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60198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时间:2025年04月18日 02:42:46 中财网

原标题: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证券简称:中国银行 证券代码:60198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声 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行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本行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本行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行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本行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本行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行经营发展面临诸多风险。本行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及本行风险: 一、关于本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况
1、本行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本行于 2025年 3月 30日召开的 2025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以及 2025年 4月 16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并以前述有关审批机关、监管机构最终审批通过的方案为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本行将向上交所和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发行全部申报批准程序。

2、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650亿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募集资金规模以经相关监管机构最终审核批准的发行方案为准。

3、本次发行对象为财政部。发行对象已与本行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对象不构成本行的关联方。

4、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行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6.05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本行 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 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 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 A股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 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本行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定价方式等事项进行政策调整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则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募集资金规模除以前述发行价格得到的股份数量,发行股份数量计算至个位数,小数点后位数舍掉,不足一股的部分对应的金额计入本行资本公积。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7,272,727,272股,不超过本行发行前总股本的 30%。若本行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发行价格变化的,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相应调整。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最终发行数量将由本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或发行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审核注册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整的,则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股份总数将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相应调整。

6、根据中国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限售期为自取得股权之日(指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之日)起五年。相关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限售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因本行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若限售期与相关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本次发行完成后,汇金公司仍为本行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本行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8、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本行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所持本行股份比例共享。

10、本行积极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并根据有关规定拟订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本行未来三年的利润分配规划及其制定、执行和调整的决策及监督机制等内容。

11、本次发行完成后,本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等指标短期内存在下降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可能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本行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制定了填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措施不等于对本行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本行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特别风险提示
本行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行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并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贷款质量下降的风险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本行不良贷款总额为 2,687.81亿元;不良贷款率为 1.25%。本行的不良贷款率近年来保持平稳,不良贷款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但本行贷款组合的质量受多种因素影响,其中包括非本行所能控制的因素,如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及变动、我国经济放缓、全球经济下滑及金融动荡等。我国经济环境的不利变化以及自然灾害或疾病的爆发等不可抗力因素,都有可能对本行客户偿还债务的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金融产品复杂化,当前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剧,国内经济金融形势错综复杂,对银行的流动性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本行将流动性风险管理作为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执行监管要求,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和科学性,但由于银行业本身的特殊性,且业务具有不确定的期限和不同的类别,本行仍然面临流动性风险。

客户存款是本行的主要资金来源,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本行客户存款金来源,但本行无法保证总是可以依赖此资金来源,本行或将基于主动负债管理的需要寻求成本更高的资金来源。此外,如果本行在客户存款方面面临来自其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竞争加剧,将导致本行可能需要承受因此引发的流动性风险。

此外,在极端市场环境下,本行债券投资等金融投资可能无法足额变现以满足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在出售债券投资等金融投资不可行的情况下,本行持有的其他流动性资产可能无法满足日常经营中可能发生的不可预知的支付需求。

(三)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增加本行核心一级资本,以支持未来业务发展。但是,若本行净利润增速未能达到或超过净资产的增长速度,则本行的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有所下降。

(四)全球化经营中的风险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本行拥有 543家境外分支机构,覆盖亚太(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欧洲、美洲、非洲等区域共 64个国家和地区,在全球重要战略节点布局完整,是全球化程度最高的中资银行。本行境外经营成果对本行整体经营业绩影响较大。

在全球化经营的过程中,本行境外机构的经营情况将可能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包括: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国别风险、国际市场环境产生的利率汇率风险、国际监管环境变化产生的法律合规风险、境外客户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以及境外经营机构的运营风险等。近年来,本行全球化发展的外部挑战加深,全球保护主义加剧,地缘政治仍具有不确定性,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受到冲击。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变化,本行在全球化经营中已不断加强对境外业务相关风险的管理,但如果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化,本行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仍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本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况 ................................................. 2 二、特别风险提示 ................................................................................................. 4
目 录............................................................................................................................ 6
释 义............................................................................................................................ 8
第一节 本行基本情况 ............................................................................................... 11
一、本行基本情况 ............................................................................................... 11
二、本行股权结构及控股股东情况 ................................................................... 12
三、本行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5 四、本行主营业务情况 ....................................................................................... 20
五、本行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 42 六、本行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43 七、本行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5
八、本行境外经营机构情况 ............................................................................... 45
九、财务性投资情况 ........................................................................................... 50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51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51
二、本次发行对象及其与本行的关系 ............................................................... 51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概况 .................................................. 51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54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本行控制权发生变化 ................................................... 54 六、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呈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程序 ................................... 54 七、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 54 八、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规定 ....................... 55 九、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 ................................................................................... 55
十、本次认购的合规性承诺 ............................................................................... 56
一、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57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 57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62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62
二、本次募集资金与现有业务和发展战略的关系 ........................................... 62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 ....................................................................................... 62
四、本次发行的可行性 ....................................................................................... 63
五、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64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本行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65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本行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65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本行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65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本行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65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本行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65
五、本次发行后,本行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65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67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67
二、与银行业相关的风险 ................................................................................... 74
三、其他风险 ....................................................................................................... 76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79
一、本行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80 二、本行控股股东声明 ..................................................................................... 106
三、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107 四、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 113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117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18
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119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中国银行、发行人、本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根据中国银行于 2025年 3月 30日召开的 2025年第四 次董事会会议以及 2025年 4月 16日召开的 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向特定对象发 行 A股股票之行为
保荐机构、联席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中银证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募集说明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
最近三年2022年、2023年和 2024年
港元、港币香港的法定流通货币
A股发行人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的内资 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601988)
H股发行人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的境外 上市外资股,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证券代 码:3988)
股东发行人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分别于 上交所及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内资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 的持有人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金融监管总局、原中国银保 监会、原银保监会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 总局
原中国银监会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原中国保监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认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香港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资本管理办法》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3年 9月 8日审议通过的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自 2024年 1月 1日起施 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 第 1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 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 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
境内就本募集说明书而言,除非特别说明,特指中华人民共 和国大陆地区,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 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不良贷款根据《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按照贷款质 量五级分类对贷款进行分类时的“次级”“可疑”和“损 失”类贷款
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余额对不良贷款余额的比例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核 心一级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一级资本充足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一 级资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资本充足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资 本与商业银行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汇金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中银保险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中银富登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控股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中银航空租赁中银航空租赁有限公司,一家根据新加坡公司法在新加 坡注册成立的公众股份有限公司,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
中银基金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银集团保险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
中银人寿中银集团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银集团投资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中银理财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中银三星人寿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银消费金融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中银香港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一家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 立的持牌银行,并为中银香港(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中银香港(控股)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 立的公司,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
中银资产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中银金科中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中银金租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中银香港资管中银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元、万元、百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百万元、人民币亿元, 文中另指除外
本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募集说明书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行基本情况
一、本行基本情况
本行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 OF CHINA LIMITED
本行英文名称:
注册资本: 29,438,779.1241万元
法定代表人: 葛海蛟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年 10月 31日
变更注册日期: 2004年 8月 26日(股份制改造)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100818
邮政编码:
www.boc.cn
互联网网址:
证券信息: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国银行

股票代码:601988.SH

H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中国银行

股份代号:3988.HK

境内优先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三期) 证券简称:中行优 3

证券代码:360033.SH

(第四期) 证券简称:中行优 4

证券代码:360035.SH
经营范围: 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结
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
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
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
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
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
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
有价证券;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买卖;外汇信用卡的发行和代
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
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国际贵金属买卖;海外分支
机构经营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区的
分行依据当地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
1
务;保险兼业代理(有效期至 2021年 8月 21日)。(企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二、本行股权结构及控股股东情况
(一)本行的股权结构
1、前十大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本行前十大普通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普通股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 例持有有 限售 条件股 份数质押、标 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股东性 质普通股 股份种 类
1汇金公司188,791,906,53364.13-国家A股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 人)有限公司81,781,399,79827.78-未知境外法 人H股
3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7,941,164,8852.70-国有法 人A股
4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1,810,024,5000.61-国有法 人A股

1
根据原中国保监会颁布的《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0]144号)第九条规定,“《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三年”;2020年 11月 12日,原中国银保监会颁布了《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20年第 11号),废止了前述《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并取消了关于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有效期的规定。2022年 3月 10日,原中国银保监会向本行换发了机构编码
序号普通股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 例持有有 限售 条件股 份数质押、标 记或冻结 的股份数股东性 质普通股 股份种 类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司1,433,756,3830.49-境外法 人A股
6MUFG Bank, Ltd.520,357,2000.18-未知境外法 人H股
7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395,132,0450.13-其他A股
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泰柏瑞沪 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363,863,9450.12-其他A股
9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太平洋人寿股票红利 型产品(寿自营)委 托投资(长江养老)319,000,0000.11-其他A股
1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易方达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250,995,1340.09-其他A股
注:
(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止,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本行 H股股份合计数; (2)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监管机构批准以协议安排方式持有本行 H股股份10,495,701,000股,并通过其所控制的法团中国中信金融资产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行 H股股份10,000,000股,上述股份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截至 2024年末,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质押本行股份的情况;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持股数量是该公司以名义持有人身份,受他人指定并代表他人持有本行 A股股份合计数,其中包括中国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持有的沪股通股票; (4)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汇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本报告所披露外,本行未知上述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5)2023年 10月 11日,本行接到控股股东汇金公司通知,其于当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增持本行股份并将在未来六个月内继续增持。截至 2024年 4月 10日,汇金公司累计增持本行 A股股份 330,372,926股,共持有本行 A股股份 188,791,906,533股;
(6)除特别说明外,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 2024年 12月 31日的股东名册。

2、前十大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本行前十大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优先股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 例质押、标记 或冻结的 股份数股东性 质优先股 股份种 类
1美国纽约梅隆银行有限公司197,865,30016.52未知境外法 人境外优 先股
序号优先股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 例质押、标记 或冻结的 股份数股东性 质优先股 股份种 类
2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 诚信托-宝富 2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73,383,3006.13其他境内优 先股
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005L-CT001沪70,000,0005.84其他境内优 先股
4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 宝信托-多策略优盈 1号证 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9,080,0004.93其他境内优 先股
5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江苏信托-多策略优选 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56,000,0004.67其他境内优 先股
6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 宝信托-多策略优盈 10号证 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42,460,0003.54其他境内优 先股
7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 诚信托-宝富 22号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34,358,7002.87其他境内优 先股
8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 信信托-安鑫策略 1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33,000,0002.75其他境内优 先股
9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万能-个险万能30,000,0002.50其他境内优 先股
9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00,0002.50国有法 人境内优 先股
注:
(1)美国纽约梅隆银行有限公司以托管人身份,代表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在清算系统 Euroclear和Clearstream中的所有投资者持有 197,865,300股境外优先股,占境外优先股总数的 100%; (2)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托-宝富 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托-宝富 2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均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多策略优盈 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多策略优盈 10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均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管理;
(3)本行已于 2025年 3月 4日赎回境外优先股;
(4)除上述情况外,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上述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行的控股股东情况
汇金公司是本行的控股股东。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汇金公司持有本行股份 188,791,906,533股,占本行总股本的 64.13%。

汇金公司成立于 2003年 12月 16日,是依据《公司法》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青松。汇金公司是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实现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

鉴于汇金公司不开展除国务院授权投资以外的其他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汇金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不构成本行关联方,本行与控股股东汇金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汇金公司在本行首次公开发行时曾做出“不竞争承诺”:“只要汇金公司继续持有本行任何股份或根据中国或本行股份上市地的法律或上市规则,而被视为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关联人士,汇金公司将不会从事或参与任何竞争性商业银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发放贷款、接受存款及提供结算、基金托管人、银行卡及货币汇兑服务。然而,汇金公司可以通过其投资于其他商业银行从事或参与若干竞争性业务。对此,汇金公司已承诺将会:(1)公允地对待其在商业银行的投资,并不会利用其作为本行股东的地位或利用这种地位获得的信息,作出不利于本行而有利于其他商业银行的决定或判断;及(2)为本行的最大利益行使股东权利。”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汇金公司严格履行该承诺,无违反承诺的行为。

本行独立董事已就上述同业竞争及避免同业竞争有关措施的有效性发表意见:“我们认为本行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本次发行不会导致新增同业竞争的情形。本行控股股东在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曾做出‘不竞争承诺’,且控股股东严格履行该等承诺,无违反承诺的行为,该等承诺措施具体有效,能够切实维护本行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汇金公司外,本行无其他持股在 5%或以上的法人股东(不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三、本行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本行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1、中国银行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伴随中国经济的稳健增长、国民收入水平的显著提升,中国银行业迎来了蓬勃发展的黄金期。在新发展格局中,银行业作为中国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增长、优化投融资体系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银行融机构与关键领域的改革持续深入,现代公司治理机制不断完善,有效提升了银行业的运营效率与风险防控能力。与此同时,银行业始终坚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金融支撑。

根据人民银行发布的数据,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人民币贷款总额已达到 2,556,778亿元。近 5年间,人民币贷款和存款总额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 10.30%和 9.20%。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 12月 31日2023年 12月 31日2022年 12月 31日2021年 12月 31日2020年 12月 31日年均复合 增长率 (%)
人民币贷款 总额(亿元)2,556,7782,375,9052,139,8531,926,9031,727,45210.30
人民币存款 总额(亿元)3,022,5382,842,6232,584,9982,322,5002,125,7219.20
外币贷款总 额(亿美元)5,4226,5647,3489,1298,672-11.08
外币存款总 额(亿美元)8,5297,9788,5399,9698,893-1.04
资料来源:人民银行。

2、中国银行业发展趋势
(1)中国宏观经济稳中有进,银行业高质量支持经济发展
2024年,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一揽子政策逐步落地。2025年,随着社会预期持续改善,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中国经济运行将保持稳健增长态势。我国银行业致力于支持实体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与量的合理增长。随着一揽子稳经济政策和增量政策发力,中国经济运行的有利因素将不断积累,为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奠定基础。总体来看,扩内需依然离不开投资的关键性作用和消费的基础性作用,内需政策将更加积极助力稳投资、促消费,统筹新质生产力发展与金融五篇大文章,为银行业发展创造广阔空间。随着当前外部形势变化,国际贸易或受一定扰动,但在国内一系列政策的有力支持下,银行业将围绕相关领域针对性发力,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2)稳步推进国际化进程
随着全球化以及人民币国际化的稳慎推进,我国银行业等金融机构正在稳步推进海外布局,通过设置海外机构或投资入股境外金融机构等方式推进国际化进程。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开展境外业务的中国企业以及赴海外的个人客户,开展存贷款、贸易金融、国际结算等商业银行业务,个别商业银行境外机构已成为服务当地客户的主流金融服务机构。根据境外监管特点,部分银行设立了投资银行、保险公司等境外机构,成为开展综合化布局,提升跨业务、跨市场服务能力的重要平台。

(3)科技赋能中国银行业转型升级
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背景下,金融领域的战略布局正朝着智能化、生态化方向加速完善。AI、区块链、大数据等前沿技术深度融入金融业态,对传统金融业务的重塑愈发深刻。当前,以第三方支付、数字货币为代表的创新型金融服务,已全方位嵌入金融消费者生活。金融服务创新不仅在支付清算、投融资、财富管理等核心领域,对传统商业银行业务提出了更高要求,更凭借技术优势,大幅降低交易成本、拓宽金融服务边界、优化风险管控。

目前,银行业已构建起涵盖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微信银行等的全场景电子服务矩阵。银行业积极拥抱新技术,将金融科技广泛应用于信贷审批、客户服务等传统业务,同时与互联网巨头、金融科技企业跨界合作,打造出开放银行平台、供应链金融新范式等创新模式,全力拓展在数字金融领域的战略版图。

展望未来,随着5G、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普及,技术与金融的融合将迈向更深层次,将持续赋能中国银行业高质量发展,成为推动行业变革的关键力量。

(4)零售银行业务需求日益增加
随着城镇化率的稳步提高以及居民收入水平的上升,消费结构加速升级,消费模式发生深刻转变。人们对于高品质商品和服务的需求增加,从基础生活消费迈向改善型消费,直接带动了个人经营贷款、消费贷款、信用卡等零售银行业务的发展。并且,消费金融市场的潜力还有待进一步释放,随着金融科技在消费信贷领域的深度应用,银行将能够触达更多下沉市场的消费者,为零售银行业务注入持续的发展动力。

鉴于零售金融需求的持续增长,中国商业银行逐步提高在零售银行业务的投入力度。一方面,利用金融科技手段,优化线上服务体验,提升客户服务效率与质量;另一方面,积极创新产品与服务,推出契合不同客群需求的专属金融产品,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持续发展。

(5)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竞争日益激烈
近年来,为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市场化程度,中国监管部门加快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不断疏通货币政策传导路径。

这一进程中,商业银行响应国家政策导向,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减费让利力度。2024年以来,银行业进一步降低企业贷款利率,特别是在制造业、基建、绿色、普惠等重点领域,助力实体经济发展。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商业银行存贷款利差空间,进一步加大了银行业的竞争压力。

与此同时,利率市场化推进过程中利率的变动愈发频繁。市场利率受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调整、资金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影响,波动幅度和频率显著增加,加大了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的难度。银行需要更加精准地预测利率走势,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以应对利率波动带来的潜在风险。

(6)金融领域的综合化经营不断深入
随着理财、养老金融等需求的日益增加,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对传统商业银行业务的挑战不断提升。股票市场、债券市场、产权交易中心等多层次金融市场的发展,也对大型金融机构综合化经营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商业银行逐步通过收购兼并或设立专业公司的方式进入证券、保险、信托、金融租赁等其他非银行金融业务,从传统单一的商业银行向综合经营的银行控股集团转变,通过发挥各经营机构的协同效应,加快综合化经营步伐,适应多样化的客户需求和混业竞争要求。

(二)行业竞争情况
随着金融体系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已形成多层次的市场化银行业体系,建立了由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类金融机构等组成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体系。其中,大型商业银行在中国银行体系中仍占据主导地位,在市场规模和经营网点上均占据优势;与此同时,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亿元、%

项目总资产 总负债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大型商业银行1,836,98242.091,693,20242.31
股份制商业银行727,79016.68665,74116.63
城市商业银行601,39513.78556,78713.91
农村金融机构579,07713.27536,94013.42
其他类金融机构618,72314.18549,56713.73
合计4,363,967100.004,002,237100.00
注:
(1)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2)其他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民营银行、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托公司、理财公司等;
(3)相关数据为境内口径;
(4)资料来源:金融监管总局。

1、大型商业银行
大型商业银行在我国银行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是企业、机构及个人客户的主要融资来源,大型商业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邮储银行。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大型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分别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 42.09%和 42.31%。

2、股份制商业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获准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商业银行业务,业务主要集中在全国大中型城市及少数县域地区。近年来,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增长较快,逐渐成为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施差异化经营,着力打造特色业务,股份制商业银行逐步形成自身竞争优势。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分别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 16.68%和 16.63%。

3、城市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通常在特定的区域从事商业银行业务,依靠地缘优势、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重点针对当地企业和居民的需求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目前,已有数家城市商业银行获准在所在地以外的区域跨区经营。作为区域性金融机构,城市商业银行在地域及客户关系方面具有天然优势,可以与当地优质客户开展业务银行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分别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13.78%和 13.91%。

4、农村金融机构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是区域性金融机构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为农村的小企业和当地居民提供银行产品和服务。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农村金融机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分别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 13.27%和 13.42%。

5、其他类金融机构
其他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民营银行、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其他类金融机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分别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 14.18%和 13.73%。

四、本行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本行及所属子公司在境内、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地区以及国际主要金融中心地区从事全面的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保险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主要经营模式及经营情况
2024年,本行主要业务分部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业务2024年 
 金额占比
商业银行业务574,26891.14
其中:公司金融业务238,73937.89
个人金融业务258,20240.98
资金业务77,32712.27
投资银行业务及保险业务32,0145.08
其他业务及抵销项目23,8083.78
业务2024年 
 金额占比
合计630,090100.00
1、境内商业银行业务
本行有力有效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坚持强化使命担当,持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扎实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2024年,境内商业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4,771.28亿元。

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业务2024年 
 金额占比
公司金融业务196,94141.28
个人金融业务231,79748.58
资金业务47,82310.02
其他5670.12
合计477,128100.00
(1)公司金融业务
本行坚持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公司金融业务转型升级。大力支持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金融力量服务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完善的客户分层营销管理体系,不断夯实业务发展根基;依托综合化特色优势服务客户多元化融资需求,提供信贷、直融、资产证券化、股权投融资等全方位定制化综合金融服务方案。2024年,境内公司金融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969.41亿元。

公司存款业务
本行坚持量价协同发展策略,推动存款业务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监管要求,积极优化业务结构,强化存款定价管理,平衡防风险与促发展,持续推动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围绕银行全球业务中心(GBC)打造服务体系,为客户在全球范围内提供高效、全面、专业、个性化的存款相关服务。突出行政事业业务战略定位,强化“总对总”对接,围绕政府核心关切做好政府金融服务,持续推进构建智慧政务生态圈,提升综合化金融服务水平。截至 2024年末,本行境内商业银行人民币公司存款 88,622.26亿元,市场竞争力稳步提升;外币公司存款折合 785.74亿美元,市场份额持续领先同业。

公司贷款业务
本行紧跟市场和客户的融资需求,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供给,有效提升实体经济服务质效。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信贷投放,助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牢牢把握国家对各区域的发展定位,因地制宜加大对重点产业的信贷支持,为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注入金融动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支持现代化农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生态文明战略,完善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加大绿色信贷拓展力度,打造中银绿色金融品牌,助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服务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加强与境外经贸合作,扎实做好“一带一路”金融服务。截至 2024年末,本行境内商业银行人民币企业贷款和垫款 121,553.77亿元,外币企业贷款和垫款折合 340.97亿美元。对公绿色贷款、民营企业贷款、投向制造业的贷款比上年末分别增长 31.51%、18.72%、16.60%。

投资银行业务
本行充分发挥全球化优势和综合化特色,为客户提供债券承分销、资产证券化、财务顾问等多元金融产品和综合金融服务方案。以专业服务助力国内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支持客户开展直接融资,2024年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承销量位居市场前列,交易商协会信用债配售量位居市场第一;坚持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绿色债券承销量市场领先;参与首批“两新”债券承销业务,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熊猫债、中国离岸债券、离岸人民币债券承销量市场排名第一,资产证券化承销规模市场排名第一;综合服务客户兼并收购、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债务重组、资产剥离、跨境投融资、市场分析、行业研究、政策解读等需求,提供专业化的财务顾问服务。

金融机构业务
本行依托全球化、综合化经营平台,为全球金融机构客户提供全面、优质的金融服务。

深化与各类金融机构的全方位合作。截至 2024年末,本行与全球近 1,200家机构保持代理行关系,为 114个国家和地区的代理行客户开立跨境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 1,540户,保持国内同业领先。加大 CIPS(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推广力度,与 600多家境内外金融机构建立间接参与行合作关系,市场覆盖率第一。

合格境外投资者(QFI)托管服务和境外央行类机构代理服务的客户数量及业务规模居同业前列,代理境外机构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CIBM)债券托管量全市场排名第一。

积极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举办“助力中巴贸易走廊建设暨人民币业务”推介会等多项活动,全力推进拉丁美洲地区人民币国际化发展。积极参与 Sibos2024年会(Swift国际银行业运营大会),推动加深与境外金融机构在人民币国际化产品、数字货币等专业领域的合作。

开展与主权机构、国际多边金融机构多层次合作。与沙特公共投资基金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巴西 B3交易所签署合作备忘录,成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主要中资合作银行。

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深度参与再保险“国际板”方案设计和市场推广。成为上海清算所海南跨境商品清算通首批结算银行,配合落地市场首单业务。

交易银行业务
本行统筹协调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交易银行业务高质量发展。

跨境为基,金融“稳外贸”质效不断提升。发布《中国银行支持外贸稳定增长行动方案》《中国银行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工作方案》等系列工作指引,不断加强“稳外贸”工作顶层规划,着力加强金融供给,助力培育外贸新动能。充分发挥重大展会宣传效应,高质量服务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进博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服贸会)等重大展会举办,助力企业拓市场、抢订单。跨境结算业务量稳质升,领先优势进一步巩固。2024年,境内机构国际结算量、跨境人民币结算量分别超过 4万亿美元和 16万亿元,均居市场首位;跨境电商结算规模同比增长约 40%。

守正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持续加码。“票、证、融”资产业务协同发展,构建多层次融资支持体系,满足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基础服务深度优化,对公账户、汇款等高频业务办理时长与流程持续压缩,“小切口”带动客户服务体验“大提升”。

科技引领,交易银行数智化转型加快推进。投产“中银数字函证”业务,全流程智能化处理电子函证搭配集约化处理纸质函证,客户体验持续提升。“中银跨境汇款直通车”持续迭代升级,跨境汇款业务办理时间降至“分秒级”。现金管理产品功能持续优化,客户数及交易活跃度稳步提升。作为首批外汇展业试点行,相关工作扩围上量,外汇业务特色优势持续展现。

荣获 2024财资奖最佳全球现金管理银行、中金金融认证中心企业手机银行年度卓越奖,跨境 e商通产品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发展奖二等奖。

普惠金融业务
本行深耕广大普惠客群,聚焦重点产业、薄弱环节,提升服务质效,助力增进民生福祉。

支持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聚焦科技领域小微企业,完善全生命周期服务,提供开户、代发薪、结算及私人银行、资本服务等一揽子金融服务,为超过 4万户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超 6,000亿元。持续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开展助力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链发展专项活动,定期编制发布《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指数》。

强化惠民导向,服务民生就业。持续深化稳岗扩岗长效机制,开展“千岗万家”“源来好创业”等专项活动,2024年服务超 6.71万家各地人社部门推荐名单客户,发放稳岗扩岗专项贷款超 3,700亿元。支持促消费、稳就业、保民生,服务广大个体工商户、“新市民”、农户群体,推出“名特优新”“惠商支农”等专属金融服务。

积极转型赋能,提升服务质效。持续升级“惠如愿”APP,进一步拓宽服务场景、优化服务体验,“惠如愿”APP荣获第六届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大会“创新成果奖”。不断强化业务智能监测等数字化工具应用,提升业务运营管理效能。

本行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持续努力打造产品丰富、服务优质的养老金融服务体系,为推进新时代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金融力量。

截至 2024年末,养老金受托资金规模 2,590.9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492.05亿元,增长 23.44%;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数 443.58万户,比上年末增加 31.21万户,增长 7.57%;服务企业年金客户超过 1.99万家。

(2)个人金融业务
本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全力支持民生服务保障,加快推进个人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截至 2024年末,境内商业银行全量个人客户近 5.4亿户,比上年末增长 2.75%,可比同业市场份额实现提升;2024年,境内个人金融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317.97亿元。

账户管理业务
本行坚持提供普惠优质的账户管理服务。围绕养老金融服务体系,加强个人养老金业务布局,升级覆盖养老金开户、缴费、资产管理等的一站式综合养老解决方案,截至 2024年末,为超千万客户提供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管理服务。持续推广“大湾区开户易”,截至 2024年末,客户数突破 40万户,比上年末增长15.94%;积极践行减费让利,持续做好个人借记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费用减免优惠。

财富金融业务
本行围绕共同富裕战略目标,助力提升居民财产性收入,扎实推动财富管理业务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类产品遴选能力,构建“全市场+全集团”产品货架,根据市场情况动态优化产品布局,持续完善多期限、多策略产品体系,稳步扩大理财公司合作面,合作理财公司达 18家,在可比同业中保持领先;提升专业化资产配置能力,结合客户风险偏好、市场环境提供资产配置建议,为客户提供全面财富规划,满足流动性、收益性、保障性等多维度需求;提升全旅程服务陪伴能力,持续优化覆盖全时间频谱和全资产类别的“中银投策”全球资讯服务体系,拓展手机银行“财富号”线上运营生态圈,截至 2024年末,已有涵盖基金、保险、券商、理财等业务的 44家金融机构入驻,投资者教育与客户持仓陪伴不断加强;推出“理财夜市”服务,延长申赎交易时间至凌晨 24点,为客户提供更快的申购确认和赎回资金到账服务;积极开展商业养老金代销业务,助力构建完善的养老金融体系。截至 2024年末,本行个人全量客户金融资产规模 15.77万亿元,中高端客户数及金融资产稳步增长;在境内设立理财中心 8,575家、财富管理中心 1,180家。

消费金融业务
本行紧密围绕居民需求,持续提升消费金融服务水平。持续加大住房按揭贷款投放力度,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可比同业市场份额比上年末提升;及时调整优化房贷授信政策,做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服务,平稳有序完成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积极围绕促消费、扩内需要求,加快消费贷款线上化转型步伐,业务规模与服务客群实现扩面增量;出台《中国银行关于金融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金融服务方案》,更好助力消费品以旧换新。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延期还款政策,大力推动校园地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协同发展,拓展业务服务范围。截至 2024年末,本行境内商业银行人民币个人贷款 60,299.1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2,027.97亿元,增长 3.48%。

私人银行业务
本行打造全周期、多场景、定制化的财富价值管理服务。完善投资策略资讯服务体系,优化全市场、全集团、全天候私行代销产品布局,引入 QD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跨境投资代销产品;全面升级财富传承服务矩阵,创新落地非上市公司股权信托、不动产信托,发布“家和日欣·家庭服务信托”,截至 2024年末的财富管理服务信托客户比上年末增长 61.92%;做强“企业家办公室”服务,推广企业家客户经营类融资授信服务,举办“GBIC(政府、银行、投行与保险、企业与客户)发展论坛”,推出“中银私享企航荟—企业家访谈”纪录片;发挥全球一体化私行服务优势,协助客户优化全球资产配置,落地多宗员工股权激励服务,在境内外举办“中银私享荟”客户活动;践行社会责任,连续十年开展“中银私享爱心荟—春蕾计划”,推广爱心公益产品和慈善信托,开展“薪火”非遗保护与传承行动。截至 2024年末,本行私人银行客户数达 19.89万人,金融资产规模达 3.14万亿元,在境内设立私行中心 203家。

个人外汇业务
本行积极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聚焦重点客群、重点区域、重点业务,加快产品服务创新,持续优化个人外汇服务,不断巩固领先优势。加快铺设自助货币兑换机,支持将外币现钞直接兑换为数字人民币,并提供 8种语言的操作界面及语音指导,兑换机数量比上年末增长 71.70%,保持市场领先;外币代兑点超 1,700家,可比同业市场份额超 50%。2024年,个人结售汇业务量保持境内同业第一。截至 2024年末,外币个人存款规模保持境内同业第一;个人存取款业务覆盖币种达 22种,个人外币现钞兑换币种达 36种,继续保持同业领先地位。

银行卡业务
本行围绕客户金融需求,持续优化综合服务能力,有效挖掘银行卡业务发展潜力。

提升借记卡服务质效,全力支持民生保障。完善线上线下社保服务生态,优化社保卡功能体验,积极配合各地人社部门开展“待遇入金”项目,大力推广电子社保卡,截至 2024年末,累计发行实体社保卡 12,447.36万张、电子社保卡4,343.35万张;积极服务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推进“乡村振兴”主题借记卡发卡,丰富产品权益,截至 2024年末,累计发行 637.37万张;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优化客户快捷支付绑卡流程体验,上线微信一键多绑、绑卡短信验证码自动回填、移动智柜一键多绑等功能。

充分发挥信用卡专业服务能力,满足客户多元消费需求。聚焦重点客群,面向年轻客户推出京东 PLUS无界联名卡、长城 YOU卡;面向私人银行、财富管理、理财客户,推出长城私人银行信用卡、长城财富信用卡、长城白金信用卡卓悦版,提升客户粘性及服务体验。布局重点场景,落实国家支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推出信用卡分期专属产品服务方案,支持汽车置换升级、旧房改造、家电家居换新等重点消费环节;深耕新能源汽车消费领域,加强厂商渠道拓展,助力居民绿色消费升级;做优线上场景分期服务,打造覆盖头部电商与家电品牌的商户分期服务体系。结合消费高峰,在购物、出行、商超、文娱等高频次、高消费场景开展消费满减活动,满足居民便捷消费需求;上线支付宝、美团、京东积分抵扣功能,形成“消费累积分、积分抵消费”的支付闭环。

截至 2024年末,信用卡累计发卡量 14,794.04万张,信用卡贷款余额 5,93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2.66%和 7.62%。2024年,信用卡消费额 12,864.70亿元,信用卡分期交易额 3,466.80亿元。

支付商户
本行践行“支付为民”理念,坚持以客户体验为中心,全力提升支付便利化水平。服务重点客群,提升外籍来华人士支付服务水平,截至 2024年末,ATM外卡取现覆盖率达 100%,支持外币兑换的网点覆盖率达 99%;加大外卡收单商户拓展力度,外卡收单商户数比上年末增长 166.18%;增强老年客户支付服务能力,建立完善零钱兑换机制,累计发放零钱包约 321万个。深耕重点场景,手机银行 APP扫码乘地铁公交的覆盖范围持续扩大;支持“铁路 e卡通”扫码乘坐城际高铁的线路达 90条,覆盖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服务客户超 4,200万人次;用好移动支付,与主流支付机构开展绑卡和支付满减营销活动,结合支付机构算法提升精准促消费能力。

(3)金融市场业务
本行紧跟金融市场动态,充分发挥金融市场业务特色优势,强化审慎合规经营,持续深化业务结构调整,推动金融市场业务高质量发展。

投资业务
本行加强对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走势的专业研判,动态优化投资组合结构,有效平衡市场风险和投资机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在人民币投资组合中加大对国债、地方债、科创债、绿色债券等重点领域的投资力度,绿色债务融资工具投资量保持市场首位;积极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企业债投资、TLAC(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投资等资本市场创新安排;加强外币投资主动经营,把握美元利率波动带来的市场机遇,优化组合产品和币种结构,合理管控风险,外币组合收益率稳步提升。

交易业务
本行不断优化金融市场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客户综合服务能力。

持续巩固市场优势地位。继续保持结售汇业务领先优势,结售汇报价货币达40种,新增墨西哥比索、沙特里亚尔现汇、越南盾现钞挂牌,外汇买卖货币品种数量国内市场领先。积极履行核心做市商职责,持续丰富完善量化交易策略,提升做市报价能力;首发参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人民币对澳门元、自贸区人民币外汇交易等市场创新;保持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的贵金属做市业务排名领先。

提升对客服务能力。积极宣导汇率风险中性理念,综合运用金融市场交易工具,助力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持续完善电子渠道功能,提升中小微企业客户保值服务质效。积极推广柜台债券,助力债券市场分层建设。

服务金融高水平开放。积极响应“北向互换通”业务功能优化,助力进一步畅通国际资本投资通道。加强境外机构投资者一体化拓展,与境外机构现券交易量保持市场前列,代理境外机构债券托管量市场排名第一。签署境内衍生品交易项下首份变动保证金协议,支持以人民币债券为担保品与境外金融机构创新开展交叉货币回购交易,丰富人民币资产运用场景。

扎实筑牢风险防线。持续完善风险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加强金融市场前瞻性、主动性与专业性分析研判,敏捷高效应对市场变化,风险管控能力持续提升。

资产管理业务
本行紧抓居民财富增长、中长期资金入市等市场机遇,通过资产管理业务委员会对资产管理板块进行统筹管理和顶层设计,持续优化产品体系、夯实渠道建设、提升投研实力,推动资产管理业务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和居民财富管理,通过中银理财、中银基金、中银证券、中银资产、中银香港资管等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为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提供资产类别齐全、投资策略多元、投资周期完整的本外币产品,持续加快各类特色主题创新产品发行,不断丰富“科技”“绿色”“普惠”“养老”“数字”等主题产品体系。截至 2024年末,本行资产管理业务规模 3.48万亿元,市场影响力不断提升。

托管业务
本行持续加强托管业务综合服务能力,业务运营质效不断提升。积极响应创设“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工具政策,顺利完成市场首批资产托管项下互换便利业务;持续加强与各类市场主体的托管业务合作,为招商高速公路REIT、华夏金茂商业 REIT提供托管服务,助力两只基金成功发行上市。截至2024年末,本行托管资产规模突破 20万亿元,托管资产规模增速位列主要同业第一位,市场排名稳步提升,银行理财托管、信托财产保管、保险资金托管等重点产品规模增速均位列主要同业首位。

村镇银行
中银富登作为本行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平台,秉承“立足县域发展,坚持支农支小,与社区共成长”的发展理念,致力于为县域小微企业、个体商户、工薪阶层和农村客户提供现代化金融服务。截至 2024年末,在全国 22个省(直辖市)共设立 134家村镇银行,下设 188家支行,注册资本 105.85亿元,资产总额 1,127.21亿元,净资产 155.39亿元;存款余额 789.08亿元,贷款余额 848.84亿元。2024年实现净利润 2.01亿元。

中银富登持续完善产品服务体系,客户数量和业务规模进一步增长。服务实体经济,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商户支持力度;助力乡村振兴,坚持走村入户,提升对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等涉农主体服务质效;坚持数字化转型,打通县域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完善符合“支农支小”业务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截至 2024年末,不良贷款率 1.78%,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 178.01%。

2、全球化经营业务
本行不断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持续深化集团协同联动,深入发挥“一点接入、全球响应”机制作用,努力巩固扩大全球化优势,提升全球布局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全球化业务稳健有序发展,价值创造能力不断提升。截至 2024年末,境外商业银行吸收存款余额 5,891.02亿美元,比上年末增长 6.70%;发放贷款和垫款余额 4,237.20亿美元,比上年末下降 2.53%。2024年实现利润总额 92.76亿美元,同比增长 14.75%,对本行利润总额的贡献度为 22.33%,提升 3.12个百分点。

紧跟全球客户金融服务需求,持续优化全球网络布局。截至 2024年末,本行拥有 543家境外分支机构,覆盖全球 64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包括 45个“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在全球重要战略节点布局完整,助力跨境商贸往来、经济交流,为“高质量引进来”“高水平走出去”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持续完善境外机构区域化和集约化发展机制建设,打造机构协同发展合力。

提升中银香港对下辖东南亚机构带动作用,强化中银欧洲区域管理能力,持续推进中后台集约化运营,进一步增强金融服务质效和水平。推动拉美、南亚和南太区域机构深化区域协同联动,充分发挥机构合力。

深入推进境外机构差异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全球服务能力。深化集团治理,重检修订境外机构“一行一策”发展策略,深耕细作海外市场,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

(1)公司金融业务
本行深耕境外市场,加快提升全球布局与竞争能力,推动境外公司金融业务实现高质量发展。

稳步推进境外公司存款业务,实现业务发展新突破。积极发挥全球化优势,密切跟进全球市场形势变化,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依托“一点接入、全球响应”工作机制,为“走出去”“引进来”、世界 500强及境外本土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提升全球客户金融服务质效,提升国际市场影响力。积极支持高水平对外开放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发布《金融支持服务“一带一路”项目最佳实践》报告,为相关金融机构支持服务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截至2024年末,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累计跟进公司授信项目超过 1,200个,累计授信支持逾 3,720亿美元。

充分发挥全球机构网络覆盖优势,持续提升国际品牌影响力。与各类金融机构在清算、结算、贷款、投资、托管、资金交易及综合资本市场服务等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客户规模持续扩大。充分利用国际合作网络资源,汲取国际先进经验,建立同业沟通合作机制,不断提升在 ESG相关领域的国际参与度。敏捷应对市场波动,对境外机构客户主动开展市场辅导,境外机构投资者客户数量保持稳步增长。

强化融合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深入挖掘双边贸易和投资项下业务机遇。面向境内外支付机构及跨境电商平台,推出系列跨境电商结算产品“中银跨境 e商通—三方通、海外通、电商通”,为外贸新业态提供全流程一站式数字金融服务。跨境保函服务触达全球 180余个国家和地区,提供超过 30种细分类型的全系列保函产品及全流程的线上办理功能,满足基础设施、货物贸易、贷款融资、船舶建造、设备租赁、关税缴纳等不同行业、领域和场景需要,助力“走出去”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持续完善全球现金管理服务体系,成功落地一批标杆性全球现金管理项目,境外现金管理账户新增约 14%。跨境保函、跨境现金管理等特色业务市场份额均居同业首位。

助力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夯实跨境结算服务领域优势。以“发挥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助力人民币国际化”为主题,在上海举办人民币国际化年度论坛,发布 2024年《人民币国际化白皮书》和《中国银行助力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行动方案》,赴东南亚、拉美、中东等地区开展人民币国际化宣介。2024年,境内机构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超 16万亿元,同比增长超 26%,规模位居同业首位。

持续提升投行业务跨境服务水平。协助财政部在中国香港及中国澳门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共计 600亿元,协助地方政府及中资企业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规模超过 1,000亿元,离岸人民币承销量市场份额保持市场第一;中国离岸债券承销量 30.55亿美元,市场份额连续九年保持第一;熊猫债承销量 489.96亿元,市场份额连续十一年保持第一,承销首只南美地区熊猫债,协助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等境外主体发行熊猫债。作为全球协调人协助财政部先后在巴黎及利雅得定价欧元及美元境外债,完善离岸主权债券收益率曲线,为中资企业国际市场融资提供定价基准。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境外绿色债券承销市场份额排名保持中资机构第一。

(2)个人金融业务
本行持续发挥全球化经营优势,不断丰富完善境外个金产品与服务,为客户提供涵盖账户、储蓄、支付结算、电子渠道等领域的全面服务,在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提供财富管理和私人银行服务。截至 2024年末,境外个人金融业务覆盖逾 30个国家和地区,服务客户超过 750万户,客户规模稳步提升。

提供优质借记卡、贷款和财富价值管理服务。在境外 19个国家及地区开展借记卡业务,涵盖银联、Mastercard、VISA等国际卡组织产品,为广大境外客户提供便捷的个人金融服务。持续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推动境外个人贷款业务差异化发展。在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提供并不断优化财富管理和私人银行服务,满足客户财富价值管理需求。

优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持续推广跨境理财通业务,跨境理财通“北向通”和“南向通”合计签约客户数 6.49万户。持续优化“大湾区开户易”产品服务,产品优势不断巩固。

提升跨境信用卡产品服务能力。针对不同客群消费特点,提供差异化产品及服务。推出 EMV卡(外卡组织单标芯片卡)数字版,支持申请后实时开卡,满足留学缴费等线上跨境交易诉求,为留学生提供优质用卡服务;发行新一代长城万事达信用卡,支持客户境内外一卡通用的消费需求。大力开展“环球精彩”主题跨境营销活动。针对留学生、出境游等重点客群,开展跨境消费返现活动;合作 VISA、万事达、银联等国际卡组织,开展境外商户优惠活动。强化跨境客群经营,精准推送适配优惠信息;紧抓关键跨境高峰时点,线上线下渠道协同宣传。

持续提升外卡收单品牌影响力,完成上海进博会、广交会、大连夏季达沃斯论坛等重大国际活动的外卡受理环境建设工作。

持续完善线上服务渠道。新版境外个人手机银行完成升级推广,操作页面全面焕新升级,功能场景持续丰富,客户体验显著提升。在多个地区上线 SoftToken软令牌,支持境内外银联二维码互联互通,新增新加坡 Money Lock等本地特色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线上服务需求。

(3)金融市场业务
本行坚持“集中管理、统一经营”原则,采用全球一体化经营模式,前瞻性应对国际金融市场变化,扎实做好境外金融市场服务,持续提升金融市场业务国际品牌影响力。

扎实做好投资业务的全球集中管理。加大国际市场分析与组合策略研究,抓住境外市场机遇,稳步发展境外机构债券投资业务,着力提升流动性监管水平和资产收益水平。主动开展投资组合规模与久期管理,不断强化风险防控水平。

充分发挥交易业务全球一体化经营优势。依托北京、上海、中国香港、伦敦、纽约五地机构布局,按产品线和时区共同构建 5×24小时全球不间断报价与服务网络,形成涵盖汇率、利率、贵金属和大宗商品的金融市场产品体系。境外交易中心持续加强对境外机构的销售支持与联动,与在岸市场形成互补,提升对客报价竞争力和经营效能。境外机构持续深耕本地市场,发挥各自资源禀赋优势,推进区域协同发展,提升对客服务能力,在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积极开展人民币做市报价与人民币期货业务,服务国家战略和经济大局。通过全球簿记架构和系统直连,实现全球交易敞口实时监控和处理,通过非集中清算保证金管理等信用风险缓释措施对接国际规则、改善交易报价,搭建总行(区域中台)和境内外分行的全球一体化风控体系,形成严密高效风控网络,统筹发展与安全。(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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