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环境(688679):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时间:2025年04月15日 02:26:40 中财网
原标题:通源环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30Z0400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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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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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mail:[email protected]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5]230Z0400号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源环境”)董事会编制的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通源环境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通源环境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通源环境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通源环境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通源环境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通源环境 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
[2025]230Z0400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宁云

中国注册会计师:
蒋伟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迎弟


2025年 4月 12日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3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2,922,41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671.51 万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6,406.6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3,264.8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年 12月 18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28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3,764.15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499.4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 12月 31日余额合计为 0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账号:52072849628100002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主账号:8112301011200685182)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已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帐号
520728496281000020
8112301011200685182
8112301010900696185
三、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3,764.15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项目先前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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