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立华(60397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以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潘爱香女士、浦颖女士、刘玉玖先生3名董事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潘爱香女士担任,潘爱香女士、刘玉玖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并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胡燕女士、周灿女士、刘玉玖先生3名董事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胡燕女士担任,胡燕女士、刘玉玖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各委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主要审议事项包括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聘任审计机构以及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均仔细审阅了相关资料,向公司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就相关事项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发表专业意见,保障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次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并出具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在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期间与天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鉴于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始终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2024年8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并出具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评估意见》,定期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内部审计计划,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了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阅工作,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的情形,没有发现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促使专门委员会发挥职能功效,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修订和完善了公司内控制度;同时,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进行了修订,确保公司的治理制度符合最新的监管要求。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文件,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相关规定的要求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审议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3年度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中农立华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中农立华对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以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中农立华对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为公司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提出了建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时,关联委员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 在2024年的工作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依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指导、审阅、评估、协调的职能,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对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外部审计沟通、相关制度的修订以及关联交易等事项的监督和核查工作,保证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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