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中科云网(002306):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5-026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利安达审字【2025】第 0145号),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报告期末总股本86,976.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一)公司现有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餐饮团膳和新能源光伏两大业务板块,所对应行业类别为H62餐饮业和 C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业。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545.91万元,同比增长 55.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32.61万元,同比亏损减少45.04%。 报告期内,公司餐饮团膳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4,299.17万元,同比减少 3.01%,主要原因系公司新增餐饮团膳项目减少,及以前年度拓展的项目到期结束运营。公司餐饮团膳业务板块主要运营主体为北京湘鄂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郑州湘鄂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子公司,主要经营模式系在项目发包方(如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部队等)指定场所为其职工和相关人员提供餐饮管理及服务以获得业务收入。影响团膳业务经营业绩的因素主要有项目数量、甲方用餐人员数量、区域经济水平、人工成本、原材料成本等因素,目前公司团膳项目主要分布在北京市、河南省郑州市及洛阳市、湖北省宜昌市等地。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光伏电池项目已安排 2条生产线进场安装调试,尚未正式投产。 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团队协作能力建设、行业趋势和生产案例等,通过委托加工方式完成相关订单产品的生产及交付,实现营业收入15,242.34万元,同比增长100%。 (二)公司新能源光伏业务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光伏电池项目尚未正式投产。截至目前,中科高邮新能源基地厂房、土建已完成,并安排 2条产线设备进场定位安装。但鉴于厂房前期土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且已经司法鉴定机构予以确认,电池片项目暂不具备投产条件。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两级国资平台权益,公司就电池片项目所存在问题,报请地方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彻底厘清整个工程质量之责任划分并追责。 2024年底,公司与高邮市本地光伏企业达成合作意向,租赁其现有组件厂房及产线并进行技术改造。截至目前,公司组件项目正处在技改阶段,经技术改造后,公司将具备相关组件生产能力。2025年,公司将组建专业化技术团队,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流程,持续推进设备及工艺技改等工作,按时向客户交付光伏组件产品。在公司自身组件产能不足以交付订单时,将委托扬州市或高邮市本地光伏企业进行生产。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元
2024年12月12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收到北京证监局《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继、吴爱清采取出具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显示公司以前年度相关会计处理不规范,涉及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生产经营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光伏电池项目尚未正式投产。截至目前,中科高邮新能源基地厂房、土建已完成,并安排 2条产线设备进场定位安装。但鉴于厂房前期土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且已经司法鉴定机构予以确认,电池片项目暂不具备投产条件。为维护上市公司利益、两级国资平台权益,公司就电池片项目所存在问题,报请地方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彻底厘清整个工程质量之责任划分并追责。 2024年底,公司与高邮市本地光伏企业达成合作意向,租赁其现有组件厂房及产线并进行技术改造。截至目前,公司组件项目正处在技改阶段,经技术改造后,公司将具备相关组件生产能力。2025年,公司将组建专业化技术团队,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流程,持续推进设备及工艺技改等工作,按时向客户交付光伏组件产品。在公司自身组件产能不足以交付订单时,将委托扬州市或高邮市本地光伏企业进行生产。 公司于 2025年 1月 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对多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公司案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公司需向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 3,176.05万元,并承担 54.60万元的诉讼费,合计 3,230.65万元,被告孟凯对本判决前述实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后,综合考虑企业现阶段实际情况,积极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友好协商相关款项具体支付事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与 47名投资者或投资者委托代理人签订《和解协议》,约定减免部分金额并分期支付相关赔付款项。后续,公司将与其他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充分沟通,妥善解决该历史遗留事项,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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