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中际联合(605305):中际联合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305 公司简称:中际联合 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中际联合是国内领先的高空安全作业设备及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从事专用高空安全作业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高空安全作业服务,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公司产品现阶段主要应用在风力发电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来自风力发电行业的收入125,413.5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84%;同时,公司积极研发新产品及对现有产品进行技术升级,开拓非风电领域市场,在建筑、通信、水电、桥梁、消防、仓储等17个行业均有应用。 (一)公司所处行业基础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与代码(JR/T 0020—2024)》公司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门类下的“CG35 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门类下的“CG35专用设备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5。 (二)高空安全作业设备行业概况 根据国家标准 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高处作业,指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 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根据机械行业标准《升降工作平台术语与分类》(JB/T 12786-2016),升降工作平台包括举升式升降工作平台、导架爬升式工作平台、悬吊式升降工作平台和异型轨道式工作平台,公司产品主要属于悬吊式升降工作平台。 (三)风力发电行业政策回顾 2024年是我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冲刺之年,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将成为全球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风力发电市场潜力巨大。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开展“碳达峰十大行动”。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核查能力,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推动分布式能源开发利用,发展新型储能,促进绿电使用和国际互认,发挥煤炭、煤电兜底作用,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2024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了《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其中,在“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装备制造”类别中,包含“风力发电装备制造”,包括适合我国风能资源和气候条件、先进高效的陆上风力发电机组和海上风力发电机组,5兆瓦及以上海上和高原型、低温型、低风速风力发电机组配套的各类发电机、风轮叶片、轴承、电缆、变速箱、塔筒、海上风电桩基等零部件,风电场相关系统与装备等制造。 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持续夯实能源保障基础,大力推进非化石能源高质量发展。巩固扩大风电光伏良好发展态势。稳步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序推动项目建成投产。统筹优化海上风电布局,推动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稳妥有序推动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发展。做好全国光热发电规划布局,持续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在条件具备地区组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动”。 2024年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方案提出要加大非化石能源开发力度,加快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促进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加快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外送通道,提升跨省跨区输电能力。加快配电网改造,提升分布式新能源承载力。到2025年底,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9%左右。 2024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意见指出,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开发。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保持合理布局和平稳建设节奏。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 2024年 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印发《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推进风电设备更新和循环利用。按照《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的要求鼓励并网运行超过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1.5兆瓦的风电场开展改造升级。鼓励单机容量大、技术先进的行业主流机型替代原有小容量风电机组,支持绿色低碳材料、新型高塔技术、节地型技术、高效率及智能化风电机组应用,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发电量,提升设备设施修旧利废水平,实现风能、土地和电网资源提质增效。推动建立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项目全过程信息监测。鼓励发电企业、设备制造企业、科研机构开展新技术、新标准和新场景研究,建立健全风电循环利用产业链体系,培育和壮大风电产业循环利用新业态。到2027年,能源重点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推动实施煤电机组节能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输配电、风电、光伏、水电等领域实现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 2024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的通知,文件指出,绿色电力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侧主体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条件成熟时,可逐步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其他可再生能源。 2024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 文件指出,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供给能力。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科学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就近开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在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积极发展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 2025年 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文件指出,到 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各类调节资源发展的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更加完善,各类调节资源调用机制进一步完善。通过调节能力的建设优化,支撑2025—2027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探索沙戈荒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水风光基地一体化调用。结合市场、价格等机制,试点探索沙戈荒基地和水风光基地一体化协同调用机制,优化基地整体涉网性能,提升稳定支撑能力。 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扎实开展国家碳达峰第二批试点,建立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碳标识认证制度,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加快建设“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发展海上风电,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通道建设。 开展煤电低碳化改造试点示范。规划应对气候变化一揽子重大工程,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 不仅是国内,欧洲及北美等国也在2024年出台了相关政策及规划,这些政策不仅有助于推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还将对全球可再生能源市场产生积极影响。 2024年2月6日,欧盟正式发布了2040年气候目标最终草案。2024年2月,欧盟委员会提交了欧盟2040年气候目标评估报告。委员会建议,到2040年,欧盟的温室气体净排放量应比1990年减少90%。而欧盟2030年气候目标是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比1990年至少减少55%。确立2040年气候目标,是欧盟实现碳中和之前的一个中间步骤。 2024年 6月,美国政府根据《通货膨胀削减法案》(IRA)提出了新的激励措施,对温室气体排放低或零温室气体排放的电力提供税收抵免,进而促使财政援助与环境目标一致。拟议的法规就2024年后投入使用的设施或储能技术(如适用)申请清洁电力生产抵免,将影响所有制造清洁电力的纳税人。虽然目前美国政府对清洁能源态度消极,短期可能会对北美新能源装机产业影响,但长期来看,北美市场新能源装机需求仍会较快速增长。 (四)风力发电行业发展情况 风力发电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其发展前景广阔。随着政策的持续支持,技术的不断成熟和成本的进一步降低,以及全球对于减少碳排放的共同努力,2024年中国及全球新增风电装机都达到了历史新高。 2024年9月,国家能源局党组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以能源转型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该文主要探讨了中国在能源转型方面的战略规划和实践进展,强调了新能源和新型储能技术在推动能源转型和支持中国式现代化中的关键作用。其中提到,加大非化石能源供给。持续扩大非化石能源利用规模,构建高水平新能源消纳体系。有序推进主要流域水电开发,保持核电平稳建设节奏。稳步推进新能源大基地建设,优化海上风电基地规划布局,大力推广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系统。坚持新能源与调节电源、电网建设在规模、布局、时序上做到“三位一体”,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保持新能源装机每年增长1亿千瓦以上的规模。2030年前,实现新增能源消费量的 70%由非化石能源供应,力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每年提升 1个百 分点。 2024年12月,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披露,2024年,全国可再生能源新 增装机3亿千瓦以上,占新增装机的85%以上,风电光伏总装机13.5亿千瓦,提前6年完成习近 平总书记在气候雄心峰会上的庄严承诺。我国风电光伏实现跃升式发展,截至2024年底,全国风 电装机约5.1亿千瓦,全国光伏装机约8.4亿千瓦,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2025风电、光伏装 机的目标,2025年,我国将坚持绿色低碳转型,大力推进风电光伏开发利用,全年新增风电光伏 装机2亿千瓦左右,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超过11亿吨标准煤。 2025年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12月底,全国累计发电 装机容量约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8.9亿千瓦,同比增长 45.2%;风电装机容量约5.2亿千瓦,同比增长18.0%。 2025年1月,中国风能新春茶话会在京举行。会上,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 书长不仅回望了2024年的来时路,同时展望了2025年的新征程。 回望2024年,中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容量约8,800万千瓦,截至2024年底,累计并网装机 容量约为5.3亿千瓦,在电源结构中占比超15%。展望未来,中国风电或将进入年增装机1亿千 瓦的新时代。据预测,2025年,中国风电年新增装机规模约为10,500万千瓦—11,500万千瓦。 中国风电新增装机预测 数据来源:中国风能协会 2024年 7月,欧洲电力贸易协会 Eurelectric公布了关于欧洲能源结构的最新数据,2024年上半年,可再生能源占欧洲大陆电力供应的一半以上。可再生能源总共产生了692TWh的电力,占欧洲总电力供应的50.39%,几乎是化石燃料产生的359TWh的两倍。陆上风电和水电是这一数字的最大贡献者,发电量分别为228.8TWh和220.7TWh,而太阳能发电量为137TWh。 根据欧洲电力行业联合会(Eurelectric)数据显示,2024年欧盟(EU)电力结构中,可再生能源占比达48%,化石燃料占比降至28%,核能占比为24%,化石燃料发电量创下历史最低水平。 水电和光伏发电量同比增长超过 40TWh,相当于比利时一半的年度用电需求以及丹麦全年的电力需求。2023年欧盟光伏发电量为236.52TWh,2024年增至281.09TWh。欧盟电力价格也有所下降,2024年平均电价为82欧元/MWh,低于2023年的97欧元/MWh。Eurelectric称2024年为“创纪录的一年”,欧盟实现了有史以来最清洁的电力结构,碳排放量较1990年水平下降59%,较2023 年下降13%。 2025年3月,欧洲风能WindEurope发布报告《2024年统计数据及2025-2030年展望》。据 统计,2024年,欧洲新增风电装机容量为16.4GW,其中欧盟安装了12.9GW。欧洲新建的风电装 机容量中有84%来自陆上风电;2.6GW的新海上风电容量并网。 2015年-2024年欧洲风电新增装机容量 数据来源:《欧洲风能:2024年统计数据及2025-2030年展望》报告 预计欧洲将在2025年至2030年期间新增187GW的风电装机容量,欧盟总共占140GW(平均 每年23GW)。到2030年,欧洲和欧盟的总装机容量将分别达到450GW和351GW。为了实现欧盟 42.5%的可再生能源目标,到2030年,欧盟的装机容量需达到425吉瓦。在2030年代,欧盟的 持续风能部署将使风能发电量将近翻两番;到2040年,风能发电量将比现在翻两番。 欧洲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展望 数据来源:《欧洲风能:2024年统计数据及2025-2030年展望》报告 2025年 4月,欧洲风能协会提议,欧洲各国政府应在 2031年至 2040年间拍卖至少 100GW的新海上风电项目,通过差价合约等方式,在10年内完成该目标,每年均匀推进10GW的项目建设,以创造可预测的市场环境,降低投资风险,助力欧洲实现能源目标。 2025年3月,美国清洁能源协会(ACP)发布的《2024年清洁能源概况》报告显示,美国2024 年新增49GW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比2023年创下的37GW的装机纪录增长了33%。截止去年底, 美国清洁能源装机总容量达 313GW。风电新增装机比 2023年有所下降,只有约 4GW陆上风电和 132MW海上风电并入电网,但仍然处于可再生能源装机的主要贡献者行列,有40GW风电项目已处 于开发管道中,其中20GW的风电容量正在建设中。 美国年度及累计清洁电力装机容量增长情况 数据来源:《2024年清洁能源概况》报告 风力发电行业政策持续向好,叠加技术升级与全球化需求,为中际联合提供了长期增长动力。 公司通过适配大型化、智能化趋势的产品创新,以及海外市场拓展,有望进一步保持行业地位。 (五)其他行业发展概况 公司主要产品专用高空安全作业设备是为高空作业尤其是特定环境下高空作业、保障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和顺利开展工作的需要而设计和生产的专业化设备,目前已应用在电网、通信、火力发电、建筑、桥梁等17个行业。产品的应用可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员攀爬坠落风险,保障人员安全。 1、电网行业发展情况 由于我国能源与负荷分布在地域上呈现逆向分布特征,煤炭、水能等传统发电资源与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电源分布均远离负荷中心,特高压就是解决大规模电力外送问题的有效手段。 2024年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通知提到,对500千伏及以上配套电网项目,国家能源局每年组织国家电力发展规划内项目调整,并为国家布局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等重点项目开辟纳规“绿色通道”,加快推动一批新能源配套电网项目纳规。2024年6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特高压工程高质量建设推进大会,大会则明确指出特高压已进入大规模集中建设阶段。 2025年1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2024-2025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二、三产在内的全国全行业用电量比2020年增长了29.5%,“十四五”以来年均增长6.7%。国民 经济运行总体稳定以及电气化水平提升,拉动近年来全行业用电量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电力生产 供应方面,截至2024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包括风电、 太阳能发电以及生物质发电在内的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 14.5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 2024年,全国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15.4%,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量占总 发电量增量的比重超过八成,达到84.2%,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 报告预测,2025年我国宏观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综合多种因素考虑,预计 2025年全 国全社会用电量10.4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左右;预计全国统调最高用电负荷15.5亿千瓦左 右。电力供应方面,预计2025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规模有望超过4.5亿千瓦,其中新增新能源发 电装机规模超过3亿千瓦。至2025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有望超过38亿千瓦,同比增长14%左 右。其中,煤电所占总装机比重2025年底将降至三分之一。 电力需求的增长是推动电网投资增加的直接原因。高压输电、柔性互联等技术升级推动电网 设施复杂度提升,带动高空作业设备需求增长。公司所生产的高空作业设备可服务于输电塔架、 变电站等场景的建设、维修与维护。 2、通信行业发展情况 2024年6月开幕的2024上海世界移动通信大会(2024MWCS)主论坛上,工信部总工程师公 布,截至2024年5月底,全国累计建成5G基站总数已达383.7万站,占全球5G基站总数的60%。 和4G时代相比,为了达到同样的覆盖范围,5G的基站至少是4G基站数量的3~4倍。 2025年1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2024年通信业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 全国移动电话基站总数达1,265万个,比上年末净增102.6万个。其中,4G基站为711.2万个, 比上年末净增81.8万个;5G基站为425.1万个,比上年末净增87.4万个。5G基站占移动电话基 站总数达33.6%,占比较上年末提升4.5个百分点。 2019年-2024年移动电话基站发展情况 数据来源:《2024年通信业统计公报》 公司所生产的高空安全升降设备及防护设备适用于通信塔、基站等不同场景的高空作业需求,设备的应用可有效降低作业人员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随着通讯网络的覆盖范围越来越广,基站建设加速以及高空作业设备的安全标准趋严,通讯行业对专用高空安全作业设备的需求将会进一步增加,公司产品有望在通信领域的应用逐步提升。 3、安全应急装备产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我国安全应急装备产业的规模持续扩大,在规模、技术、集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经济增长点的作用地位更加突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中提出,力争到2025年安全应急装备产业规模、产品质量、应用深度和广度显著提升,对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力争到2025年,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产业规模超过1万亿元。进一步明确了未来几年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发展任务,其中就包括: 城市特殊场景火灾。面向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地下空间、老旧小区、仓库等特殊场景火灾,发展特种消防救援装备、无人灭火装备、感温感烟传感装备、人员精准定位装备、个体防护装备,提高城市综合救援处置能力。 家庭应急。面向家居、野外、车辆等多种环境的家庭安全应急需要,提升产品性能和质量,加大家庭应急包、长效环保灭火器、救生缓降器、应急电源等推广力度,提高家庭安全防护和个人应急逃生自救能力。 公司在安全应急装备领域推出了消防救援装备、个体防护装备以及家庭应急中的家庭应急包、救生缓降器等产品。在政策的推动下,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市场需求不断增长以及个人安全意识的提升,我国安全应急装备产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公司相关安全应急装备将进一步被客户所接受并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于高空安全作业领域,是国内领先的高空安全作业设备和高空安全作业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从事专用高空安全作业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高空安全作业服务。专用高空安全作业设备是为高空作业尤其是特定环境下高空作业、保障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和顺利开展工作的需要而设计和生产的专业化设备。高空安全作业服务,主要包括风机高空检修维护服务,电网、通信、桥梁、火电厂锅炉、烟囱等的维修和定期维护服务,也包括相关安全升降设备的安装、培训、年检及维护等服务。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产品及服务已在风力发电、电网、通信、火力发电、建筑、仓储、消防、桥梁等17个行业以及全球72个国家应用。部分产品介绍如下:
(三)公司的经营模式 1、供应链模式。公司供应链采用订单需求和供应商安全库存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在保障公司物料供给充足和库存平衡的同时,兼顾订单需求、厂内安全库存、供应商安全库存。供应链管理搭建了物料需求规划系统和供应商管理系统,物料计划模式采取了预测备货计划和订单拉动计划,保证物料在厂内的高效周转。 公司采购管理准则为:质量第一、交付第二、价格第三。采购执行管理方式以框架协议采购模式为主,新物料以询价采购模式为主,批量采购物料以竞争性招标采购模式为主,部分特殊物料以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模式。 2、生产模式。公司搭建了专业的生产管理系统和计划排产系统等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了自动化排产。生产来源主要是以市场预测+销售订单为主导的推动需求的生产模式。公司生产模式分项目制和备货制,项目制以销售订单为主导生产和计划安排;常规产品以预测备货模式指导生产,备货模式的产品以月度、季度滚动预测的形式做计划性备货生产,同时为适应市场波动,避免意外情况造成的供应问题,公司内部特别设置了成品安全库存,来满足市场订单的需求。 3、营销模式。公司拥有优质的大客户群体,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通过直接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部分产品采用经销模式或通过线上平台进行零售等销售模式。公司也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包括现场安装、使用、维护等培训服务,通过专业的服务和高质量的产品持续赢得国内外客户的认可。在市场推广方面,公司一方面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线上平台资源,以文章、视频方式传播公司品牌和产品;另一方面通过积极参加国内外行业展览、行业会议、在行业期刊杂志及媒体投放广告等方式提高公司知名度和美誉度。 4、盈利模式。公司主要通过销售专用高空安全作业设备和提供高空安全作业服务获得收入;同时通过研发与技术创新进行工艺和材料的优化改进等方式有效降低和控制产品生产成本、费用等,实现公司的利润。 (四)产品的市场地位 公司产品覆盖 17个行业、72个国家,主要产品在风力发电行业细分市场占有率第一,公司是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公司凭借持续的研发创新、品控、生产交付与售后保障能力,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客户群体,实现了国内具有新增装机的全部风机制造商和五大电力集团的全覆盖,全球新增装机前十大风机制造商全覆盖。报告期内,公司获山东中车风电有限公司授予的“2024年度突出贡献供应商”,获中国安全产业协会安全管理与机械租赁服务分会授予的“安全解决方案优质提供商”,公司子公司中际天津获金风科技授予的绿色度四级供应商(符合《金风科技绿色供应商评价规范》绿色度四级评价要求)。 (五)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销售专用高空安全作业设备和提供高空安全作业服务取得收入,通过有效机制控制成本和费用获得经营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市场地位以及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等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业绩符合行业发展状况。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870.89万元,同比上升17.5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480.49万元,同比上升52.20%,实现每股收益1.4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31,976.36万元,较上年期末增长17.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8,816.14万元,较上年期末增长12.1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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