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立华(603970):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25年04月17日 22:16:40 中财网
原标题:中农立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每年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由潘爱香女士、吴学民先生、刘玉玖先生组成,公司于2024年5月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由吴学民先生、刘玉玖先生、胡燕女士组成。2024年度,公司任职独立董事潘爱香女士(已离任)、吴学民先生、刘玉玖先生、胡燕女士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提交了董事会。自查报告显示,公司上述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独立性要求,与公司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潘爱香女士(已离任)、吴学民先生、刘玉玖先生、胡燕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报告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人或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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