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迈科技(300807):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志超)
|
时间:2025年04月16日 00:42:45 中财网 |
|
原标题:
天迈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志超)

郑州
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郑州
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尽责履职,开展各项工作,包括
及时了解、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与内部控制情况,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提交会议决策的各项议案,独立发表意见,做出独立、科
学的决策,有效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要求,对 2024年度履行职
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出生于 1959年 5月,同济大学交通运
输工程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历任中科院
长春物理所(计算机应用室)技术主任、深圳市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建
设负责人、
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通信网络技术总监、深圳市综合交通运行指挥中
心总工程师等。现任交通运输部智能车路协同关键技术与装备交通行业研发中心
执行主任、深圳市
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 2024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6次,共召开股东大会 2次。本人对公司本
年度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没有异议,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关志超 6 4 2 0 0 否 2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会议
召开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成员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 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2024-04-25
酬方案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 关志超、吴跃
委员会 平、刘洪宇 2021
审议《关于作废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08-19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交流,认真履
行相关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安排、可能重点关注的对本期财务报表
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等相关情况。
(四)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以及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了解
中小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关注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并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畅
通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渠道,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作用。
(二)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活动,利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
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现场工作时间合计 15天。通过现场考察、会谈、电
话多种方式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相关中介机构进 | | | | | | | | |
| |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 | | | | |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
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
董事会次
数 | 以通讯方
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
数 | 缺席董事
会次数 | 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
| | 关志超 | 6 | 4 | 2 | 0 | 0 | 否 | 2 |
| | | | | | | | | |
| | 成员情况 | 召开日期 | | | | | | |
| | 关志超、吴跃
平、刘洪宇 | 2024-04-25 | | | | | | |
| | | 2024-08-19 | | | | | | |
| | | | | | | | | |
| 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及时获悉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同时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
务。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我们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
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积极配合,保证我享
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能对我关注的问题及时回复和落实,为我履职提供
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公司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会议材料能够及时
准确传递,有效配合了我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公司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
及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已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3、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的披露情况
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
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财务信息。我认为公司的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的审
计机构,本人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聘任财务负责人 |
|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化。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了意见和建议,为公司
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
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督促公司
规范运作,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志超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