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北京文化(000802):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25-06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影视文化业务,包含电影、电视剧网剧、艺人经纪、演艺演出、文化旅游等业务板块。结合目前市 场行业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考虑,公司集中资源以发展电影、电视剧网剧及演艺演出业务为主,在打造全产业链文化集 团的大战略下,不断增强电影和电视剧网剧的投资、制作、营销和发行能力,积极拓展演艺演出业务,尝试探索影视业 务与文化旅游的深度合作。 在电影、电视剧网剧方面,主要通过投资、制作、营销、发行、销售影视项目的方式进行运营。在艺人经纪业务方 面,主要涵盖艺人培养、艺人经纪、商务广告等艺人产业全链条经营模式,根据与艺人签订的经纪合约中约定的方式确 认佣金收入。在演艺演出业务方面主要通过投资举办音乐节、演唱会等活动,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确认门票销售及商务 赞助等收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单位:元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第一大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关于电影项目《封神三部曲》的进展情况 公司电影《封神三部曲》历经十年打磨,匠心钜制,是华语电影史上首部采取三部电影连拍模式创作的电影作品, 在整个筹备、拍摄、后期制作等电影创作流程中汇聚了国内外顶级制作团队和主创阵容,旨在打造中华民族自己的神话 宇宙,推动中国传统文化更好的走向世界。为分散投资风险、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公司对电影《封神三部曲》进行 份额释放,引入投资方降低项目风险。2021年 4月 22日,公司披露《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公司 分别与西藏慧普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电影〈封神一〉投资份额转让协议》、《电影〈封神二〉投资份额转让协 议》、《电影〈封神三〉投资份额转让协议》,转让《封神》三部影片各 25%份额,公司实际共收到 5.5亿元投资款。 2023年6月,西藏慧普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书面要求公司回购《封神一》投资份额。2023年 12月,经双方协商,电影 《封神一》投资金额变更为1.5亿元,回购利率调整为8%,截至目前公司已支付《封神一》回购款8,000万元;《封神 二》、《封神三》投资金额各为 2亿元,投资份额占比各为 25%。2024年 2月,西藏慧普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致公司 《电影投资份额转让通知书》,已将其在《封神二》和《封神三》中各持有的 25%投资份额转让给其他投资方(详见公 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封神第一部:朝歌风云》于2023年7月20日全国上映,票房26.36亿元,全国各地观众反响热烈,作为一部我们中国人的东方奇幻神话史诗大片,给观众带来了令人震撼的视听效果和极致的神话想象力,荣获第十七届精神文明建 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同时,人民日报、 CCTV4、CCTV6、学习强国、新华网、中新网、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 众多知名媒体对《封神第一部:朝歌风云》进行了宣传报道,并高度赞扬其是中国文化与中国制造的双向奔赴,是讲好 中国故事,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展现中国人文化自信的新标杆。《封神第二部:战火西岐》于2025年春节档上映,票房 12.25亿元,获春节档第三名,截至 2025年 3月,《封神第二部:战火西岐》在中国大陆地区之外春节同步上映 20多 个地区,目前已上映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港澳台地区、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 、英国、意大利、法国、日本、 新加坡、马来西亚、文莱、柬埔寨、保加利亚、比利时、荷兰等,未来还会在更多地区陆续上映。目前《封神第三部》 正在后期制作中。 (二)关于公司集体诉讼的情况 2021年 11月 2日,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0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1 号),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有关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1月3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88)。上述事项引 起部分投资者以因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为由对公司提起诉讼。 公司于2021年10月陆续收到205件投资者诉讼案件,共计金额2,066.11万元。经过法院立案受理以判决、投资者撤诉等方式一审审理完毕后,判决公司对121件投资者诉讼进行赔偿,赔偿金及需承担的诉讼费共计1,250.02万元,同 时公司进行了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30,以及定期报告相关内容)。截止目前,公司对已出二审判决的案件已履行完毕,尚有部分案 件正在审理中。 (三)关于公司厦门北文基金的情况 2019年 8月 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产业基金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 意公司受让重庆水木诚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厦门北文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40,000万元的认缴出资份额。本次受让完成后,厦门北文基金总规模 280,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 认缴出资额为 40,000万元,详见公司于 2019年 8月 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参与产业基金投资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厦门北文基金已完成工商变更备案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工作(备案编码 SJD276)。为了优化资产结构,补充经营资金,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转让部分产业基金份额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厦门北文基金7,000万元的认缴出资金额(占注册资金 2.5%,已 实缴)以及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北京兴合全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合全晟”),转让价格为 7,000万 元。本次交易转让后,公司认缴厦门北文基金金额为 33,000万元(实缴金额为 22,171.4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年 12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转让部分产业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40。上述转让事 项,已完成工商变更工作。 近期,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深圳市凯晟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北文基金的回函》,为保证基金合伙人权 益不受影响,基金管理人深圳市凯晟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在积极推进与各合伙人就基金延期事宜的沟通协调工作, 公司将根据基金后续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工作。 (四)关于公司收购东方山水100%股权的情况 2019年 10月 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京东方山水度假村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北京南都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北京汉邦国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北京东方山水度假村有限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北京南都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北京汉邦国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北 京东方山水度假村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对价以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中锋评报 字[2019]第 01173号)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标的公司核心资产等各方面因素,经各方 一致协商确定的交易对价为 84,000万元(详见2019年10月15日巨潮资讯网上《关于收购北京东方山水度假村有限公 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5)。本次交易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和全产业链战略发展需要。东方山 水合法拥有位于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阁老峪村北 187,20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本次交易事项完成后,东方山水 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打造密云东方山水国际电影文旅小镇项目。该项目以影视文化旅游为主题,兼顾山水休闲 生活体验,通过公司电影 IP 资源的导入,布局影视前期创作和后期制作产业链,配套高品质度假村酒店和各类设施, 打造成为一站式、全体验的国际影视产业集聚地和影视体验旅游目的地。实现公司业务延伸与产业链布局,提升公司盈 利能力,同时有利于促进各业务板块间协同效应,进一步增强公司行业竞争力,更好地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及核心竞 争力。东方山水已于2019年10月办理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支付交易价款 7.2亿元。报告期内,《穆家峪镇国土空间规划》已获得市政府批准,公司 与密云规划自然分局和穆家峪镇政府多次沟通商讨该项目规划和开工建设事宜。现公司正根据《穆家峪镇国土空间规划》 的相关要求优化修改规划设计方案后上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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