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中金 (510320): 中金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时间:2025年04月17日 00:06:40 中财网
原标题:300中金 : 中金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中金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 4月 1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金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金沪深 300ETF
基金主代码51032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5年 4月 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金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金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注:场内简称:300中金(扩位简称:沪深 300ETF中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4〕1814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 2025年 3月 31日至 2025年 4月 11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25年 4月 16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3,440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979,034,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66,699.69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979,034,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34,476.00
 合计979,068,476.00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 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25年 4月 16日 
注:①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至划入基金托管专户前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

②募集期间募集的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③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④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的数量区间为 0。
⑤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的数量区间为 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人应通过其办理认购的销售网点查询其认购确认情况,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 4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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