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特催化(603120):肯特催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5年04月15日 00:26:33 中财网

原标题:肯特催化:肯特催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肯特催化 股票代码:603120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Kente Catalysts Inc.) 仙居县福应街道现代工业集聚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号)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特别提示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特催化”、“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5年 4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 4
一、重要声明........................................................................................................ 4
二、风险提示........................................................................................................ 4
三、重大风险提示................................................................................................ 6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 9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9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10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11
第三节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情况 ................................................................... 1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4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和债券情况.................. 15 四、发行人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17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21
六、本次上市前的前十名股东.......................................................................... 22
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23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 24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24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 26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 27
一、财务会计资料.............................................................................................. 27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变动情况分析.................................................................. 28
三、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业绩预计情况...................................................... 2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0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30 二、其他事项...................................................................................................... 30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 32
一、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32
二、上市保荐人基本情况.................................................................................. 32
三、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32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 34
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34 二、关于业绩下滑情形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37 三、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37
四、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措施及相关承诺...................................................... 39 五、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措施的承诺函.................................................. 43 六、关于欺诈发行股份回购的承诺.................................................................. 44
七、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45 八、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函...................................................................... 46
九、关于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47
十、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48 十一、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承诺.............................................................. 49 十二、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50 十三、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对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承诺的核查意见...... 50 附件 ............................................................................................................................. 53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主板企业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上市 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新股上市初期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身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上市初期,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个月或 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个月。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 90,400,000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22,143,822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4.5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发行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但未来股价仍可能下跌的风险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截至 2025年 4月 1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市盈率为 23.06倍。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2023年扣非前 EPS(元/股)2023年扣非后 EPS(元/股)T-3日股票收 盘价(元/股)对应的2023年静 态市盈率(扣非 前)对应的 2023年 静态市盈率(扣 非后)
300637.SZ扬帆新材-0.37-0.419.73-26.04-23.70
830832.BJ齐鲁华信0.070.067.40107.59131.81
002643.SZ万润股份0.820.7711.2913.7614.62
603931.SH格林达0.880.8428.8932.9334.44
均值(剔除异常值)23.3524.53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 2025年 4月 1日(T-3)。

注 1:2023年扣非前/后 EPS计算口径: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2025年 4月 1日)总股本。

注 2:因扬帆新材,齐鲁华信 2023年静态市盈率(扣非前与扣非后)为负值与极值,因此在计算可比公司 2023年扣非前后的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时将上述数据剔除。
注 3:同成医药 2025年 4月 1日无收盘价数据,故未将其列入计算行列。

注 4:各项数据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导致。

本次发行价格为 15.0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1.94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2.57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5.91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6.76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 15.0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16.76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主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需要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主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溴丁烷、三正丁胺、三乙胺、三苯基膦、溴丙烷、溴乙烷等化学原料是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重相对较高。溴丁烷、溴丙烷、溴乙烷等“溴素”类原材料价格受上游“溴素”的市场价格影响,2023年平均单价较 2022年下降较大;三乙胺、三正丁胺 2023年度平均单价较 2022年度分别下降了 11.42%和22.00%,相较于溴丁烷、溴丙烷、溴乙烷等“溴素”类原材料,三乙胺、三正丁胺 2023年度单价降幅相对较小。三苯基膦价格主要受上游“黄磷”价格影响,2023年较 2022年降幅较大。2024年上半年以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经过下滑后已逐步趋稳。发行人主要产品均可在上下游市场价格波动的情况下做出同步变动,但未来若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或快速下跌,公司未能及时将成本转移至下游客户或传递时间滞后,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7.71%、26.48%、26.23%和 27.04%,剔除新旧收入准则运输费及包装费核算口径不同影响后的毛利率为 30.89%、29.52%、29.61%和 31.03%。2021年至 2023年,公司毛利率整体小幅下降,毛利率的波动主要受产品销售结构、销售价格、原材料成本、市场供求、固定资产新增投资等多种因素的影响。2021年 6月发行人江西肯特新厂建成并逐步转固,由于新厂区投资金额较高且产能爬坡过程中产能并未完全释放,因此导致报告期产品单位制造费用较高,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2024年 1-6月,公司综合毛利率有所回升。如果未来产品销售结构、销售价格、原材料成本、市场供求等发生重大不利波动,公司综合毛利率仍将存在下降的风险,对公司整体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三)安全生产风险
生产过程中,公司使用的部分原材料属于危险化学品,部分辅助材料为腐蚀性物质,产品生产过程对工艺操作要求较高。公司十分重视生产安全管理和员工安全培训,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和工艺特点制定了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但由于生产的特殊性,不排除因操作不当、机器设备故障、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安全事故的风险,给公司财产、员工人身安全和周边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四)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63,584.39万元、80,768.09万元、66,607.25万元和 29,785.9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8,633.93万元、10,958.64万元、8,520.79万元和 4,004.21万元。2024年 1-6月受下游市场需求减弱、原材料价格及公司产品价格下滑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 15.24%、11.35%。如果未来公司下游医药、粉末涂料、石油及煤化工等领域市场需求持续减弱,原材料价格及产品价格因供需关系变化等进一步下滑,或公司发生安全环保事故,行业环境、环保政策及汇率等发生较大不利变动,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上证发〔2023〕48号)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同意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7号),同意肯特催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 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5]88号)同意,本公司 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公司股本为 90,400,000股(每股面值 1.00元),其中 22,143,822股于 2025年 4月 16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肯特催化”,证券代码为“603120”。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二)上市时间:2025年 4月 16日
(三)股票简称:肯特催化
(四)扩位简称:肯特催化材料
(五)股票代码:603120
(六)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90,400,000股
(七)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2,600,000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2,143,822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8,256,178股 (十)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无战略配售
(十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本次网下发行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456,178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9%,约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2.02%。

网下无限售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 4,063,822股。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公开
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4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24〕51号)关于新旧规则适用衔接的安排,“新《上市规则》第 3.1.2条规定的上市条件,自新《上市规则》发布之日起实施。未通过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主板拟上市公司应当适用新修订的上市条件;已通过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主板拟上市公司适用修订前的上市条件”。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如下:“(一)最近 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 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6,000万元,最近 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 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 10亿元。”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及其说明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分别为 8,298.23万元、10,148.54万元及 8,090.41万元,累计为 26,537.18万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7,807.63万元、12,230.91万元及 12,623.35万元,累计为 32,661.89万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63,584.39万元、80,768.09万元及 66,607.25万元,累计为 210,959.73万元。因此,符合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月修订)》第 3.1.2条中规定的第(一)项标准中的财务指标。综上所述,公司满足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Kente Catalysts Inc.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4691297949N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6,7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项飞勇
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9年 07月 14日
股份公司设立时间2015年 12月 31日
住所浙江省仙居县福应街道现代工业集聚区
邮政编码317300
电话0576-87651888
传真0576-87651888
互联网网址www.chemptc.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部门负责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张志明 联系电话:0576-8765188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 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 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 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新化学物质生 产;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季铵(鏻)化合物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的标准,公司所处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和 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项飞勇、郭燕平夫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3,500万股,直接持股比例 51.62%,间接控制公司股份合计 1,250万股,间接控制股份比例 18.44%,合计控制股份比例 70.06%,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
项飞勇直接持有发行人 2,550.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37.61%,郭燕平直接持有发行人 950.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4.01%;项飞勇、郭燕平夫妇合计直接持有发行人 51.62%的股份。

项飞勇持有肯特投资 7.70万元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持有蓝天碧水 5.00万元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郭燕平持有高山流水 123.00万元出资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持有肯特投资 536.40万元出资份额、蓝天碧水 270.27万元出资份额。肯特投资直接持有发行人 907.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比例 13.38%;蓝天碧水直接持有发行人 93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比例 1.37%;高山流水直接持有发行人 250.00万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比例 3.69%。

项飞勇、郭燕平夫妇通过肯特投资、蓝天碧水、高山流水间接控制发行人股份表决权比例合计为 18.44%。

综上,本次发行前项飞勇和郭燕平合计控制发行人的表决权比例为 70.06%。

截至报告期期末,项飞勇、郭燕平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控制权、股权及控制结构不存在不稳定性及其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的潜在影响和风险。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项飞勇先生,董事长、总经理,出生于 1968年 1月,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身份证号 3301031968********。1990年 7月至 1994年 4月,任浙江省仙居县农药厂车间主任;1999年 4月至今,任致格机电投资人;2009年 7月至 2015年 12月,任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 12月 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 12月至 2020年 10月,任江西飞翔 监事;2015年 10月至今,任肯特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 11月至今,任 蓝天碧水执行事务合伙人。 郭燕平女士,系项飞勇配偶,出生于 1971年 12月,汉族,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身份证号 3326241971********。1989年 10月至 1991 年 8月,任仙居制药厂员工;1991年 8月至 1996年 3月,任浙江省仙居县农药 厂实验室研发员;2003年 12月至 2020年 10月,任江西飞翔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09年 7月至今,任职于公司;2016年 1月至今,任高山流水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本次上市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项飞勇、郭燕平夫妇,本次发行后、上市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和债券情况
本次发行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 号名称职务任职起止 日期直接持 股数量/ 万股间接持 股数量/ 万股间接持 股主体合计持 股数量/ 万股占发行前 总股本持 股比例持有 债券 情况限售期限
1项飞勇董事 长、总 经理2024/10/25- 2027/10/242,550.008.63肯特投 资、蓝天 碧水2,558.6337.74%-自上市之 日起36个 月
2张志明董事、 副总经 理、董 事会秘 书、肯 特科技 总经理2024/10/25- 2027/10/24200.0042.00肯特投 资242.003.57%-自上市之 日起36个 月
3林永平董事、 副总经 理、江 西肯特 总经理2024/10/25- 2027/10/24200.0034.00肯特投 资234.003.45%-自上市之 日起36个 月
4陈征海董事、 副总经 理2024/10/25- 2027/10/24-41.00肯特投 资41.000.60%-自上市之 日起36个 月
5李晓宇董事2024/10/25- 2027/10/24-30.00高山流 水30.000.44%-自上市之 日起36个 月
6任正华董事2024/10/25- 2027/10/24-0.10专精特 新、成果 创新0.100.00%-自上市之 日起12个 月
7王建国独立董 事2024/10/25- 2026/10/31-------
8徐彦迪独立董 事2024/10/25- 2026/10/31-------
9陈效东独立董 事2024/10/25- 2027/10/24-------
10杨建锋监事会 主席、 肯特科 技副总 经理2024/10/25- 2027/10/24-12.00肯特投 资12.000.18%-自上市之 日起36个 月
11徐文良监事、 江西肯 特物流 总监2024/10/25- 2027/10/24100.0024.00肯特投 资124.001.83%-自上市之 日起36个 月
序 号名称职务任职起止 日期直接持 股数量/ 万股间接持 股数量/ 万股间接持 股主体合计持 股数量/ 万股占发行前 总股本持 股比例持有 债券 情况限售期限
12栾慧敏监事2024/10/25- 2027/10/24-------
13吴尖平副总经 理2024/10/25- 2027/10/24-24.00肯特投 资24.000.35%-自上市之 日起36个 月
14杨涛财务总 监2024/10/25- 2027/10/2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具体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四、发行人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一)员工持股计划具体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于 2015年、2019年分别设立肯特投资、蓝天碧水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两家员工持股平台相关情况如下: 1、肯特投资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台州肯特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4MA28G0R90G
执行事务合伙人项飞勇
成立时间2015-10-16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福应街道百合家园 15幢 1单元 201室
出资总额906.90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服务,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相关
(2)出资结构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肯特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股东名称合伙份额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任职
1项飞勇7.700.85普通合伙人董事长、总经理
2郭燕平536.4059.15有限合伙人肯特催化行政副总监
3张志明42.004.63有限合伙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肯特科技总经理
4陈征海41.004.52有限合伙人董事、副总经理
5林永平34.003.75有限合伙人董事、副总经理、江西肯 特总经理
6吴尖平24.002.65有限合伙人副总经理
7徐文良24.002.65有限合伙人监事、江西肯特物流总监
8王新伟14.001.54有限合伙人研发部经理
9封柏玉12.001.32有限合伙人肯特催化行政人事总监
10赵海见12.001.32有限合伙人肯特催化 EHS总监
11王永进12.001.32有限合伙人肯特催化物流总监
12罗炜12.001.32有限合伙人肯特催化财务部经理
13杨建锋12.001.32有限合伙人监事会主席、肯特科技副 总经理
14马秋芬12.001.32有限合伙人原监事,已退休,2024年 10月24日监事任期届满后 不再担任职工代表监事
15钟小军12.001.32有限合伙人江西肯特行政人事总监
16刘鸿12.001.32有限合伙人江西肯特生产总监
17李青山6.000.66有限合伙人肯特催化研发部研发工程 师
18罗亦军4.000.44有限合伙人肯特催化综合办主任、工 会主席
19林源德4.000.44有限合伙人肯特催化总经办主任
20丁柳青4.000.44有限合伙人肯特催化证券事务部证券 事务专员
21吴小娅4.000.44有限合伙人肯特催化物流部物流经理
22周国荣4.000.44有限合伙人肯特催化 EHS部安全管理 员
23王准志4.000.44有限合伙人肯特催化设备部经理
24杨军伟4.000.44有限合伙人肯特催化机修车间主任
25陈建科4.000.44有限合伙人肯特催化三车间主任
26项忠伟4.000.44有限合伙人肯特催化一车间主任
27张波4.000.44有限合伙人肯特催化仓储主任
28卢金银4.000.44有限合伙人肯特催化研发部高级研发 员
序号股东名称合伙份额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任职
29郭均政4.000.44有限合伙人肯特催化物流部仓管员
30徐青华4.000.44有限合伙人肯特科技销售部业务 1组 经理
31郭君必4.000.44有限合伙人肯特催化行政部后勤管理 员
32王志军4.000.44有限合伙人江西肯特办公室主任
33吴小建4.000.44有限合伙人江西肯特 EHS总监
34吴海峰4.000.44有限合伙人江西肯特财务部经理
35贺小华4.000.44有限合伙人江西肯特仓库主任
36龙健朝4.000.44有限合伙人江西肯特机动车间主任
37刘明4.000.44有限合伙人江西肯特人力资源部经理
38张朵0.700.08有限合伙人江西肯特一车间副主任
39刘月华0.700.08有限合伙人江西肯特品保部副经理
40王小光0.400.04有限合伙人江西肯特一车间操作工
合计906.90100.00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肯特投资合伙人为实际控制人项飞勇、郭燕平夫妇及 38名发行人员工。肯特投资以单一持有发行人股份为目的,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之非公开募集资金的情形,除持有发行人股份之外,肯特投资未投资其他企业,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按前述相关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3)管理机制
肯特投资的合伙协议书等文件对进入资格、锁定期限、退出机制等作了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条款具体内容
进入资格获得有限合伙人地位之前提是其与被投资公司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或下属子公司已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持续有效
锁定期限为取得合伙份额之日至肯特催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年,在 此期间内,乙方的合伙份额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主要条款具体内容
主要退出机制禁售期内,有限合伙人不在肯特催化任职的(以下简称“离任”),肯特 投资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第三方有权按照以下条款在扣减甲方已承担的 税费后向激励对象回购: 1.有限合伙人主动提出离职、拒绝肯特催化续约邀请、违反《劳动合同 法》第 39条规定或造成肯特催化重大损失而被肯特催化辞退时由肯特投 资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第三方有权按照授予价格或肯特催化每股净资产 价格孰低者计算回购价格,回购有限合伙人所持有的合伙份额(包括但不 限于因有限合伙人受让的合伙份额而取得的红股、新认购的合伙份额); 2.其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退休、死亡等情形)造成乙方离任的, 肯特投资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第三方有权按照乙方离任时肯特催化最近 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或肯特催化最近一次股权转让或增资价格回购乙 方所持有的合伙份额(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受让的合伙份额而取得的红 股、新认购的合伙份额),以孰高者计算回购价格。
2、蓝天碧水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仙居县蓝天碧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4MA2DXN1440
执行事务合伙人项飞勇
成立时间2019-11-11
注册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南峰街道南峰中路 1-12号
出资总额500.00万元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相关
(2)出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蓝天碧水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合伙份额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任职
1项飞勇5.001.00普通合伙人董事长、总经理
2郭燕平270.2754.05有限合伙人肯特催化行政副总监
3张媚21.514.30有限合伙人肯特催化 QC主任
4张建兵21.514.30有限合伙人肯特催化烘干车间主任
序号合伙人合伙份额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任职
5应冠敏21.514.30有限合伙人肯特催化 EHS部环保经理
6朱学顺21.514.30有限合伙人肯特催化五车间副主任
7应南平21.514.30有限合伙人肯特催化 DCS室主任
8姚慧萍21.514.30有限合伙人原肯特科技财务总监,2024年 1月退休
9张淑琴21.514.30有限合伙人肯特科技财务部经理
10兰欣蕾21.514.30有限合伙人肯特科技销售部业务 2组经理
11洪钟强21.514.30有限合伙人肯特科技外贸部经理
12王彬彬21.514.30有限合伙人肯特科技市场部经理
13陈梅华9.681.94有限合伙人江西肯特二车间副主任
合计500.00100.00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蓝天碧水合伙人为实际控制项飞勇、郭燕平夫妇及 11名发行人员工。蓝天碧水以单一持有发行人股份为目的,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之非公开募集资金的情形,除持有发行人股份之外,蓝天碧水未投资其他企业,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按前述相关规定办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3)管理机制
蓝天碧水的合伙协议书及管理办法对进入资格、锁定期限、退出机制等作出的相关规定与肯特投资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1、肯特投资”。

(二)员工持股计划限售安排
上述员工持股主体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以及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6,78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2,260.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00%。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序 号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限售期限
  持股数量持股比 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1项飞勇25,500,00037.6125,500,00028.21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2郭燕平9,500,00014.019,500,00010.51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3肯特投资9,070,00013.389,070,00010.03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4附加值青 山3,383,3324.993,383,3323.74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5毅达专精3,310,0004.883,310,0003.66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6毅达成果2,940,0004.342,940,0003.25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7和丰创投2,666,6673.932,666,6672.95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8高山流水2,500,0003.692,500,0002.77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9张志明2,000,0002.952,000,0002.21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10林永平2,000,0002.952,000,0002.21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11崇山投资1,666,6672.461,666,6671.84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12徐文良1,000,0001.471,000,0001.11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13蓝天碧水930,0001.37930,0001.03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14杭州城锦666,6670.98666,6670.74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15诸暨利锦666,6670.98666,6670.74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16网下发行中比例限售股份456,1780.50自上市之日起 6个月  
小计67,800,000100.0068,256,17875.50  
二、无限售流通股      
1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2,143,82224.50   
合计90,400,000100.00    
六、本次上市前的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股东户数为 42,129户,公司前十名股东如下: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限售期限
1项飞勇25,500,00028.21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2郭燕平9,500,00010.51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3台州肯特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9,070,00010.03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4嘉兴附加值青山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3,383,3323.74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5黄山高新毅达新安江专精特新 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310,0003.66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6江苏毅达成果创新创业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2,940,0003.25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7宁波和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666,6672.95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8仙居县高山流水股权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0,0002.77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9张志明2,000,0002.21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10林永平2,000,0002.21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合计62,869,99969.55 
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未安排战略配售。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一)发行数量:22,600,000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15.00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四)标明计算基础和口径的市盈率:
1、11.94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2.57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5.91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6.76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标明计算基础和口径的市净率:1.26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 22,600,000股。其中,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4,520,000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 4,520,000股,放弃认购数量为 0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18,080,000股,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17,974,869股,放弃认购数量为 105,131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105,131股,包销金额为1,576,965.00元,包销股份数量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约为 0.47%。

(七)发行后每股收益
0.89元(按 202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11.86元(按 2024年 6月 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与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33,9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6,720.17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年 4月 1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177号《验资报告》。

(十)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 7,179.83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如下:

发行费用概 算费用类型金额
 保荐承销费3,840.00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1,669.81万元
 律师费1,070.00万元
 信息披露费566.98万元
 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33.04万元
 总计7,179.83万元
 注:本次发行最终计入发行费用的各项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前次披露 的招股意向书中,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为 26.36万元,差异系印花税 6.68 万元,除上述调整外,发行费用不存在其他调整情况。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每股发行费用为 3.18元(按本次发行费用总额除以发行股数计算)。(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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