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美诺华(603538):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538 公司简称:美诺华 转债代码:113618 转债简称:美诺转债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国民健康、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与人类健康息息相关。 (一) 全球医药行业的发展趋势 随着全球经济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和人们健康需求的不断提升,全球医药行业的市场规模预计仍将持续增长。据相关报告预测,2027 年全球药物市场规模将达到 1.9万亿美元。医药行业也是密切关系国计民生、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产业。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我国医药行业也取得了快速发展。据相关数据预测,2023 年全治疗领域用药市场总规模达到 1.86 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 9.9%;预计到 2025 年规模将突破 2 万亿元人民币,预计将保持在 5%-6%的增长水平。 根据 Frost&Sullivan报告预测,全球 CDMO市场规模 2025年将达到 1,243亿美元,2030年将达到 2,310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达 13.2%。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国家正处于医药外包行业的快速发展期,已成功切入全球创新药企供应链体系。 (二) 国内医药行业格局与发展趋势 2024年,国内生物医药产业出海持续火热,1-12月医药制造业出口交货值 2153.30元,累计增长 7.3%,高于全国工业出口交货值累计增速 2.2个百分点。然而,受医保支付、控费及居民消费医疗意愿较弱等因素影响,国内医疗行业需求呈现阶段性下降趋势。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 1-12月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5298.5亿元,与去年同期持平;实现营业利润 3420.7亿元,同比下降 1.1%。 从整体看,中国生物医药产业在转型升级与老龄化需求不断增长的浪潮下,行业韧性与增长潜力犹在。2025年,国内生物医药产业市场规模有望突破 3.5万亿元。细分领域下,化学制药将在产业升级和竞争转型中迎来行业加速整合,预计 2025年重回正增长区间。 2023年国家医保局组织开展两批 80种药品国家集采,平均降价 57%。随着药向“扩围提质”新阶段,这将加速推动我国仿制药行业高质量发展。从 2018年 11月的“4+7”试点,到 2023年 11月 16日第九批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公布,正好是 5年时间。这五年间,国家医保局成功组织开展了 9批 10轮的国家集采,总预计节约医保资金超 4000亿元。 与此同时,在集采推动下,我国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累计数量快速上升。据国家药监局发布的《2023年度药品审评报告》显示,自化学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开展以来,累计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申请共 3797 件(666个品种),可以说高质量药品正逐步占据临床用药主流。 医改政策的不断深化和调整,为医药创新提供了更好的环境和机遇。集采政策的常态化,加速了药品价格下降,同时也促进了药品创新。创新药国家医保谈判已成常态,加速了国产创新药商业化进程。支付方式改革加速落地,DRG模式引领行业变革。医改持续深化,行业重塑新格局。这些政策的调整和实施,为医药创新提供了更好的市场环境和政策支持,有利于医药行业的长期发展。 近年来,医保控费使得医疗终端的采购与支付行为发生变化,并传导到上游制造业与流通业。国家对化学制药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环保等方面的监管趋严,使得化学制药行业资源正在逐步向优势企业集中。同时,原料药价格上升促使制剂企业纷纷通过自建原料药生产线或兼并收购原料药生产企业形成制药行业产业链的上下游对接,从而降低在产业链流转过程中产生的成本,“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的发展模式是政策驱使和企业内部成本控制需求双重作用的结果,将成为医药企业未来发展趋势,具备该特征的医药企业将得以更好的进行成本管控,从而提升差异化优势,夯实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 行业相关政策法规 2024年,国家通过一系列政策文件,从创新药支持、医保支付改革、药品集采到医疗反腐等多维度推动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这些政策不仅优化了行业生态,也为企业提供了更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市场机遇。 2024年 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这是国家首个支持银发经济发展的专门文件,提出加快银发经济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发展,培育高精尖产品和高品质服务模式。优化老年健康服务,提出提高老年病防治水平,推动老年健康领域科研成果转化。发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等中医药服务等意见。推动医药行业在老年健康领域的创新和服务升级。 2024年 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的意见》,旨在加强医疗监督执法部门协作,形成跨部门联合监督执法合力,严厉打击医疗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业秩序,保障医疗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维护人民健康权益,重点整治医药领域腐败问题。 同月,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建立新上市化学药品首发价格形成机制鼓励高质量创新的通知》,旨在完善新药定价机制,提出根据药品创新价值含量(自评点数)确定首发价格,并提供绿色通道挂网、稳定期保护等政策扶持。以此通过价格激励机制,鼓励企业研发高质量创新药,提升市场竞争力。 2024年 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链条支持创新药发展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了创新药作为新质生产力的核心领域之一,提出从研发、审批、定价到支付的全链条支持措施。具体包括:鼓励商业保险投资创新药企业股权;完善创新药定价标准,设立丙类医保目录(价格由医保局与商保/药企谈判);推动创新药进院效率,健全多元支付体系。该政策为创新药提供了更灵活的市场准入和支付机制,加速了行业洗牌和国际化布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明医改取得的经验成果,自 2024年 5月下旬开始,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多次宣示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几乎是新医改启动后最明确的学习信号。药械价格治理一直以来都是“三医”联动改革的核心,而集采和国谈则是价格治理的两个重要手段。2025年是国家集采的第八个年头。从前十批国家集采中标结果来看,温和降价预期不在,价格竞争将愈演愈烈。伴随着化药仿制药集采“殆尽”,之后的集采将继续提质扩围,预计国家集采将进一步转向中药和生物类似药。 美诺华是一家专业从事特色原料药(包括中间体,下同)和制剂研发、生产与销售的综合性国际医药科技制造型企业,是中国化学制药百强企业、宁波市制造业百强企业、宁波竞争力百强企业、浙江省成长最快百强企业。公司始终坚持“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制剂”垂直一体化战略,服务覆盖全球主流国家与地区,核心产品覆盖心血管、中枢神经、抗病毒、降血糖、胃肠消化道等治疗领域。公司是国内出口欧洲特色原料药品种最多的企业之一。 公司秉承“产品质量追求完美、商务经营信守承诺、人企俱进共同升华”的经营宗旨,长期专注深耕主业,服务欧洲等医药规范市场 20年,凭借严谨的质量管理与EHS管理能力、扎实的工艺开发和高标准规模化的生产制造能力、以及精细高效的团队战斗力,已经与 KRKA、MSD(默沙东)、SERVIER(施维雅)、GEDEON RICHTER(吉瑞制药)等国内外知名制药企业建立了长期深度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在医药制剂、特色原料药细分行业内已经形成了较高的品牌国际知名度和竞争优势,逐步确立了领先的国内外市场的地位。 自 2017年上市以来,公司借力资本市场,“内涵式增长+外延式拓展”双轮驱动,在夯实强化特色原料药业务的同时,依托持续的研发创新和商务拓展,坚定深入“医药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一体化战略,拓展延伸上游中间体和下游制剂业务,以进一步完善产业链布局、充分扩大一体化优势;同时,基于在特色原料药领域的竞争优势和客户网络资源,公司持续布局 CDMO业务,加速打造 CDMO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强劲动力。公司上下一心,通过持续完善多维度的战略布局,以 CDMO业务和制剂一体化业务为核心,积极开展前沿的医学产品的开发和商业化,助力公司“二次创业”,致力于将美诺华打造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极具竞争力的国际医药科技制造型企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13.7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0.6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76.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0.4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82.84%;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 0.9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67.9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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