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迪智驱(301596):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596 证券简称:瑞迪智驱 公告编号:2025-014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377.951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5.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716.51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5,660.9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055.61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 5月 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4CDAA9B014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880.31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43.59万元,收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收益为 179.82万元。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9,406.43万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使用实行严格管理,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岷江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设立了专项账户,并于 2024年 5月 21日分别与上述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单位:万元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3、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 8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03.41万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 848.13万元,置换资金总额1,451.54万元。截至报告期末,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已完成置换。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 2024年 6月 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 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24,500.00万元。 除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外,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并将继续用于相应募投项目。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成都瑞迪智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4月 17日 附件 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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