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30102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部分股份质押

时间:2025年04月14日 00:03:51 中财网
原标题:英诺激光: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21 证券简称:英诺激光 公告编号:2025-012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红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粹1
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34,798,82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87%。红粹投资于2025年4月10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9,090,000股股份质押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比例54.8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55%。

2. 红粹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股东红粹投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 数量 (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是否为限 售股是否 为补 充质 押质押 起始 日质押 到期 日质权人质押 用途
红粹 投资19,090,00054.86%12.55%2025 年4月 10日至办理 解除质 押登记 手续之 日止云南国 际信托 有限公 司自身 资金 需求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红粹投资累计质押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9,09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比例54.8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55%。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 红粹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此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 红粹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在资产、业务、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性。
四、备查文件
1. 股东红粹投资出具的《关于部分股份质押的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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