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迈科技(300807):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跃平)

时间:2025年04月16日 00:42:46 中财网
原标题:天迈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跃平)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尽责履职,开展各项工作,包括 及时了解、关注公司的经营发展与内部控制情况,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提交会议决策的各项议案,独立发表意见,做出独立、科 学的决策,有效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要求,对 2024年度履行职 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5年出生,武汉大学经济学博士, 高级会计师。曾任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河南 中裕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和信证券投资咨询股 份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新天科技(300259)、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未在公司 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6次,共召开股东大会 2次。本人对公司本
年度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没有异议,未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吴跃平 6 4 2 0 0 否 2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分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成员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审议《关于 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2024-04-25 方案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 关志超、吴跃 委员会 平、刘洪宇 审议《关于作废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2024-08-19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听取会计师关于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计划 的报告; 2 2023 、听取董事会秘书关于 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2024-01-30 的汇报; 3 2023 、审查内审部门 年第四季度工作报告及 2024年度内审工作计划。 1 2023 、听取年审会计师关于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工作进展的报告; 2024-03-13 2 、听取董事会秘书关于简易程序发行股票的进 展及后续计划的报告。 吴跃平、司爱 2023 关于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审议如下议 审计委员会 军、翟继东 案: 1 2023 、关于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4 2023 、关于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4-04-09 5、关于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的报告议案; 6、关于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职 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7 2024 、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8、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计划。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本报告期 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现场出席 董事会次 数以通讯方 式参加董 事会次数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 数缺席董事 会次数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吴跃平642002
         
 成员情况召开日期      
 关志超、吴跃 平、刘洪宇2024-04-25      
  2024-08-19      
 吴跃平、司爱 军、翟继东2024-01-30      
  2024-03-13      
  2024-04-09      
         

2024 2024-04-25 审议《关于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干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4-08-19 2、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3 2024 、 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计划。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024-10-08 2、关于制定《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案》 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10-24 2、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4、第四季度内审工作计划。 2024-12-27 听取会计师关于 2024年度审计计划的报告。 1、听取 2024年度经营情况的汇报; 2024-12-30 2 2025 、审查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 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我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 紧密联系。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我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同时在年审期间 与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 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以及年度、半年度、季度业绩说明 会的召开情况了解中小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关注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并通过参加 股东大会等方式畅通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渠道,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和保护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作用。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我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活动,利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 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现场工作时间合计 15天。此外,我通过现场考察、 会谈、电话多种方式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工作人员、相关中  
  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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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机构进行沟通和交流,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重大事项做到及时地 了解和掌握。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和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并支持我的工作,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 确传递,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确保我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 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公司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 及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已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3、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价的披露情况 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 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财务信息。我认为公司的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的财 务报表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聘任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化。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
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 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 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 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 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 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跃平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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