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电机(603988):中电电机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 2024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 资质条件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所成立于 2011年 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天健所合伙人数量为 241人,注册会计师 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人。天健所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8.40亿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含 A、B股)审计客户共计 70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7.20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44家。 2、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3、执业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审计投入 天健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其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科技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团队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2、审计服务质量和水平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根据审计准则要求,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积极沟通,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3、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天健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天健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三、 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月 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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