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600637):东方明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和《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 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 报如下: 一、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监督 (一)审阅天健提供的审计计划 2025年 1月 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 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 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天健关于公 司审计计划、审计内容等事项的汇报,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二)审计过程监督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 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天健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情况 的报告,并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报告、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认2025年度审计报酬等 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对审计报告的基本意见 天健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了审计,并以书面 形式发表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结论是在 获取了充分的、适当的审计证据基础之上发表的意见。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的工作评价 2024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决定 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 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 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 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天健为公 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 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机构。 在 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天健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 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 (一)独立性评价 天健及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资质及专业能力评价 1、会计师事务所资质及人员信息规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 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 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 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 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 1月1日 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 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 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 罚。 4、审计团队构成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 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1:王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家,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2:曹智春,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家,近三年复核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 3:王哲,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龚文昌,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家,近三年复核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执 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同时审查了该事务所的相关信息,认可天健的 从业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 诚信状况,认为其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及《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过程 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 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 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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