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钠股份(000533):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规范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公司根据前述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 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对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单位:元 单位:元
特此公告。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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