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立华(603970):中农立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燕)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在 2024年的任职期间,本人作为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立华”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地出席了 2024年度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地审议了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在2024年 5月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 2024年 5月至 12月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胡燕,女,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担任中国稀土集团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已退休),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或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1次,股东大会 1次。在本人 2024年的任职期间内,本人认真对待每次会议,无缺席情况,具体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9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在本人 2024年的任职期间内,本人认真对待每次会议,无缺席情况,具体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在 2024年的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了1次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年度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提请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 2024年的任职期间内,本人听取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24年度年报审计计划的汇报,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对 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及相关内控审计的审计内容、时间安排及重点关注的事项进行了深入交流,并提出了对重点关注事项审计方式方法的意见和建议。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 2024年的任职期间内,本人利用参加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在 2024年的任职期间内,本人通过现场沟通、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本人通过现场出席或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整体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及财务状况等方面,并利用自身财务专业背景,对公司各项财务指标的表现提出优化的建议和有效风险防控的意见。同时本人定期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2024年 9月 2日,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 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围绕 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等方面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和沟通,通过网络视频直播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让投资者能更多地参与到业绩说明会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及时提供独立董事所需的各项材料,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在召开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前,能够事先进行必要的沟通,及时回复独立董事的信息,认真准备并及时发送会议材料给独立董事,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 2024年的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于独立董事规范履职应关注的以下重点方面事项进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在 2024年的任职期间内,本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中农立华对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后,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议案在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在 2024年的任职期间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在 2024年的任职期间内,公司不涉及此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 2024年的任职期间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上述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对应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述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在 2024年的任职期间内,公司不涉及此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情况 在 2024年的任职期间内,公司不涉及此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在 2024年的任职期间内,公司没有出现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在 2024年的任职期间内,公司于 2024年 8月 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议案》,本人同意常青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中的禁止任职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在 2024年的任职期间内,公司不涉及此项。 (十)对外担保情况 在 2024年的任职期间内,公司不涉及此项。 (十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在 2024年的任职期间内,公司不涉及此项。 (十二)其他情况 在 2024年的任职期间内,本人还按相关监管规定,对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循客观、公正、独立、诚信的原则,抱着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着认真、勤勉、尽责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签字:胡燕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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