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顺发恒业(000631):2024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5年04月19日 02:25:18 中财网

原标题:顺发恒业:2024年年度报告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4月】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利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红民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内容涉及的未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房地产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对策”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31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5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5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73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顺发恒业、顺发恒能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顺发能城顺发能城有限公司
淮南顺发淮南顺发置业有限公司
德迦风电浙江东海德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星星风电浙江星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万兴恒浙江万兴恒服务有限公司
万兴恒杭州浙江万兴恒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万兴恒桐庐浙江万兴恒服务有限公司桐庐分公司
万兴恒淳安浙江万兴恒服务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顺发源储顺发源储(桐庐)有限公司
万科大家杭州万科大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龙卓杭州龙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辰旭杭州辰旭置业有限公司
万向钱潮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万向财务万向财务有限公司
大洋世家大洋世家(浙江)股份公司
万向信托万向信托股份公司
浙江工信浙江工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万向进出口万向进出口有限公司
万向一二三万向一二三股份公司
上万清源智动车上万清源智动车有限公司
万向三农集团万向三农集团有限公司
普星聚能普星聚能股份公司
万向控股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
向三创向三创股份公司
万向职业学院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杭州普星能源杭州普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通惠康养旅通惠康养旅股份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顺发恒业股票代码000631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顺发恒能股份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顺发恒业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SHUNFA HENGNENG CORPORATION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利军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向创新聚能城奔竞大道2828号3幢201室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311231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1、1993年7月2日,公司成立时注册地址为“朝阳区同志街34号”。 2、1998年8月13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朝阳区同志街34号”变更为“朝阳区同志街 60号”。 3、2000年7月27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朝阳区同志街60号”变更为“朝阳区同志街 73号”。 4、2002年10月23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朝阳区同志街73号”变更为“高新开发区高 新路4370号”。 5、2005年7月15日,公司注册地址由“高新开发区高新路4370号”变更为“高新开发 区蔚山路4370号”。 6、2009年4月21日,公司注册地址由“高新开发区蔚山路4370号”变更为“高新开发 区前进大街2955号高科技大厦A座604室”。 7、2011年12月1日,公司注册地址由“高新开发区前进大街2955号高科技大厦A座 604室”变更为“长春市前进大街3055号南湖新村办公室201室”。 8、2022年12月29日,公司注册地址由“长春市前进大街3055号南湖新村办公室201 室”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777号”。 9、2023年4月23日,公司注册地址由“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777号”变更为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向创新聚能城奔竞大道2828号3幢201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777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311215  
公司网址www.sfhn.net.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红民刘海英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777号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777号
电话0571-828606310571-82860631
传真0571-828650500571-8286505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www.szse.cn)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777号公司办公室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2438438899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 的变化情况(如有)1、1996年11月22日,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主营业务为“塑料燃油箱、 塑料保险杠,塑料制品、电机制造、汽车出租、设备租赁”。 2、1998年9月23日,经公司199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主营业务增加 “空调器设备、文化办公用品、普通机械、五金、交电、邮电通信器材(含移动通信终端) 经销、电信终端设备开发经营及通信电子”。 3、2000年9月27日,经公司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主营业务增加 “信息技术和计算机软、硬件方面的技术服务及计算机应用技术服务项目”。 4、2001年8月13日,经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主营业务增加 “机电、电子元器件及光电子信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 5、2008年8月7日,经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主营业务变更为 “汽车塑料制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销售;电子元器件及光电子、信息产品的研制、开 发、生产、销售;实业投资(除金融投资、风险投资)”。 6、2009年4月17日,经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主营业务变更为“房地 产经营开发、物业管理、装修装饰、房屋和土木工程建设业、园林绿化工程(以上项目均凭 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不动产投资、实业投资(除金融投资、风险投资)”。 7、2022年5月10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主营业务变更为“许可 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 工;热力生产和供应;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发电技术 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 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究;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住房租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物业 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场营销策划;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 理;广告发布;品牌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供冷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2023年9月8日,经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主营业务变更为 “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房地产开发经 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充电销售;储能技术服务; 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 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 理;品牌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9、2023年11月6日,经公司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主营业务变更 为“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建设工程施 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一般项目:机动车充电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发电技 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 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品牌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节 能管理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水资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 况(如有)1、原控股股东长春君子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全部88,749,558股国有法人股于2008年 2月被司法拍卖。万向资源有限公司通过竞拍取得33,651,838股(占总股本的10.88%),与 公司另一股东深圳合利实业有限公司(原名:辽宁合利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3,600,000股,占总股本的10.87%)为一致行动人,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7,251,838股 (占总股本的21.75%),对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公司控股股东由长春君子兰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为万向资源有限公司。 2、原控股股东万向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向资源”)与万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万
 向集团”)分别于2018年11月16日、2019年12月1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股份 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万向资源将其持有的公司1,491,831,78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61.33%)全部协议转让给其控股股东万向集团,该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核准豁免万向集团公司要约收购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2991号),万向资源与万向集团于2020年1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公司控股股东由万向资源变更为万向集团。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签字会计师姓名孔令江、方立强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2年
营业收入(元)313,216,532.112,236,625,758.93-86.00%307,198,713.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4,892,368.60331,327,886.54-74.38%161,939,108.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元)39,362,035.30271,132,040.31-85.48%125,442,063.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6,622,843.5660,913,890.5775.04%452,234,348.3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40.15-73.33%0.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40.15-73.33%0.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6%5.60%-4.14%2.61%
 2024年末2023年末本年末比上 年末增减2022年末
总资产(元)6,875,817,276.316,790,103,343.471.26%9,190,920,395.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5,749,733,974.825,883,156,449.47-2.27%6,150,711,504.12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94,329,633.8082,425,110.5860,165,256.5576,296,531.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320,176.3918,943,580.0816,549,490.1235,079,122.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513,013.044,646,154.818,882,863.2220,320,004.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3,553,815.7976,533,294.6025,105,282.0398,538,082.72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4年金额2023年金额2022年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冲销部分)-1,154.013,591.38-1,133,118.8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 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 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32,950.5610,277,676.18467,298.40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55,241,706.9658,740,680.4946,213,300.16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3,510,294.9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804,659.8011,219,044.162,687,084.2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20,566.6050,621.5446,406.99 
减:所得税影响额15,177,256.2420,073,852.1512,070,266.1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1,435.3521,915.37-286,340.65 
合计45,530,333.3060,195,846.2336,497,045.3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涉及金额(元)原因
即征即退增值税3,124,731.52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扣-361.63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房地产业的披露要求 1、清洁能源电力行业
2024年,我国清洁能源发电快速发展,能源结构持续优化,绿色低碳转型步伐加快。国家发展改革委于 2024年7月
正式实施的《电力市场运行基本规则》,是组织编制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1+N”基础规则体系中的“1”,为国家能源局
制订的一系列电力市场基本规则等规范性文件提供依据。国家能源局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工作方向、
重点任务和近期安排,将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和机制改革,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机制保障。国家电网召开发
布会,强调加快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完善市场规则和机制,强化中长期市场连续运营,扩大绿电绿证交易规模,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服务电力保供和转型;服务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运行,更好适应新能源参与市场需要,积极开
展风光水火电交易、发电权交易、新能源优先替代等多种交易。

(1)风电
在全球能源转型以及国内“双碳”目标背景下,近年来,我国风电行业迎来高速发展,并已形成具有国际顶尖水平的
风电产业体系。随着政策不断优化和技术加速突破,我国风电行业逐渐进入以创新驱动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阶段。

2024年,我国风电行业保持平稳发展态势,装机规模稳步增长,发电量持续提升。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4年,
我国新增风电装机容量达7982万千瓦,同比增长约6%,其中新增陆上风电装机容量7579万千瓦,海上风电404万千瓦。

截至2024年底,全国风电装机容量达5.21亿千瓦,同比增长18%。2024年全国风电规模以上发电量为9360亿千瓦时,同
比增长11.1%,占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的9.9%。

技术和业务模式创新方面,2024年,我国陆上风机延续大型化发展,10MW陆上风电机型大规模应用;海上风电向大
型化和漂浮式发展,16MW海上风电机组实现批量运行,适用于深远海的漂浮式海风示范项目逐步推进。“以大代小”市场
活跃,推动存量风电项目提质增效。同时,风电行业呈现多元化趋势,“风电+”模式探索取得显著进展,如风电与氢能、
储能的结合,风光水火储一体化、风电助力乡村振兴等综合能源融合方案,为风电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新的市场机遇。

政策方面,我国积极推动分散式风电发展,海上风电逐步打开市场空间。2024年 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
局、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提出在“十四五”期间,在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
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2024年 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
动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在
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积极发展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
(2)光伏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4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并网容量 27757万千瓦,同比增长 28.33%,其中新增集中式光伏
并网容量15939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并网容量11818万千瓦。截至2024年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8.87亿千瓦,同
比增长45%。2024年全国光伏规模以上发电量为419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2%,占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的4.4%。全
国光伏发电利用率96.8%,相较2023年略微下滑。

技术和业务模式创新方面,2024年我国光伏行业在技术创新的推动下实现了效率和成本双重突破。N型电池在转换效
率、光致衰减、薄片化潜力、双面发电、温度系数等方面均具有显著优势,不仅提高发电效率,还降低了单位发电成本,
已取代P型电池,成为市场主流,2024年其市场份额高达70%。在商业模式方面,“光伏+”多场景融合的探索加速推进,
光伏技术与绿色建筑、农业等多个领域的结合逐步深化,推动了光伏应用的多元化。此外,海上光伏也取得了显著进展,
作为新兴应用场景,逐步在沿海地区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进一步推动光伏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政策方面,2024年 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巩固扩大风电光伏良好发展态势,因
地制宜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在条件具备地区组织实施“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千家万户沐光行
动”。2024年 10月,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加快新技术试点
应用,探索开展深远海漂浮式海上风电、在工厂和园区开展绿色直供电试点、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同时,推动工业、交
通、建筑、农业、林业等与可再生能源跨行业融合。2024年 10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细化了分布式光伏项目分类,明确了不同类型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并网模式和各方职责,并指出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电力市场,旨在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规范化发展,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利用
率。

(3)天然气
天然气作为一种相对清洁、低碳排放且高效的能源形式,在推动全球能源结构转型和实现经济低碳发展的过程中,发
挥着重要的过渡性作用。从全球范围来看,天然气发电是仅次于煤电的第二大主要电源,2023年全球天然气发电量约占总
发电量的 22.5%。近年来,我国积极推动因地制宜建设天然气发电项目,尤其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天然气发电装机规模
取得了显著增长,然而,尽管我国天然气发电装机规模持续扩大,受到资源禀赋和成本因素制约,整体发展水平仍低于全
球平均水平。2024年,全国新增气电装机容量 1899万千瓦,同比增长 85.2%。截至 2024年底,全国气电累计装机容量
14367万千瓦,同比增加14.4%,占比全国电力总装机的4.3%。2024年,全国天然气发电量为31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
7%。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的大规模投产以及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天然气发电将凭借其启停灵活、响应速度快、调
节范围广、可靠性高等特点,逐渐成为新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

技术与业务模式创新方面,重型燃气轮机自主化突破,2024年,300兆瓦级 F级重型燃气轮、15兆瓦重型燃气轮机(G15)总装下线,为我国天然气发电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随着风电、光伏发电等随机性电源的快速
发展,灵活性电源的需求日益增加,天然气发电的灵活调峰特性使其能够迅速响应风光电源的发电波动,保障电力系统的
稳定运行,天然气发电与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的协同发展将成为未来电力系统中的重要趋势。

政策方面,2024年 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指出天然气利用优先类为有利于保障国家能源
安全和实现双碳目标、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利于保障民生、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具有良好经济性和社会效益
的天然气利用方向。2024年 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进一步鼓励
在气源可落实、气价可承受的地区布局天然气调峰电站,提升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综合调节能力。

(4)水力
受益于水资源利用率高、水电站运行灵活、投运后运行和维护成本低等优势,我国水电行业持续稳步发展,在保障能
源安全、优化电力结构促进绿色低碳转型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优质水电资源的开发接近饱和,剩余
未开发资源的开发难度和成本有所提高。同时,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的快速发展,使得水电装机容量增速有所放缓。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4年,全国水电新增并网容量1378万千瓦,同比增长约33%,其中常规水电625万千瓦,抽水蓄
能753万千瓦。截至2024年底,全国水电累计装机容量达 4.36亿千瓦,同比增长 3.2%,其中常规水电3.77亿千瓦,抽
水蓄能0.5869亿千瓦。2024年,全国水电规模以上发电量127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7%,占比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
量的13.5%。全国规模以上水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349小时,同比增加216小时。

技术和业务模式创新方面,2024年,我国水电行业在联合调度、高效能水轮发电技术、智能运维等关键技术方面取
得显著进展,推动水电行业向更加安全、高效、智能、环保的方向发展。同时,我国自主研制的抽水蓄能技术取得重大突
破,为抽水蓄能电站的高效运行和规模应用提供支持。此外,针对中小水电站,行业加大了绿色改造力度,引入生态流量
调度技术,优化水资源利用效率,同时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政策方面,2024年 2月,《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首次将小水电站更新改造纳入其中,明确
小水电站绿色转型的方向,推动存量水资产优化升级。2024年 8月,广东省发改委与广东省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我省小
水电站试行差别化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对小水电站试行差别化上网电价政策,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执行。

这是国内首个反映生态修复和治理成本的电价政策,有助于推动小水电行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2、综合智慧能源服务行业
(1)新型储能
2024年,新型储能市场大幅增长,累计装机容量首次超过抽水蓄能,成为电力系统继火电之后的第二大灵活性调节
资源。单站规模呈集中式、大型化趋势,长时储能占比不断提升。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截至2024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
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7376万千瓦/1.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超130%/150%;平均储能时长2.3小时,相较于2023年
底提高 0.2小时。单站规模方面,10万千瓦及以上装机占比 62.3%,同比提升约 10%。1万至 10万千瓦项目装机占比
32.8%,不足1万千瓦项目装机占比4.9%。储能时长方面,4小时及以上新型储能电站项目逐步增加,装机占比15.4%,同
比提升约3%,2至4小时项目装机占比71.2%,不足2小时项目装机占比13.4%。应用场景方面,新型储能的主要应用仍在
源网侧。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统计,2024年新增投运新型储能项目中,电网侧应用占比 61.2%,电源侧应用占比
31.6%,用户侧应用占比7.2%。

技术创新方面,2024年,储能领域迎来多项突破性进展,新技术从实验室走向规模化应用。锂离子电池储能电芯向
更大容量、更长寿命、更高安全性发展,钠离子新型储能技术迈向商业化,液流电池储能装机量突破 GWh,首套300MWh先
进压缩空气储能国家示范电站并网发电。

政策方面,2024年 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抽水蓄能电站投运规模达到 8000万千瓦以上,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
最大负荷的 5%以上,保障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智能化调度体系逐步形成,支撑
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 20%以上、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2024年 4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型储能系统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明确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市场、配建储
能联合参与市场、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同时提出,促进新型储能“一体多用、分时复用”,丰富商业模式。2024年5月,
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市场运行基本准则》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将储能企业、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在内的新型
经营主体纳入电力市场成员范畴,并将容量交易列入电力市场交易类型。

(2)能源科技及未来发展
随着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推进,能源科技创新为能源产业注入新的动能。近年来,我国在传统能源
新能源的能源科技领域取得了多项重大突破,为能源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在传统能源领域,勘探开发一
体化技术、炼化一体化技术与智能化深度融合,正在推动油气全产业链的升级;煤矿智能化建设技术取得多项成果。在新
能源领域,技术创新不断推动我新能源产业向多元化、高效化、规模化和低成本方向发展。如风电、光伏发电技术的不
断进步,推动了产业链降本增效。此外,储能技术、氢能技术、智能电网等前沿领域不断成熟,推动了能源互联网与分布
式能源的深度融合。这些科技创新不仅为我国能源结构的优化提供了技术支持,还加速了能源转型进程。在数字化和智能
化方面,数智化技术正成为驱动能源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因素。一方面,数智化技术赋能传统能源产业,推动其向更加高
效、智能、绿色的方向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也促进了新能源产业的高效管理和优化配置。

2024年 11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对能源科技
创新做出专章规定,《能源法》提出国家制定鼓励和支持能源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引领、
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并提出能源科技创新应当纳入国家科技发展和高技术产
业发展相关规划的重点支持领域,明确了能源科技创新的重要性。

(3)零碳城市
零碳城市(Net-zero carbon city),也称“生态城市”,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目标的环保型城市。实
现零碳城市的途径:一是碳中和,通过植树造林或购买碳信用等形式抵消城市碳排放来实现零碳;二是城市运行完全依靠
域内整体的零碳排放。企业在参与零碳城市打造过程中,可通过“零碳园区”、“负碳农业”等生产模式的实施,在发电
源侧、用电侧相关电力生产、产品制造、物流仓储等产业领域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国际许多城市在零碳城市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我国尚处于零碳城市建设初期,国家政策的积极推进,为
城市的低碳转型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2024年以来,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相继出台了相关实施方案,涵盖零碳能源、零
碳建筑、零碳交通等多个领域,推动零碳城市示范项目的落地实施。这些城市将作为零碳行动的示范试点,为全国范围内
的推广提供经验。2024年 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明确提出“建设一批零碳园区,推动全国碳市场建设”,并将其
作为2025年的重点任务之一,为零碳园区建设提供了顶层设计的方向和战略指引。

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为代表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将为零碳城市建设注入新的动能。这
些技术可以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为城市提供智能化管理解决方案。通过智慧城市技术的应用,能够精准监
控能源消耗、优化资源配置,并有效降低碳排放。零碳城市的建设不仅可以有效提升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居民生活
水平,还将推动绿色低碳产业的持续发展,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随着低碳产业和绿色技术的不断发展,零
碳城市有望成为全球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参与空间和市场机会。

(4)综合智慧能源服务
综合智慧能源服务是指对一定范围内的能源用户,提供电、热、冷、气等能源一体化解决方案,通过智能控制服务平
台实现主体能源的梯级利用,各类能源的多能互补和“源-网-荷-储-用”各环节之间的协同和互动。随着信息技术、互联网、
大数据、云计算以及区块链等新技术、新业态的不断涌现,推动各种能源终端利用的优化耦合,逐步形成了一大批能够满足
多种用能需求、高效和先进的综合智慧能源系统。“智慧化”是综合智慧能源服务最显著的特征,强调用互联网、大数据
等智能化手段为能源发展赋能,这也成为应对能源挑战的全球性共识。

2024年,数字化技术为综合智慧能源服务注入新的活力,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手段,能源生产到消费的管理更
加精细化和智能化。新型储能、智能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兴技术的紧密结合,促进了能源系统的高效运
行与灵活调度。电力市场改革继续深化,新能源发电的市场化交易机制不断完善。

此外,通过引入绿电、绿证交易和碳交易,综合智慧能源服务的经济和环保效益得到优化。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
2024年1-12月,国家能源局共计核发绿证47.34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31.58亿个;全国交易绿证4.46亿个,其中随绿
电交易绿证1.69亿个。截至2024年12月,全国累计核发绿证49.55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33.79亿个;全国累计交易绿
证5.53亿个,其中随绿电交易绿证2.38亿个。碳市场作为一种减排机制,同样具有重要的环境和经济价值,2024年全国
碳市场交易活跃度显著提升,碳配额分配机制持续优化,碳期货、碳期权等碳金融创新产品不断涌现,企业碳资产管理意
识增强。根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公布数据,2024年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年成交量1.89亿吨,年成交额181.14亿元,
创全国碳市场2021年上线交易以来年成交金额新高。

3、房地产行业
2024年,中国房地产行业在政策持续宽松和市场逐步修复中前行,行业调整持续深化。2024年 4月,政治局会议首
次提出“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聚焦去库存”;2024年9月,政治局会议首次提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以上述
政策为纲领,中央及各地方层面推动房地产行业筑底回稳的决心更加明确,相应的放松政策持续推出。从全国层面来看,
包括下调首套房和二套房首付比例,下调房贷和公积金贷款利率,税费减免,收购存量房,允许专项债用于收储存量房和
土地,通过货币化安置实施 100万套城中村及危旧房改造,加大“白名单”贷款力度等。从地方层面来看,各地持续放松
限购政策,下调房贷利率下限等。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 10.028万亿元,同比下降 10.6%,其中住宅投资 7.604万亿元,
降幅达 10.5%,投资规模回落至 2016年水平,对固定资产投资形成显著拖累。销售端全年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 9.74亿平
方米,同比下降12.9%,销售额9.68万亿元,同比下降17.1%,销售规模退至2009-2010年水平,但12月单月销售面积同
比转正4%,实现连续两月增长,释放止跌信号。

尽管全年数据依然承压,但市场已出现筑底企稳迹象。进入 2025年,随着政策效果的持续显现,房地产行业有望进
一步复苏。中央及地方政府将继续优化调控政策,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预计会有更多城市加入放松限购、限贷
的行列,同时房贷利率和首付比例也有望进一步下调,以减轻购房者负担,激发市场需求。未来,房地产行业将在政策引
导和市场机制的共同作用下,实现更加稳健、可持续的发展。

4、物业服务行业
2024年物业服务行业在政策导向与市场压力交织中转型发展。一方面政策引导持续加码,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
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鼓励“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支持与养老、托育、家政等领域合作。政策要求新建小区同
步配建养老托育设施,推动老旧小区改造优化服务设施布局;为物业企业拓展增值服务提供政策导向,中央对于发展银发
经济与服务消费态度积极,国务院印发“银发经济26条”明确提出,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发展老年助餐,鼓励物业服务企业
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国务院印发“服务消费20条”提出,挖掘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育等基础型消费潜力,激
发居住服务等改善型消费活力。政策支持力度较强,看好物业+生活服务,物业+养老,物业+旧改/城中村改造,物业+科技
发展潜力。

另一方面市场进一步分化,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头部企业通过规模化、智慧化与生态协同巩固优势,2024年度
在管面积达 183.4亿平方米,同比增长 6.2%,增速较 2023年回落 0.9个百分点,显示存量时代规模扩张趋缓。其中百强
物企市场份额占比超 52%,在管面积 130.5亿平方米,同比增速 7.6%,头部企业通过并购整合持续提升集中度,第三方项
目拓展首次出现负增长,外拓面积占比由54.3%降至53.5%,独立市场化竞争压力加剧;同时出现企业主动舍弃低质项目以
优化营收结构与三方项目拓展双减并存的局面。在细分业态上,住宅与非住宅市场持续分化,住宅领域面临物业费降价预
期和收缴率下降现状影响,物业服务企业现金流承压。商写、产业园区等业态竞争加剧,低价中标现象增多。物业服务企
业面临企业端预算缩减、政府端应收账款账期拉长等经营局面。

行业整体在成本压力下将加速转型分化,呈现出政策引导先行,市场承压倒逼转型的局面,行业企业需在新一轮市场
竞争中,围绕信息化智慧化建设,服务品质提升,品牌建设等优势打造,持续拓展服务业态,延伸增值服务,在承压现状
下构建自身服务新优势,进一步向多元高质量发展转型靠拢。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房地产业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主要业务、产品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综合智慧能源服务、房地产业和物业服务。

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经营模式:将风能、太阳能转换为绿电后销售;主要产品:电力。公司目前主要运营风力发电项目、
光伏发电项目及储能项目,主要分布在浙江。

综合智慧能源服务经营模式:为企业提供综合智慧能源服务获取收益分成;主要产品:节能服务。项目主要分布在广
东、浙江。

房地产和物业服务经营模式:房产销售,并自持部分物业运营,以及提供物业服务。公司目前项目主要分布在浙江杭
州。

(二)公司主营业务所在市场分析
1、清洁能源电力市场分析
长三角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同时是我国重要的电力负荷中心。在国家
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的指导下,华东能源监管局、国家电网公司华东分部和各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发电企业协同推进
长三角电力市场建设,构建“电力互济、错峰互补、容量互备、供需互动”的省市间电力互济市场化机制。

浙江省属于资源小省,用能大省,三分之一的用电量需要依靠省外输入。在“双碳”目标背景下,浙江省持续增强电
力供给能力,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的快速发展成为主要贡献力量。2024年,浙江新增新能源发电
装机容量1411万千瓦,同比增长29.4%。截至2024年底,浙江累计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5682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装
机容量4727.5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649万千瓦。

(1)风电
在风电布局上,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围绕重点区域开展风电项目。一方面加快推进存量风电项目的升级改造,另
一方面,积极探索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同时,公司积极开展全国范围内优质风电资源的收并购工作,加快扩大风电装机
规模。政策方面,2024年3月,浙江省发布《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陆上风电项目改造升级和退役申报工作的通知》,
提出改造升级的项目应满足全容量并网运行超过 15年或单台机组容量小于 1.5兆瓦要求。2024年 4月,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的通知,指出到2027年,完成风电装机升级改造7万千瓦
以上。浙江省目前可充分利用沿海沿江滩涂、工业园区、火电厂区空地、抽水蓄能上水库附近等区域,因地制宜加快发展
分散式风电项目,同时试点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研究点对点电源直供模式。重点开展单机容量小于 1.5兆瓦的风
电机组技改升级,促进风电产业提质增效和循环发展。对分散式风电实施“能接尽接、就近接入”原则,确保项目并网消
纳。浙江省海上风电规划建设属“十四五”期间风电领域主要拓展方向。2024年3月,浙江省发改委发布《浙江省扩大有
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 2024年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计划项目表》包含 8个海上风电项目,海上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
2893MW。截至2024年底,浙江累计风电装机容量649万千瓦,同比增长11.13%,其中海风占比超过70%。浙江省地形以低
山丘陵为主,海上风电资源丰富,而陆上风电资源相对匮乏。

(2)光伏
浙江省作为分布式光伏大省,在政策和产业方面持续发力。2024年 2月,浙江发改委发布《2024年浙江省扩大有效
投资政策的通知》,提出实施各类“光伏+”行动,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利用存量农业设施大棚、即可恢复用地等,实施
“共富光伏农业提升工程”。2024年 9月,浙江省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提出,推进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开发利用,支持
光伏项目与农业、林业、渔业、工业、建筑、交通等多领域融合发展。2025年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浙江省
推动碳排放双控工作若干举措的通知》,明确到 2025年底,新增风电、光伏装机600万千瓦;到2030年底,全省风电光
伏装机达到8000万千瓦。产业方面,浙江省的光伏产业不断完善升级,智能光伏作为浙江“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中的重
要组成部分,基本形成以嘉兴、金华为引领,杭州、宁波、湖州、衢州等地协同发展的格局。公司在光伏布局上坚持“新
建+并购”并举、“集中式+分布式”并举,围绕重点区域,积极探索“光伏+”项目,探索通过“农光互补”“渔光互补”

“茶光互补”等创新模式,将光伏发电与农业、渔业、农业等产业深度结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效
益的双赢。同时,公司将积极推进优质光伏资源的收并购,加速光伏规模扩张,提升清洁能源装机量。

自 2006年开始,浙江省企业纷纷投身于光伏产业,目前已经形成了以拉硅棒和切硅片为主的嘉善、衢州集聚区;以
晶硅炉为主的绍兴集聚区;以光伏系统和配件为主的杭州、临安集聚区。全省光伏企业数量发展到近 200家。浙江省太阳
能资源属 3类地区,适宜开展多场景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按照“宜建尽建”原则,推动省级开发区(园区)、物流园区、
特色小镇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实施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光伏发电安装“全
覆盖”,开展高效智能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试点,发展“光储直柔”新型建筑电力系统。此外,可因地制宜建设集中
式光伏电站,创新渔光、农光、林光互补复合开发模式,合理合规发展复合光伏电站,加强光伏电站规划布局,并鼓励有
条件地区利用既有电网设施按多能互补方式,有序建设多类型光伏电站,配套建设独立储能电站。截至2024年底,浙江累
计光伏装机容量 4727.5万千瓦,同比增长 40.84%。其中集中式光伏累计装机容量 833.9万千瓦,分布式光伏累计装机容
量3893.6万千瓦,同比分别增长25%和44.77%。

2、综合智慧能源服务市场分析
(1)新型储能
随着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机不断提升,电力供需匹配性问题日益突出,储能作为新型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器,在政
策支持下迎来快速发展。2025年 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
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不得将配置储能作为新建能源项目核准、并网的前置条件,标志着储能将逐步从政策驱动转向市
场驱动。

浙江省政府在 2024年出台多项政策,推动新型储能的高质量发展。对于电网侧储能,既可以通过接受统调获取相应
服务收益,也可以通过容量租赁获取租金收益。2024年4月,浙江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印发《新型储能容量补偿资金分
配方案》,提出由各市列入新型储能项目建设计划,且在6月30日前对完成并网试验的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进行补偿,总
规模不超过130万千瓦。2024年6月,杭州市发改委发布《杭州市新能源配储指导意见》,推广租赁、共建、自建等配储
方式,要求通知印发后并网项目配储容量低于 5万千瓦/10万度的,不再单独配储,通过租赁配储。2024年,全国用户侧
储能装机规模大幅增长,浙江、广东、江苏依旧贡献主要增量。政策扶持以及峰谷价差的扩大,提升了用户侧储能的经济
性。未来,随着需求侧响应、电力辅助服务等商业模式的多元化发展,用户侧储能的收益渠道将进一步拓宽。在储能布局
上,公司积极推进现有网侧储能项目加速落地,加速探索共享储能模式,提升项目盈利能力。同时,大力拓展电网侧、用
户侧储能资源,加快提升储能装机规模,并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商业模式,提升市场竞争力。

(2)综合智慧能源服务
综合智慧能源供应市场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巨大的潜力。预计到 2025年,国内智慧能源市场规模将接近 300亿美
元。广东和浙江作为全国经济发展水平领先省份,在智慧能源供应市场方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两个地区电费峰谷值较
大,回本周期快。珠三角是改革开放的前沿,经济较活跃,企业规模相对较大、较稳定,在高耗能企业用电平衡的政策调
节能力较强,各市响应较快,政策、补贴推动力度较大;浙江地区新型储能产业快速发展,截至2024年6月底,全省新型
储能累计装机超过540万千瓦(含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

3、房地产市场分析
2024年,杭州房地产市场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环境中,呈现出多维度的发展特征与格局演变。政策方面,杭州响应
中央调控基调,楼市宽松政策力度持续加码,全年出台 20余条新政,包括全面取消限购、限价、限售,增值税“5改 2”

等,创下史上最宽松购房环境,提升了购房者市场预期,促进需求积极入市。

土地供求方面,2024年杭州供地规模显著缩量。据统计,杭州市区全年揽获宅地出让金 1169亿元,同比下降 34.3%,
创近五年新低。但在与全国其他重点城市的横向对比中,杭州出让金规模仍高居全国第三。同时,2024年杭州政府高度控
盘,精准把控供地板块和节奏,叠加新房限价放开的利好,土拍热度较高,16.1%的溢价率在重点城市中仅次于深圳,彰显
出杭州土地市场的强劲吸引力。新房方面,2024年杭州新房成交 6.3万套,市区住宅销售金额约 2800亿元,全国第三,
次于上海和北京;二手房方面,2024年成交9.4万套(成交量首超新房,成交规模同比增长超3成),全国第五;次新房
成交占比38%,全国第一。

4、物业服务市场分析
政策方面,本地合规指引强化行业监管,为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提升行业形象、净化行业生态,杭
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发布了《杭州市物业服务行业自律公约》,倡导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物业服务人和物业管理事务咨询服
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共同遵守相关约定。2024年 11月发布《杭州市物业服务行业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强
化属地物业服务企业行业监管,进一步推动规范化服务。

市场方面,国资物企加速市场化外拓,第三方项目占比持续提升,推动原有市场格局调整。物业费正在逐年提高,其
中杭州市改善住宅物业服务费已突破6元/㎡·月。一方面近几年新建商品房基本为精装修交付,运用的高能、高能耗设施
设备增长,大大增加了维护成本;另一方面,人工成本的上涨也导致了物业运营成本的增加;但同时部分交付年限已久的
小区,物业费降价趋势渐显,部分项目收缴率下降 3%-5%。趋势方面,浙江省物业服务市场容量近 10亿㎡,未来可挖掘空
间大,预计后续仍将保持稳定增长。在服务品质上经历快速扩张后,行业已进入理性回归、高质发展阶段;在服务创新上
新技术、新设备、新模式、新理念等围绕数字化应用开展的服务方式的引入也已屡见不鲜,未来需进一步平衡运营成本与
服务质量,通过技术创新与模式迭代突破增长瓶颈。

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项目/区域名称总占地面积(万㎡)总建筑面积(万㎡)剩余可开发建筑面积(万㎡)
淮国土挂06021地块三期7.418.498.49
总计7.418.498.49
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城市/ 区域项目 名称所在 位置项目 业态权益 比例计容 建筑 面积可售 面积 (㎡ )累计 预售 (销 售) 面积 (㎡ )本期 预售 (销 售) 面积 (㎡ )本期 预售 (销 售) 金额 (万 元)累计 结算 面积 (㎡ )本期 结算 面积 (㎡ )本期 结算 金额 (万 元)
浙江美颂 城杭州 萧山 区住 宅、 商业100.0 0%93690 .0091232 .9065249 .691361. 995,017 .1465198 .732405. 727,764 .06
浙江恒园杭州 萧山 区住 宅、 商业100.0 0%11281 2.0911105 2.0810990 2.62  10990 2.62  
浙江美之 园东 区杭州 萧山 区住 宅、 商业100.0 0%13140 0.0011510 0.0011490 4.84  11490 4.84  
浙江吉祥 半岛杭州 拱墅 区住 宅、 商业100.0 0%13866 6.7113711 2.9813659 5.02  13659 5.02  
主要项目出租情况

项目名称所在位置项目业态权益比例可出租面积 (㎡)累计已出租面 积(㎡)平均出租率
美颂城杭州萧山区住宅、商业100.00%10849.3110849.31100.00%
旺角城二期杭州萧山区住宅、商业100.00%53983.8747303.8487.63%
美之园杭州萧山区住宅、商业100.00%5128.925128.92100.00%
和美家杭州萧山区住宅、商业100.00%5120.944693.2291.65%
旺角城一期杭州萧山区住宅、商业100.00%3682.383682.38100.00%
佳境天城杭州萧山区住宅、商业100.00%729.9000.00%
吉祥半岛杭州拱墅区住宅、商业100.00%517.9600.00%
泽润园一期淮南大通区商业100.00%5562.38455.958.20%
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融资途径

融资途径期末融资 余额(万元)融资成本 区间/平均融资 成本(万元)期限结构   
   1年之内1-2年2-3年3年以上

发展战略和未来一年经营计划
具体内容请参阅“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项下(二)(三)。


向商品房承购人因银行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适用 □不适用
按照房地产企业经营惯例,部分子公司为相关业主按揭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商品房承购人的首笔个人商品房抵押贷款发放之日起,至银行收妥商品房承购人所购住房的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契税证等房产登记
手续止。本公司历年没有发生由于担保连带责任而发生损失的情形,因此该项担保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董监高与上市公司共同投资(适用于投资主体为上市公司董监高)
□适用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清洁能源转型的战略布局与资源整合能力。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坚定推进从传统地产业务向清洁能源的转型。公司围绕重点区域,通过“自建+并购”双轮驱动模式加速清洁能源资产布局,不断扩大风电、光伏、储能
等业务规模,通过收购普星德能然气发电有限公司51%股权,公司进一步强化燃气发电领域的市场地位,实现清洁能源
结构的多元化发展,提升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和灵活性。在新能源应用模式创新方面,公司围绕综合能源生态圈构建差异
化竞争优势,积极推广应用茶光互补等模式,实现光伏发电与农业的深度融合。此外,公司已在粤港澳大湾区成功落地
多个综合能源项目,同步探索虚拟电厂运营方式。在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公司不断深化产业协同,逐步形成独具
竞争力的综合能源服务体系,助力新型电力系统变革不断向前。

2、卓越的能源供给方案设计与能源科技整合应用能力。公司不断提升能源供给方案的设计能力,强化能源科技的整合与应用并打造卓越的“能源管家”服务体系。为公司致力于为园区和企业群体提供高效、经济的综合能源解决方案,(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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