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吉鑫科技(601218):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218 公司简称:吉鑫科技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2024年度全年净利润大幅下降,以及2024年度已实行中期分红9,701,262.08元(含税),综合考虑公司主营业务行业现状、中长期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及现金流等因素,结合宏观经济形势,为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2024年度全年现金分红总额合计为9,701,262.08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1.86%。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行业分类 根据 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_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细分行业为风电零部件制造行业中的风电铸件行业。 (2)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风电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为风电机组的球墨铸铁零部件,为风力发电行业提供铸件产品配套。公司以诚实、守信、积极、进取的价值观为基础,致力于打造一个敏捷、高效、赋能的组织,不仅是领先的风电零部件制造商,同时也是高效的风力发电运行商。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就致力于风电行业的发展,市场需求受国内外行业政策的影响,报告期内,行业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国家“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以及在落实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驱动下,风电行业稳步增长。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发布的《2024年中国风电吊装容量统计简报》:2024年,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新增装机 14,388台,容量 8,699万千瓦,同比增长 9.6%;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 8,137万千瓦,占全部新增装机容量的 93.5%,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容量 561.9万千瓦,占全部新增装机容量的 6.5%。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 2024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 2024年 12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 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其中,风电装机容量约 5.2亿千瓦,同比增长 18.0%。这样的趋势在 2025年仍然继续。 尽管近三年来风电行业整体装机量需求在上升,但风机市场价格保持下跌态势,跌幅超过50%,一方面受降本影响,另一方面呈现内卷竞争:陆上风机价格从 3,000元/kW跌至 1,500元/kW,海上风机价格从 7,000元/kW跌至 3,500元/kW左右。报告期内,风机价格虽仍有小幅下跌,甚至个别风机招标价格跌破 1,100元/kW,但整体走势已处于震荡区间,价格在 1,300-1,500元/kW的底部区域企稳。随着风电整机商达成“反内卷”共识、招标方央企开始修改招标规则,行业和招投标两方企业的共同推动,后续整体风机价格有望进一步上涨。 (3)报告期内使行业向好发展的政策规划 2024年 1月 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力争 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为努力争取 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奠定基础。坚持先立后破,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确保能源安全。” 2024年 3月 18日,中国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能源结构持续优化,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 5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 17%以上。 2024年 3月 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各省区纷纷推出相关方案,拉开了乡村风电大发展的序幕,为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有力支撑。 2024年 11月 8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 2025年 1月 1日起施行。能源法明确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设立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制度。 欧盟在 2024年更新了《绿色协议》,提出到 2030年风电装机容量目标从原计划的 450GW提高到 500GW,同时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美国继续实施《通胀削减法案》,为风电项目提供长期税收优惠,尤其是针对海上风电的投资税抵免高达 40%。印度和巴西政府也相继推出了有利于风电产业的政策。 根据国际能源署(IEA)的预测,从 2024年至 2030年,全球风电新增装机容量预计保持年均复合增长率(CAGR)约 6%,到 2030年新增装机容量达到约 150GW/年。这主要得益于全球能源转型和各国可再生能源政策的推动。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表示,要将温升幅度限制在 1.5摄氏度左右,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最迟要在 2025年前达到峰值,并在 2030年前减少 43%。各国政府都发布了相关承诺,依据相应的承诺,到 2030年新增风电装机量至少要达到 290GW。未来十年是非常重要的应对气候危机的十年,而在这样一个全球协力控制温升的大背景下,风电产业未来十年仍具有较大的机遇。 同时,风电产业短期也面临巨大挑战。虽然全球年新增装机量稳步增长,但随着技术的进步,风电机组容量也增大了,因此风电机组的数量增长并不与新增装机容量的增长成同比例。而国内风电产业链在 2018-2020年行业高增长时扩建的产能也加剧了这个阶段的行业竞争。另一方面,受国际关系和地缘政治的影响,其他国家也在推进关键零部件本地化采购,这也加剧了国内供应链的竞争局面。尤其美国政府提出的关税政策对中国零部件的出口会产生较大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提供的风电铸件产品均为非标准化产品,不同客户对风电铸件外观形状、性能有不同的要求,因此其应用具有很强的专用性,这决定了公司经营中的“量身定制、订单生产、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具体经营模式如下: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辅材料包括生铁、废钢、树脂、孕育剂、球化剂等,以上原辅材料供应充足,主要按市场价格向合格供应商采购。 公司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单,定期了解原材料供应商的财务状况和供货能力,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对大宗物资采购通过招标、议标方式进行,保证原材料供应的及时性和可靠性,建立稳定的采购渠道。 (2)生产模式 因不同客户对风电铸件产品的外观尺寸和性能指标均有不同的要求,公司按照客户的订单来安排生产计划,实行“以销定产”的模式,一方面可以使公司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安排生产,实现产品的及时供应,避免产成品形成大量库存;另一方面,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及时安排原材料和各项能源采购,保障合理库存,避免原材料大量库存对流动资金的占用,保障了公司对流动资产管理的高效率。 (3)销售模式 公司风电铸件业务通过“一对一”谈判或招投标方式获得订单。因公司产品是非标定制产品,所以全部通过直销方式销售给风电整机厂商。公司与国外著名风电整机厂商维斯塔斯签订长期框架性供货协议,与国内资信较好的风电整机厂商均建立了 10年以上的合作,形成了良好的深度合作关系。 公司风电运营业务隶属于整个电力系统的发电环节,其核心竞争要素为风资源开发能力、资本金、债务融资能力和融资成本。现运行的风电场设备全部来自 Vestas,设备运行可靠性高,两期项目全部进入国家补贴名单,项目运行现金流较好,前期投资建设阶段的成本控制做的到位,因此项目投资收益表现优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层面实现营业收入 12.2亿元。其中铸件板块业务受量和价均有下降的影响,主营业务收入较 2023年下降 13.55%。在面对严峻的市场价格竞争时,公司坚持现金流第一原则,响应市场的同时深挖内部潜力,各条线都有不同幅度的成本改善。2024年风电运营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83亿元,较 2023年下降 4.94%。公司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45万元,其中受 Vernova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影响,单项计提了 2,498万元信用减值损失和 30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支付检测费、认证费共 2,735万元费用,合计对归母净利润的影响为 4,704万元。扣除这一事项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74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4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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