,000 | 0 | 1,110,000 | 1.18% | 1,110,000 | 0 | | 8 | 骆伟红 | 境内自然
人 | 0 | 498,000 | 498,000 | 0.53% | 0 | 498,000 | | 9 | 周红兰 | 境内自然
人 | 0 | 340,097 | 340,097 | 0.36% | 0 | 340,097 | | 10 | 刘玉良 | 境内自然
人 | 0 | 278,769 | 278,769 | 0.30% | 0 | 278,769 | | 合计 | - | 67,295,300 | 1,116,866 | 68,412,166 | 72.44% | 47,380,500 | 21,031,666 |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股东李维海与股东李彰昊是父子关系;
股东王红旗与股东王嘉乔是父子关系;
股东李维海与王红旗是一致行动人;
股东李维海是股东东莞市海红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股东王红旗是股东东莞市旗威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无关系。 | | | | | | |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5 特别表决权股份
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李维海持有公司2,756.3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18%;王红旗持有公司2,746.10万股股份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07%;该二人合计持有公司5,502.40万股股份,合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8.25%。同
时李维海担任公司董事长,王红旗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维海、王红旗于2014年9月3日签订《一
致行动协议》,并分别于2017年9月1日、2020年9月1日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于2022年12月22日签订
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因双方对前述2020年9月1日续签的《一致行动协议》部分内容有变
更,于2023年6月15日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李维海、王红旗为一致行动人。
该二人能够共同对公司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李维海、王红旗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1)李维海先生
196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7月毕业于深圳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本科学
历;2011年1月于北京大学工商管理EMBA总裁高级研修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1988年9月至1993年4月
就职于深圳市岷山企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秘书;1993年5月至1994年10月,就职于深圳市莱特新技
术开发公司,担任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1994年11月至2000年2月,就职于深圳华特电池工业有限
公司,担任总经理;2000年3月至2001年5月,自由职业;2001年6月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执行董事
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2023年7月至今,担任东莞市海红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
务合伙人。
(2)王红旗先生
196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7月毕业于郑州轻工业学院电化学生产工艺
专业,本科学历;2011年1月于北京大学工商管理EMBA总裁高级研修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1991年6月
至1992年5月,就职于河南省新乡市电池厂,担任技术员;1992年5月至1998年10月,就职于深圳华特电
池工业有限公司,担任技术部长、总经理助理;1998年11月至2001年5月,自由职业;2001年6月至今,
就职于公司,历任总经理、董事、副董事长等职务;2017年1月至今,历任金辉电源执行董事、经理;
2020年8月至今,担任劲多 新能源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担
任东莞市旗威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适用 √不适用
2.8 存续至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 其他事项
| 事项 | 是或否 |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是 √否 |
3.2.1.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别 | 权利受限类型 | 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的比例% | 发生原因 | | 货币资金 | 货币资金 | 质押 | 25,607,010.62 | 3.26% | 银行票据承兑保证金 | | 总计 | - | - | 25,607,010.62 | 3.26% | -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资产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权力受限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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