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钱江生化(600796):钱江生化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96 公司简称:钱江生化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分红政策、经营和资金情况,经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866,585,7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3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26,864,158.7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务主要涉及包括环保工程、固废危废填埋焚烧、医废处置、餐厨垃圾处置、环卫保洁、热电联产在内的生态环保领域,包括植物生长调节剂、杀虫剂、杀菌剂在内的生物农药领域,包括污水处理和自来水制水的水务运营领域,所属行业情况具体如下: (一)生态环保 2024年 7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建设美丽中国”列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任务之一,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的战略地位和实施路径,并配套印发了《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意见要求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到 2035年基本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 根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国环保产业发展状况报告(2023)》的数据: 从市场规模来看,2022年全国环保产业营业收入约2.22万亿元,较2021年增长约1.9%;2018-2022年,环保产业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5%。 从企业分布来看,我国环保企业众多,但以小微型企业为主,大型企业数量少。规模以上企业占比27%,规模以下企业占比73%,数量占比27%的规模以上企业环保业务的营业收入占比环保产业营业收入达 96.3%。规模以上企业以水务和固废处置与资源化企业为主,规模以下企业以环境监测和水务企业为主。 从重点领域来看,我国环保产业重点分布在水务、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环境监测等领域,其中,固废处置与资源化、水务、大气污染防治等三个领域的营业收入合计占比整个环保产业约90.1%,利润占比92.5% 。 从竞争格局来看,一是市场集中度不断提升,大型环保上市公司依托其技术能力、资金实力、运营经验和品牌效应,营收增长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此外各省纷纷通过整合内部资源成立省级环保集团,以省级环保平台为省内核心的环保项目运作平台的格局持续推进。二是央国企持续加大对生态环保领域的投资,央国企凭借其资金实力、技术优势和政府支持等方面的优势,在规模化大型环保工程方面具有较强竞争力,并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美丽中国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三是资本市场赋能环保行业细分领域具备核心技术的领跑者,民营企业在环保行从存在的问题看,一是产业发展不平衡,市场主体培育不充分;二是产业发展与新时代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创新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支撑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价费机制尚不健全;四是拖欠账款严重,环保企业营商环境有待持续改善;五是环保产业市场规范性有待改善。 从发展趋势来看,一是“双碳”工作稳中求进,推动环保产业范畴向绿色低碳领域拓展;二是国家持续出台支持经济发展政策,环保产业有望持续保持增长;三是环保督察常态化,推动环保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四是“专精特新”科技型环保公司将迎来更多的发展空间;五是信息化、数字化应用进一步深入,将成为环保产业发展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 公司的生态环保业务立足海宁,辐射江苏、甘肃、湖南、广东等地,拥有各地多个特许经营项目,目前公司生态环保业务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产业链延伸不足,市场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以及热电联产业务成本较高,盈利能力不佳。 (二)生物农药 1、国内农药行业发展情况 我国是农药生产和使用大国,农药行业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对于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农药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农药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我国农药登记制度不断完善,登记产品涵盖了大田用农药和卫生用农药等多个领域,为我国农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针对当前农药行业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政府正在加强市场监管和规范,推动农药行业向更加绿色、环保、高效的方向发展。例如,加强农药残留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农药行业的技术升级和产业转型;加强政策支持,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在农药生产环节,严格准入条件,优化生产布局,控制新增企业数量,督促农药企业按照规定进入化工园区或工业园区,鼓励发展高效低风险农药,淘汰高污染、高风险的落后产能。同时严把农药生产许可延续关,鼓励企业兼并重组,退出一批竞争力弱的小农药企业,引导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小企业进入的难度增大,优质企业有更好的发展空间。 2、生物农药行业发展情况 生物农药行业作为农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国内外市场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生物农药主要是利用生物活体或其代谢产物针对农业有害生物进行防治的一类制剂,相较于传统农药,具有对环境友好、对非目标生物安全、不易产生抗药性等优势。 在国家环保政策和食品安全意识的推动下,生物农药的占比在全球农药市场中逐渐提高,以农业农村部印发《到2025年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和《到2025年化肥减量化行动方案》,《方案》明确,到2025年,建立健全环境友好、生态包容的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控技术体系,农药使用品种结构更加合理,科学安全用药技术水平全面提升,力争化学农药使用总量保持持续下降势头。同时,国家鼓励发展生物农药:“十四五”时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五年,是促进农药产业转型升级、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五年。 2024年11月4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同一登记持有人的同一农药产品标签只能标注同一个商标”(即“一证一品”),这一政策对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和农药产品的质量安全都具有积极意义,给了农药生产企业投入资金和力量专心搞研发的底气。 然而,生物农药行业的发展仍面临一些挑战。2024年农药生产经营企业业绩普遍呈下降趋势,占整个农药市场不到 15%份额的生物农药市场尤为内卷,产品价格同比大幅度下滑;另一方面,生物农药见效慢、市场接受度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和技术创新,提高生物农药的研发水平和生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推动生物农药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还需要加强市场培育和宣传普及,提高消费者对生物农药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促进生物农药市场的拓展。 综上所述,生物农药行业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和技术创新,推动生物农药行业的健康发展,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作出更大的贡献。 3、植物生长调节剂行业的发展情况 与传统的农业技术相比,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应用有成本低、收效快、效益高、节省劳动力的优点,它的使用已经成为现代化农业的重要措施之一。植物生长调节剂在经济作物、粮油作物、蔬菜、果树、园艺作物、中药材、食用菌生产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为农民实现增产增收,提高经济效益做出了重要贡献。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将进行更多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商品化生产。在促进或调节作物生长、增强植物抗逆性、提高产量、改善植物品质等方面将发挥重大作用,有利于农业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 植物生长调节剂对植物的调节作用包括打破休眠、促进萌发、促进茎叶生长、促进花芽形成、促进果实成熟、形成无籽果实、抑制茎叶芽的生长等,根据实际生产需要,灵活使用调节剂,是实现增产稳产的必要手段。以应用在茶树种植领域为例,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使亩产鲜茶产量提高30%左右。在土地流转加速以及乡村振兴等政策下,土地规模化专业化将成为趋势,具有“用量低、效果显著、投入产出比高”等优势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已进入快速增长期,成为农药领域快速发展的蓝海市场之一。农业种植离不开植物生长调节剂,市场空间将会不断扩大。 公司是国内少数能够同时从事植物生长调节剂原药及制剂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完整植物生长调节剂产业链的企业之一。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总计51个原药及新制剂产品登记证,推广领域逐年扩大,涉及农产品增产、塑形、病虫害防治等领域,新增8个肥料登记证,逐步形成以作物方案为主的营销模式;销售网络遍及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及几十个海外市场,在创造可观利润的同时,为生物农药发展、为农业绿色化发展贡献力量。 (三)水务运营 水务产业主要涉及从自然水体中取水、水的加工处理、供应和污水处理等环节。产业链上游是水源的获取,中游是自来水的制水,下游为污水排放、处理及回用。 目前,水务行业已进入成熟阶段,呈现整体平稳、缓慢上升的态势。供水方面,根据《2023 年中国水资源公报》,2023 年我国用水总量 5,906.5 亿立方米,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农业用水、人工生态环境补水分别占 15.4%、16.4%、62.2%、6%,用水总量较 2022年减少 91.7 亿立方米,其中生活、工业和人工生态环境补水用水量分别增加 4.1亿、1.8亿和 11.3亿立方米,农业用水量减少 108.9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下降了 6.4%和 3.9%,用水效率稳步提升。污水处理方面,虽然国内污水处理行业起步较晚,但随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持续加大,污水处理行业需求量快速增长。根据《2023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23年,全国城市和县城污水排放量 781.15亿立方米,较 2022年增长 3.61%,其中城市污水排放量 660.49亿立方米,占比 84.55%;生活污水占全国污水排放总量的 60%以上。2023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 3.03亿立方米/日,较 2022年增长 4.59%《环。 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 年)》提出到 2025年,我国环境基础设施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1,200 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 4.5 万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 1,000 万立方米/日。 公司水务运营业务主要区域为海宁市,拥有海宁市域内主要污水处理厂和自来水厂,以及供排水特许经营权,在海宁地区具有显著的优势;同时,公司积极布局海宁市域外的水务市场,拥有海宁市域外污水处理厂 20余座,主要位于内蒙古、黑龙江等地区。公司围绕致力成为国内一流的生态产品和服务供应商战略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强化市场意识,抢抓市场机遇,积极拓展市内外供排水及相关产业市场,加快实现跨区域化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行集团化管理模式,生态环保、水务运营业务主要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云环保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生物农药业务由公司下属生化分公司开展,具体业务情况如下: (一)生态环保业务 公司的生态环保业务主要包括以供排水工程、供水用户室内外表组工程、管道工程为主的环保工程,以及固废危废填埋焚烧、医废处置、餐厨垃圾处置、环卫保洁、热电联产等。其中环保工程以市场化招投标、客户委托建设获取工程建设项目,收入结算依据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固危废处置以提供焚烧处置和填埋服务收取费用;医废处置以向医院、诊所等医疗废物产生单位提供收运处置服务,并按政府物价文件收取服务费用;环卫保洁以为区域内提供环卫一体化保洁的服务收取运营服务费用;餐厨垃圾处置以向客户提供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并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在处置过程中同时产生工业原料油(生物质柴油、原料油),销售至下游有资质厂家并取得销售收入。热电联产将外部采购获得的主要能源天然气加工转换为蒸汽等产品,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后其余部分通过管网销售给用户。 报告期内,甘肃省危废转移物联网建设逐步建立,对于危废产生、转运、处置各个环节进行严密监管,杜绝危废转卖,促进危废规范处置;江苏省危废行业受制于经济景气程度,化工行业出口形势不佳,危废处置企业处置能力远超产废量,导致焚烧和填埋处置价格不断下滑并出现倒挂现象,危废处置企业整体经营状况不佳,公司危废处置业务应收账款回款难度加大。光耀热电从海盐恒洋热电有限公司引入煤蒸汽代替 2#站天然气蒸汽项目,项目管线由开发区立项并建设,现已进入设计建设招标阶段,预计 25年年中项目投入运行。 (二)生物农药业务 1、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以植物生长调节剂、杀虫剂、杀菌剂为主的生物农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主要产品:农药有植物生长调节剂--赤霉酸原药及制剂,杀虫剂--阿维菌素、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杀菌剂--井冈霉素系列产品、井冈丙环唑、嘧菌酯、醚菌酯等。 赤霉酸系列产品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促进作物生长,增加产量。在水稻制种、蔬菜水果保果增产方面广泛使用。下游客户具备明显地域性特征,主要分布在江浙沪、安徽、湖南、江西、湖北、四川等主要水稻区,经济作物主要以两广、福建、海南、云南、甘肃、新疆、山东等为主。 井冈霉素系列产品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 阿维菌素系列产品属于新型抗生素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适用于防治小菜蛾、潜叶蛾、红蜘蛛、梨木虱、棉铃虫、稻纵卷叶螟等多种害虫。 2、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研、产、供、销一体化的生产经营模式。 (1)研发:公司成立启潮实验室(浙江)有限公司,开展新产品研发和现有产品的工艺技术提升。校企合作创建博士后创新工作站,并与外部科研院所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 (2)生产:2024年,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围绕“节能降耗、提质降本”展开工作。公司主要产品分原药及绿色农药制剂两部分,原药采用微生物发酵工艺生产,农药制剂产品推行绿色化生产工艺。公司依据年度销售计划制定生产计划,跨部门组建的产销协调小组负责安排生产任务,同时对产品的生产过程、质量、工艺要求和卫生规范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3)采购:2024年,公司持续优化采购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供应商评审考核体系和供应商分类数据库。公司配备专职采购人员,主要采用持续分批的形式,直接面向市场向合格供应商(生产商或经销商)采购各类原辅材料、包装材物料,结合销售计划、销售订单以及现有库存状况,并综合考虑当前市场供需情况、主要供应商的供货状况、市场价格走向以及正常合理储备需求等因素制定采购计划。 (4)销售:2024年,公司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和管理体系,通过 CRM客户管理系统提升管理水平,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的营销及客户服务体系。产品销售分为内销和外销,分别负责国内农药贸易和公司产品国际贸易业务。 国内贸易方面:根据客户群体差异和区域市场的不同,主要采用零售、经销代理和推广直销等模式。 外贸出口方面:主要采用代理出口与自营出口模式,选择某一国家或地区较有影响的经销商或制剂加工生产企业,产品销售分批作价并签订贸易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通过经销商代理或自营出口等方式来实现销售。公司外贸客户包括美国、英国、南美、印度、越南及中东等国家和地区。 报告期内,受市场供求关系影响,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主要生物农药产品销售价格出现不同程度的下跌,毛利率下降。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号召,主动寻找新路径、开发新产品、应用新技术、谋求新突破,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质降本。顺利完成分子生物学平台搭建,主要产品分子生物学定向改造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积极做好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绿色防控新技术试验示范合作项目,开展各地应用试验 30场次,开发新客户 220个。 (三)水务运营业务 公司的水务运营业务主要包括污水处理和自来水制水,在海宁市域内和内蒙古、黑龙江等地区运营 20余座污水处理厂,拥有海宁市第二水厂的特许经营权。海云环保通过与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签署污水处理和自来水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在指定区域内提供污水处理和自来水制水服务以实现收入。 近年来,公司的供排水总量持续增长,目前公司已拥有 85.6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能力和 56万吨/日的供水能力(包括参股公司),以及 14.5万吨/日的中水回用能力,是海宁市领先的水务企业。 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新建了一批水务运营项目,主要包括处理能力 23万吨/日的杭海新区污水处理厂易地新建及杭海新区工业污水预处理厂新建项目、5万吨/日的尖山新区工业水厂项目,以及尖山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项目、域外引水工程分质供水配套水厂改造项目等等。 公司在 2023年收购了物产经编(海宁)水务有限公司 36%的股权和海宁钱塘水务持有的尖山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资产,进一步巩固壮大公司水务运营的优势。 报告期内,部分地区地方财政紧张,公司水务运营业务回款速度放缓。天河水务完成废水池排水管道改造,预计每年可节约用电 20万千瓦时;长河水务西厂区炭滤池换炭合计 2000立方米,产水量和出厂水水质明显提升,高锰酸盐指数对比换炭前下降 40%以上,浊度指标对比换炭前下降 10%以上;长河水务光伏项目建设完成并网投运,成为浙北地区首家光伏水厂,预计年度节约电费数十万元。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68亿元,比去年同期的 20.34亿元减少 13.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0亿元,比去年同期的 2.11亿元减少 24.06%,基本每股收益 0.18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32亿元;截止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资产 75.51亿元,较期初增长 9.89%;净资产 35.57亿元,较期初增长 1.7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